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田錄部分摘錄
自序
歸田錄〔宋〕
歐陽修撰歸田錄卷一
太祖皇帝初幸
相國寺,至佛像前燒香,問當拜與不拜,僧錄
贊寧奏曰:“不拜。”問其何故,對曰:“
見在佛不拜過去佛。”贊寧者,頗知書,有口辯,其語雖類俳優,然
適會上意,故微笑而頷之,遂以為定製。至今行幸焚香,皆不拜也。議者以為得禮。
開寶寺塔在京師諸塔中最高,而制度勘精,
都料匠預浩所造也。塔初成,望之不正而勢傾西北。人怪而問之,浩曰:“京師地平無山,而多西北風,吹之不百年,當正也。”其用心之精蓋如此。國朝以來木工,一人而已。至今木工皆以預都料為法。有《
木經》三卷,今行於世者是也。
仁宗在東宮,
魯肅簡公 (宗道) 為
諭德,其居在宋門外,俗謂之浴堂巷,有酒肆在其側,號仁和,酒有名於京師,公往往易服 (一作衣) 微行,飲於其中。一日,真宗急召公,將有所問。使者及門
而公不在,移時乃自
仁和肆中飲歸。中使遽先入白,乃與公約曰:“上若怪公來遲,當托何事以對 幸先見教,冀不異同。”公曰:“但以實告。”中使曰:“然則當得罪。”公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 (一作罪大) 也。”中使嗟嘆而去。真宗果問,使者具如公對。真宗問曰:(一作公) “何故私入酒 ”公謝曰:“臣家貧無器皿,酒肆百物具 (一作俱) 備,賓至如歸,適有鄉里親客自遠來,遂與之飲。然臣既易服,市人亦無識臣者。”真宗笑曰:“卿為
宮臣,恐為御史所彈。”然自此奇公,以為忠實可大用。晚年每為章獻明肅太后言群臣可大用者數人,公其一也。其後章獻皆用之。
太宗時親試進士,每以先進卷子者賜第一人及第。
孫何與
李庶幾同在科場,皆有時名,庶幾文思敏速,何尤苦思遲〔一〕。會言事者上言:“舉子輕薄,為文不求
義理,惟以敏速相夸。”因言:“庶幾與舉子於
餅肆中作賦,以一餅熟成一韻者為勝。”太宗聞之大怒,是歲
殿試,庶幾最先進卷了,遽叱出之。由是何為第一。〔二〕
故
參知政事丁公、 (度) 晁公 (
宗愨) 往時同在館中,喜相諧謔。晁因遷職,以啟謝丁,時
丁方為
群牧判官,乃戲晁曰:“啟事更不奉答,當以糞墼一車為報。”晁答曰:“得墼勝於得啟。”聞者以為善對。
石資政 (中立) 好諧謔,
士大夫能道其語者甚多。嘗因入朝,遇荊
王迎授,
東華門不得入,
遂自左
掖門入。有一朝士,好事語言,問
石雲:“何為自左 (去聲) 掖門入 ”石方★班,且走且答曰:“★為大 (音★)王迎授。”聞者無不大笑。
楊大年方與客棋,石自外至,坐於一隅。大年因誦
賈誼《鵬賦》以戲之云:“止於坐隅,貌甚閒暇。”石遽答曰:“口不能言,請對以臆。”
故老能言五代時事者云:馮相 (道) 、和相 (凝) 同在
中書,一日,和問馮曰:“公靴新買,基直幾何 ”
馮舉左足示和曰:“九百。”和性褊急,遽回顧小吏云:“吾靴何得用一千八百 ”因詬責久之。馮徐舉其右足曰:“此亦九百。”於是
烘堂大笑。時謂宰相如此,何以鎮服百僚。
錢副樞 (若水) 嘗遇異人傳相法,其事甚怪,錢公後傳
楊大年,故世稱此二人有知人之鑑。
仲簡,揚州人也,少習
明經,以貧傭書大年門下。大年一見奇之,曰:“子當
進士及第,官至清顯。”乃教以
詩賦。簡天禧中舉進士第一甲及第,官至正郎、
天章閣待制以卒。謝希深為
奉禮郎,大年尤喜其文,每見則欣然延接,既去則嘆息不已。鄭天休在公門下,見其如此,怪而問之,大年曰:“此子官亦清要,但年不及
中壽爾。”希深官至
兵部員外郎、
知制誥,卒年四十六,皆如其言。希深初以奉禮郎鎖廳應
進士舉,以啟事謁見大年,有云:“曳鈴其空,上念無君子者;解組不顧,公其如蒼生何 ! ”大年自書此四句於扇,曰:“此文中虎也。”由是知名。
太祖時,
郭進為西山巡檢,有告其陰通河東
劉繼元,將有異志者,太祖大怒,以其
誣害忠臣,命縛其人予進,使自處置。進得而不殺,謂曰:“爾能為我取繼元一城一寨,不止贖爾死,當請當爾一官。”歲餘,其人誘其一城來降。進具其事送之於朝,請賞以官。太祖曰:“爾誣害我忠良,此才可贖死爾,賞不可得也 ! ”命以其人還進,
進復請曰:“使臣失信,則不能用人矣。”太祖於是賞以一官。君臣之間蓋如此。
魯肅簡公立朝剛正,嫉惡少容,小人惡之,私目為“魚頭”。當章獻垂簾時,屢有補益,讜言正論,
士大夫多能道之。公既卒,〔三〕
太常謚曰“剛簡”,議者不知為美謚,以為因謚譏之,竟改曰“肅簡”。公與張文節公 (
知白) 當垂簾之際,同在
中書,二公皆以清節直道為一時名臣,而魯尤簡易,若曰“剛簡”,尤得其實也。
宋尚書 (祁) 為布衣時,未為人知。孫宣公 * 一見奇之,遂為知己。後宋舉進士,驟有時名,故世稱宣公知人。公嘗語其 (一無此字) 門下客曰:“近世謚用兩字,而文臣必謚為文,皆非古也。吾死得謚曰‘宣’若‘戴’足矣。”及公之卒,
宋方為禮官,遂謚曰“宣”,成其志也。
寶元、康定之間,余自貶所還過京師,見王君貺初作舍人,自契丹使歸。余時在坐,見都知、押班、殿前馬步軍聯騎立門外,呈
榜子稱“不敢求見”,舍人遣人謝之而去。至 (一無此字) 慶曆三年,余作舍人,此禮已廢。然
三衙管軍臣僚於道路相逢,望見舍人,呵引者即斂馬駐立,前呵者傳聲“
太尉立馬”,急遣人謝之,比舍人馬過,然後敢行。後予官於外十年而還,遂入翰林為學士,見三衙呵引甚雄,不復如當時,與學士相逢,分道而過,更無
斂避之禮,蓋兩制漸輕而三衙漸重。〔五〕舊制:
侍衛親軍與殿前分為兩司。自
侍衛司不置馬步軍都
指揮使,止置
馬軍指揮使、步軍指揮使 (一止作馬步軍指揮使) 以來,侍衛一司自分為二,故與
殿前司例為三衙也。
五代軍制已無典法,而今又非其舊制者多矣。
國家開寶中所鑄錢,文曰“宋通元寶”,至寶元中,則曰“
皇宋通寶”,近世
錢文皆著年號,惟此二錢不然者,以年號有“寶”字,文不可重故也。
太祖
建隆六年,〔六〕將議改元,語宰相勿用前世舊號,於是改元乾德。其後,因於
禁中見內人鏡背有乾德之號,以問學士
陶谷,谷曰:〔七〕“此偽蜀時年號也。”因問內人,乃是故
蜀王時人。太祖由是益重儒士,而嘆宰相 (一有之字) 寡聞也。〔八〕
仁宗即位,改元天聖,時章獻明肅太后
臨朝稱制,議者謂撰號者取天字,於文為“二人”,以為“二人聖”者,悅太后爾。至九年,改元
明道,又以為
明字於文“日有並”也,與“二人”旨同。無何,以犯契丹諱,明 年遽 (一作遂) 改曰
景祐,是時
連歲天下大旱,改元詔意冀以迎和氣也。五年,因郊又改元曰寶元。自景祐初,群臣慕
唐玄宗以開元加尊號,遂請加景祐於尊號之上,至寶元亦然。是歲趙元昊以河西叛,改姓元氏,朝廷惡之,遽改元曰
康定,而不復加於尊號。而好事者又曰“康定乃謚爾”。明 年又改曰慶曆。至九年,大旱,河北尤甚,民死者十八、九,於是又改元曰
皇祐,猶景祐也。六年,日蝕四月朔,以謂
正陽之月,自古所忌,又改元曰至和。三年,仁宗不豫,久之康復,又改元曰
嘉祐。自天聖至此,凡年號九,〔九〕皆有謂也。
寇忠愍公 (準) 之貶也,初以
列卿知
安州,既而又貶衡州副使,又貶道州雖駕,遂貶
雷州司戶。時丁晉公與馮相 (拯) 在
中書,丁當秉筆,初欲貶崖州,而丁忽自疑,語馮曰:“崖州再涉鯨波,如何 ”馮唯唯而已。丁乃徐擬雷州。及丁之貶也,馮遂擬崖州,當時好事者相語曰:“若見雷州寇司戶,
人生何處不相逢”比丁之南也,寇復移道州,寇聞丁當來,遣人以蒸差別逆於 (一作迎於) 境上,而收其僮僕,杜門不放出,聞者多以 (一作公) 為得體。
楊文公 (億) 以文章擅天下,然性特剛勁寡合。有惡之者,以事譖之。大年在
學士院,忽夜召見於一小閣,深在
禁中。既見賜茶,從容顧問,久之,出文藁數篋,以示大年云:“卿識
歸田錄卷二
錢思公①雖生長富貴,而少所嗜好。在西洛②時嘗語僚屬,言平生惟好讀書,坐則讀經史,臥則讀小說,上廁則閱小辭③,蓋未嘗頃刻釋卷也。謝希深亦言:“
宋公垂同在史院,每走廁,必挾書以往,諷誦之聲,
琅然聞於遠近,其篤學如此。”余因謂希深曰:“余平生所作文章,多在
三上,乃馬上、
枕上、廁上也。蓋惟此尤可以屬思④爾。”
翻譯:
錢思公雖然出身富貴之家,但是沒什麼嗜好。在西京洛陽曾經告訴僚屬,說這一生只喜歡讀書,坐著的時候就讀經史,躺在床上就讀各種雜記,上廁所的時候就讀詞典、
小令。大概從來沒有半刻離開書的時候。謝希深也說:“ 同在
史院的宋公垂,每當去廁所都夾著書,誦讀的聲音清脆,遠近都能聽到,也是如此的好學。”我於是告訴希深,說:“我平生所作的文章,多在
三上,就是馬上、
枕上、廁上。大概只有此等之處可以構思吧。”
①錢思公:
錢惟演,北宋“
西崑體”代表作家之一。下文提及的謝希深(
謝絳)、宋公垂(
宋綬)也以文學知名一時。
②西洛:西京洛陽。
④屬思:思考,構思。
摘錄三
(宋)太祖時,以李漢超為關南巡檢,使捍北虜,與兵三千而已。然其齊州賦稅最多,乃以為齊州防禦使,悉與一州之賦,俾①之養士。而漢超武人,所為多不法,久之,關南百姓詣闕②,訟③漢超貸民錢不還,及掠其女以為妾。太祖召百姓入見便殿,賜以酒食,慰勞之,徐問曰:“自漢超在關南,契丹入寇者幾?”百姓曰:“無也。”太祖曰:“往時契丹入寇,邊將不能御,河北之民歲遭劫虜,汝於此時能保全其資財婦女乎?今漢超所取,孰與契丹之多?”又問訟女者曰:“汝家幾女,所嫁何人?”百姓具以對。太祖曰:“然則所嫁皆村夫也。若漢超者,吾之貴臣也,以愛汝女則取④之,得之必不使失所。與其嫁村夫,孰若處漢超家富貴?”於是百姓皆感悅而去。太祖使人語漢超曰:“汝須錢,何不告我而取於民乎?”乃賜以銀數百兩,曰:“汝自還之,使其感汝也。”漢超感泣,誓以死報
翻譯:
宋太祖的時候,讓李漢超擔任關南巡檢,派他抵禦北方的少數民族,只給了三千士兵而已。然而他轄地內的齊州交的賦稅最多,太祖就任命他為齊州防禦使,把一個州的賦稅全部給了他,讓他用這個錢來養士兵。但是李漢超是一名武人,所作所為很多都違法,時間長了,關南的百姓就跑到京城告狀,告李漢超借了老百姓的錢不還,還有就是搶奪老百姓的女孩子當妾。宋太祖在便殿召見百姓,並賜給他們酒食,安慰他們,慢慢地問他們:“自從李漢超在關南,契丹進犯還有嗎?”百姓說:“沒有了。”宋太祖說:“從前契丹侵犯,邊將不能防禦,河北的老百姓每年遭搶劫俘虜,你們那個時候能保全你們的資財和婦女嗎?如今李漢超在你們身上奪取的,和契丹比起來哪個多?”宋太祖又問被搶了女兒的人說:“你家幾個女兒,嫁給了什麼人?”老百姓就詳詳細細地回答。宋太祖說:“女兒所嫁的都是農夫呀。像李漢超這樣的人,(正)是我的寶貴的臣子,(他)是因為愛你的女兒才娶了她,娶了之後一定不會讓她流離失所。與其嫁給農夫,哪裡比得上嫁進李漢超家富貴呢?”於是老百姓都感到喜悅就離開了。宋太祖派人告訴李漢超:“你需要錢,為什麼不告訴我而要去老百姓那兒搶呢?”就賜給李漢超數百兩白銀,還說:“你把錢還給老百姓,讓他們感激你。”李漢超感激得流下了眼淚,發誓以死報效宋太祖。
①俾:使。
②闕:宮殿。
③訟:控告。
④取:同“娶”。
作者
簡介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祖籍廬陵(今屬江西)。少孤,貧而好學。天聖八年(1030)中進士,先後擔任過知制誥、翰林學士、樞密副使等職。他是范仲淹“慶曆新政”的擁護者,並和尹洙、梅堯臣等人倡導詩文革新運動,堪稱北宋文壇的泰山北斗。歐陽修注意提攜後進,曾鞏、王安石、蘇舜欽、蘇軾父子等都出於他的門下。他在詩詞文等多方面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著作等身。歐詞格調清新,語言明麗。
文學造詣
生平概述
歐陽修四歲喪父,隨叔父在現湖北隨州長大,幼年家貧無資,母親鄭氏以荻畫地,教以識字。歐陽修自幼酷愛讀書,常從城南李家借書抄讀,他天資聰穎,又刻苦勤奮,往往書不待抄完,已能成誦;少年習作詩賦文章,文筆老練,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興的希望,曾對歐陽修的母親說:“嫂無以家貧子幼為念,此奇兒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門,他日必名重當世。”十歲時,歐陽修從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愛其文,
手不釋卷,這為日後
北宋詩文革新運動播下了種子。 仁宗
天聖八年(1030)中進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陽)留守推官,與
梅堯臣、
尹洙結為至交,
互相切磋詩文。
景祐元年(1034年),
召試學士院,授任
宣德郎,充
館閣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評時政,被貶
饒州。
歐陽修為他辯護,被貶為
夷陵(今湖北
宜昌)縣令。
康定元年(1040年),歐陽修被召回京,
復任館閣校勘,編修
崇文總目,後知
諫院。
慶曆三年(1043年),任
右正言、
知制誥。
范仲淹、
韓琦、
富弼等人推行“
慶曆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提出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等主張。五年,范、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上書分辯,因被貶為
滁州(今安徽滁縣)太守。後又改知揚州、
潁州(今
安徽阜陽)、
應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1049)回朝,先後任
翰林學士、史館修撰等職。至和元年(1054年)八月, 與宋祁同修《
新唐書》,又自修《五代史記》(即《
新五代史》)。
嘉祐二年(1057年)二月,
歐陽修以翰林學士身份主持進士考試,提倡平實文風,錄取蘇軾、
蘇轍、曾鞏等人,對北宋文風轉變有很大影響。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歐陽修以翰林學士身份兼
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五年,拜樞密副使。次年任
參知政事。後又相繼任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上表請求外任,不準。此後兩三年間,因被
蔣之奇等誣謗,多次辭職,都未允準。 神宗
熙寧二年(1069年),
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
青苗法有所批評,且未執行。三年,除檢校太保
宣徽南院使等職,堅持不受,改知
蔡州(今河南
汝南縣)。此年改號“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
太子少師的身份辭職。居潁州(今屬安徽省)。五年閏七月二十三日,
歐陽修卒於家,諡文忠。
歐陽修陵園位於河南省
新鄭市區西
辛店鎮歐陽寺村。該園環境優美,北依崗阜,丘陵起伏,南臨
溝壑,溪流淙淙。陵園肅穆,碑石林立,
古柏參天,一片鬱鬱蔥蔥,雨後初晴,陽光普照,霧氣升騰,如煙似雨,景色壯觀,故有“歐墳煙雨”
美稱,為新鄭古代八景之一。
思想貢獻
歐陽修前期的政治思想,反映了中小地主階級的利益,對當時經濟、政治和軍事等方面的嚴重危機,有較清醒的認識。主張除積弊、行寬簡、務農節用,與范仲淹等共謀革新。晚年隨著社會地位的提高,思想漸趨保守,對王安石部分新法有所抵制和譏評;但比較實事求是,和
司馬光等人的態度是不盡相同的。 歐陽修在
中國文學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他繼承了
韓愈古文運動的精神。作為
宋代詩文革新運動的領袖人物,他的文論和創作實績,對當時以及後代都有很大影響。 宋初,在暫時承平的社會環境裡,貴族文人集團提倡的
西崑體詩賦充斥文壇,浮華纂組,並無社會意義,卻曾風靡一時。為了矯正西崑體的流弊,歐陽修大力提倡古文。他自幼愛讀韓愈文集,出仕後親自校訂韓文,刊行天下。 他在文學觀點上師承韓愈,主張明道致用。他強調道對文的決定作用,以“道”為內容,為本質,以“文”為形式,為工具。特別重視
道統的修養,提出“道勝者,文不難而自至”(《
答吳充秀才書》),“道純則充於中者實,中充實則發為文者輝光”(《答祖擇之書》),“學者當師經”,師經才能用“道”來充實自己。但他又假正了韓愈的某些偏頗。在對“道”的解釋上,他把現實中的“事”,看作是“道”的具體內容。他認為學道而不能至,是因為“棄百事不關於心”(《
答吳充秀才書》)。他反對“務高言而鮮事實” (《與張秀才第二書》)。在對待“道”與“文”的關係上,主張既要重“道”,又要重“文”,認為“文”固然要服從於“道”,但非“有德者必有言”,並且列舉了許多例子說明“自詩、書
史記所傳,其人豈必能言之士哉”,指出:“言以載事,而文以
飾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見於世”。所謂“事信言文”,就是內容要真實,語言要有文采,做到內容和形式的統一。這是
歐陽修對創作的基本論點。 他取韓愈“文從字順”的精神,大力提倡簡而有法和流暢自然的文風,反對浮靡雕琢和怪僻晦澀。他不僅能夠從實際出發,提出平實的散文理論,而且自己又以造詣很高的創作實績,起了示範作用。 他的主張得到了
尹洙、
梅堯臣、
蘇舜欽等人的熱烈贊同。後來,
知貢舉(主管考試進士)時,又鼓勵考生寫作質樸曉暢的古文,凡內容空洞,華而不實,或以奇詭取勝之作,概在摒黜之列。與此同時,他又提拔、培養了王安石、曾鞏、蘇軾、
蘇轍等一代新進作家。這樣,他倡導的詩文革新運動就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
套用文體
歐陽修是傑出的套用文章家。他一生著述頗豐,《
歐陽修全集》(
中國書店1986年版。本文所引
歐文皆出此集)有文章2651篇,套用文2619篇,可見他的文章寫作主要是套用文寫作;還撰有《
新五代史》74卷,《
新唐書》75卷。他不僅套用文寫作頗有建樹,而且對套用文理論貢獻也很大。 創立套用文概念。目前論者都認為套用文一詞最早見於南宋
張侃的《跋陳後山再任校官謝啟》:“駢四儷六,特套用文耳。”(拙軒集·卷五)張只涉及套用文取“四六”的語言形式,嚴格說來還不能說明確了套用文概念。北宋的歐陽修在《辭副樞密與
兩府書》中雲,
嘉祐五年十一月奉制命授樞密副使,“學為套用之文”。這裡的套用文是指公文文體。他在同一年的《免進五代史狀》中自述為得功各事無用之時文,得功名後,“不忍忘其素習,時有妄作,皆套用文字”。“文字”即文章。這裡的套用文指實用文章。可見,
歐陽修是從文體形式、實用性質兩方面來明確套用文概念的,他已把套用文當作獨立的
文章體裁。 構築了套用文理論的大體框架。如上所述,他認為套用文的性質是實用的。他讚揚
蘇洵的套用文章“實有用之言”(《薦布衣蘇洵狀》),黃校書策論“中於時病而不為空言”(《與黃校書論文章書》)。歐陽修關於套用文的實用性質是很明確的。他認為套用文的特點有三。一是真實。歐陽修認為寫史要“立傳紀實”(《
進新修唐書表》)。所謂“紀實”,就是應像《春秋》一樣褒貶善惡,“傳其實而使後世信之”(《魏梁解》),“求情而責實,別是非,明善惡”(《春秋論中》),“書事能不沒其實”(《唐於魯
神道碑》)。他還認為詔令“必須合於物議,下悅民情”(《論慎出詔令札子》),用當今的語言來表述,就是要與實際相符。
歐陽修主張套用文真實,一是為了套用,二是為了傳於後世。二是簡潔質樸。“典誥
誓命之文,純深簡質”(《正史類》),讚揚
孔宙碑文簡質(《後漢泰山都尉孔君碑》),朝廷詔書應“復古樸之美,不必雕刻之華”(《論李淑奸邪札子》),銘應“言簡而著”(《內殿崇班薛君基表》),“師魯之《志》,用意特深而語簡”(《論<;尹師魯墓誌>;》),“文書甚簡”(《乞洪州第七狀》),簡潔質樸是
歐陽修文章批評的標準之一。三是得體。他讚揚
劉敞追封皇子公主九人的公文典雅,“各得其體”(《集賢院學士劉公墓志銘》),“體”指內容而言,歐陽修謂之“大體”。“公於制誥,尤得其體”(《謝公絳墓志銘》),他讚揚謝希深的制誥尤得西漢制誥之體,“體”指文體。“考其典誥誓命之文,純深簡質,丁寧委曲,為體不同”(《崇文總目敘釋·正史類》),“體”指語體。歐陽修主張套用文應合大體、文體、語體,其理論已相當精深。 歐陽修對公文的貢獻很大。他寫有公文一千一百零二篇,公文理論也很系統。公文內容“必須合於物議,下悅民情”;形式“取便於宣讀”,採用“四六”的語言形式(《內制集序》),開蘇軾改革
駢文之先河。他自責其公文有“無以發明”,“意思零落”,“非工之作”,“拘牽常格”的毛病,主張內容要完整出新,有條有理;形式既要規範,又要創新。他按公文的行文方向,把公文分為三類:“凡公之事,上而下者,則曰符曰檄,問訊列對;下而上者,則曰狀;位等相以往來,曰移曰牒。”(《與陳員外書》)他認為符、檄是
下行文,狀為上行文,移、牒為
平行文;並明確公文不能“施於非公之事”。
歐陽修雖未明確
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概念,但為
劉熙載按行文方向分類打下了基礎。(摘自《
套用寫作》月刊1997年第2期《歐陽修套用文論》)
文學成就
歐陽修在文學創作上的成就,以散文為最高。蘇軾評其文時說:“論大道似韓愈,論本似
陸贄,紀事似
司馬遷,詩賦似李白”。但歐陽修雖素慕韓文的深厚
雄博,汪洋恣肆,但並不亦步亦趨。 歐陽修一生寫了500餘篇散文,各體兼備,有政論文、史論文、記事文、抒情文和筆記文等。他的散文大都內容充實,氣勢旺盛,深入淺出,精煉流暢,敘事說理,娓娓動聽,抒情寫景,引人入勝,寓奇
於平,一新文壇面目。他的許多政論作品,如《本論》、《
原弊》、《上高司諫書》、《
朋黨論》、《新五代史?
伶官傳序》等,恪守自己“明道”、“致用”的主張,緊密聯繫當時政治鬥爭,指摘時弊,思想尖銳,語言明快,表現了一種匡時救世的懷抱。他還寫了不少抒情、敘事散文,也大都情景交融,搖曳多姿。他的《
釋秘演詩集序》、《
祭石曼卿文》、《蘇氏文集序》等文,悼念亡友,追懷往事,情深意摯,極為動人;他的《
豐樂亭記》、《
醉翁亭記》
諸作,徐徐寫來,委婉曲折,言辭優美,風格清新。總之,不論是諷世刺政,還是悼亡憶舊,乃至登臨遊覽之作,無不充分體現出他那種從容寬厚、真率自然的藝術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