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規範,2023年發布的一項地方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規範
- 標準編號:DB53/T 1160-2023
- 發布日期:2023-02-23
- 實施日期:2023-05-23
- 國際標準分類號:17.120
- 中國標準分類號:P 12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規範,2023年發布的一項地方標準
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規範 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規範,2023年發布的一項地方標準 備案信息 備案號:98050-2023 備案日期:2023-04-28 發布部門 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
《陝西省水文條例》是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而制定的條例。發布信息 2019年1月,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陝西省水文條例》,對水文工作的規劃與建設、監測和情報預報、資料的匯交保管與使用、設施和監測環境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範。發布背景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
第十九條 水文監測資料依法實行統一匯交制度。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的監督管理,省水文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從事水文監測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技術標準進行匯交資料的整編,並按規定向省水文機構匯交以下資料:(一)國家基本水文測站和專用水文測站的水文監測資料;(二)地表水水源地、行政區...
第五章 水文資料匯交管理與使用 第六章 水文監測環境與設施保護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發展水文事業,為水資源管理、防災減災和水環境保護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規劃與建設、監測與預警預報、監測資料匯交與管理、監測環境與設施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水文基礎設施和基層水文服務體系建設,保障水文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
資料的匯交保管與使用 第十八條 水文監測資料實行統一匯交制度。從事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水量、水質監測的單位以及其他從事水文監測的單位,應當於每年二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下列水文監測資料匯總、整編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的相關規定向水文機構匯交:(一)江河、渠道和水庫的水位、流量、水質、水溫、岸...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水文分析計算,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實施辦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
福建省水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工作,規範水文管理,服務防災減災、水資源保護和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與使用、水文監測設施與環境...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資源調查評價與規劃,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國家流域管理機構在本省...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第三條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水文工作...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促進水文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水旱災害防禦、水資源管理、泉水保護和水生態保護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山東省水文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水文規劃與站網建設,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
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預警,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文工作的領導,將水文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四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動態監測,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州(市)、縣(市、區)人民...
第一條 為規範水文工作,發展水文事業,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和《江蘇省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規劃與站網建設、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水生態監測、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監測環境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水文事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重點支持水文測站的...
第二十條 水文資料按照下列規定實行統一匯交:(一)國家基本水文測站當年的監測資料,由有管理許可權的水文機構按照國家技術規範整編後,於次年3月底前向自治區水文機構匯交;(二)水功能區、地下水監測資料、城鄉飲用水源地、重要取水口和入河排污口當年的水文監測資料,由監測單位按照國家技術規範整編後,於次年3月底...
第一條 為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促進水文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與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保護和水文監督管理等...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與使用,水文設施與監測環境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強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和基層水文服務體系建設,保障本行政區域內水文事業的發展...
蘇州市水文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水文工作,發展水文事業,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和《江蘇省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
第二章水文規劃與站網建設 第三章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 第四章水資源調查評價 第五章水文資料匯交與使用管理 第六章水文設施與監測環境保護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發展水文事業,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水文管理工作,發展水文事業,為防災減災、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與節約保護、城鄉飲用水和水生態安全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與...
第十六條 從事水文監測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國家、省水文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規定,保證測報質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缺測、漏報、遲報、錯報、瞞報水文監測數據,不得偽造、毀壞水文監測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第十七條 水文情報預報實行向社會統一發布制度。雨情、水情和旱情信息、洪水預報,由...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水文活動及其管理。本條例所稱水文活動,是指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
第一條 為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發揮水文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防災減災工作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
為了加強本市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網建設與管理,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監測設施與水文監測環境的保護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縣級以上人民...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為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災減災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水文監測與預報,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