《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辦法》在1997.01.15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辦法
- 外文名: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invested enterprises in Jiangsu Province
- 頒布時間:1997年01月15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1月15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辦法》在1997.01.15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辦法》在1997.01.15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改善本省外商投資環境,規範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保障投資各方和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代表依法參加各類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禁止利用標準實施妨礙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公平競爭的行為。第十二條 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應當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進行制度創新,依法探索實行外商投資試驗性政策措施,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成果。外商投資試驗性...
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構應當組織與外商投資有關的政策法規宣傳,積極預防投訴事項的發生;對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應當依據《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及時處理。第三十二條 (糾紛化解)本省積極暢通外資商事糾紛解決途徑,協調運用調解、仲裁、訴訟等手段,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商事糾紛解決...
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保險、福利費用和住房補助基金的標準,由企業所在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勞動保險、福利費用隨企業工資總額的增長相應增長。第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有權制定獎懲辦法,對職工進行獎勵或處分。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分,直至開除。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的...
1987年2月21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加強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的管理,便利外商在本省投資興辦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使用本省境內土地(包括陸地、灘涂、水面),均須遵守本...
《關於修改〈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1999年8月20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修正) (1987年2月21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12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加強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
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組織生產勞動時,應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應當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1日。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日發布、施行)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更好地鼓勵外商來我省投資,引進先進技術,擴大出口創匯,加快經濟發展,特制定《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第一條對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在國家規定免徵企業所...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4.04.16 實施時間 2004.04.16 由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04年4月1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
關於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 關於印發《建設部關於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資質管理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建市〔2003〕7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山東、江蘇省建管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新疆建設兵團建設局,總後營房部工程局: 現將《建設部關於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
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統計登記和年審暫行規定 (1995年12月30日寧政發〔1995〕306號)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外向型經濟的統計管理和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和《江蘇省統計登記暫行辦法》等有關統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本市...
由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03年5月16日通過,並經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03年6月24日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3年6月26日 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廢止《蘇州市外商投...
《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免徵、減征地方所得稅規定》在1992.06.17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六條、第九條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江蘇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本規定免徵、減征地方所得稅。第三條 對生產性外商...
《江蘇省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核准管理辦法》是江蘇省政府2014年發布的檔案。第一章總則 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範政府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核准行為,實現便利、高效服務和有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1990年7月1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1990年7月26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發布。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了妥善處理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生產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範圍內外商投資...
第十九條外商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而有來源於開發區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它所得,除依法免徵所得稅的以外,均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以優惠條件提供資金、設備或轉讓先進技術的,經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給予進一步減免所得稅的優惠。第二十條開發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以從...
一、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商)以中外合資、合作、獨資(含BOT方式,下同)等形式在江蘇投資建設和經營發電項目。經批准,也可擴大與其相關的經營範圍。二、外商在江蘇投資建設和經營發電項目,其配套輸變電工程所需資金由項目出資方共同籌措,同步建設。具體按省政府《批轉省計經委省電力...
第二條華僑、香港澳門同胞以個人名義,以其舉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他們與外國廠商共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統稱華僑、港澳同胞投資者)到江蘇投資的企業,除按照《國務院關於華僑和香港澳門同胞投資的規定》以及國家和本省的其他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外商投資企業優惠待遇外,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華僑以...
華僑投資者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工商登記、住宿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符合《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華僑投資者,可以申領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將其作為投資身份證明,享受相關政策待遇和服務...
在投資開放方面,明確對外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鼓勵外資投向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領域,鼓勵設立外資總部和功能性機構,加強外商投資促進,推動建立市場化、專業化招商機制,探索設立境外招商機構,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推動區內商事登記便利化,明確實施商事登記確認制度,探索行業...
第十一條 鼓勵和促進外商投資,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提升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水平,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支持外資參與本省全球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鼓勵各類企業在本省設立企業總部和功能性機構。第十二條 支持市場主體發展對外貿易,參與境外投資活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
加強融資租賃公司信息報送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融資租賃公司必須通過全國融資租賃公司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準確報送信息,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必須參加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建立融資租賃公司報送信息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 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支持江蘇省融資租賃行業協會進一步完善機制,履行協調...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繼續按《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企業減免收費辦法》(通政辦發(2007)138號)及《省政府關於取消和停止徵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通知》(蘇政發(2008)78號)執行。崇川區、港閘區按《南通市區外商投資企業減免收費項目表》(見附屬檔案2),對外商投資企業在設立、審批...
第二十七條 鼓勵金融機構為港澳投資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投資、證券化、信託融資等金融服務。第二十八條 港澳投資者與政府共同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醫療、教育、文化、養老、體育等公共服務項目,可以依法以劃撥方式供地。第二十九條 港澳投資者投資的項目,經認定符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在投資總額內...
為外籍高層次人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高管、技術人員本人以及家屬出入境、停留居留和工作學習生活提供便利。建立完善常住外國人服務機制,提供政策法律諮詢、居留旅行、語言文化等社會融入服務。深化“外國人來華工作、居留聯辦”專窗建設。鼓勵企業建立與國際規則接軌的招聘、薪酬、考核等人才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