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工程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十四五”重點項目規劃》中提出的重點項目。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工程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十四五”重點項目規劃》中提出的重點項目。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工程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十四五”重點項目規劃》中提出的重點項目。...
河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程實施方案 我省歷史悠久、文化燦爛,遺存大量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古蹟、歷史建築。全省經國務院、省政府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分別有11個、12個、18個,總數居全國前列。這些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
1.歷史建築保護修繕與活化利用。提升歷史建築使用性能,開展符合歷史建築保護要求的內部空間改造、配套裝修與展陳展示等。對歷史建築的牆體、門窗、結構、裝飾等體現建築歷史文化價值的部分採用原材料、原工藝、原形制、原結構進行修繕、維護和...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歷史文化...
第九條 本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對象包括下列內容:(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傳統村落、歷史名園、特色風貌林蔭路,文物、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革命遺存、古樹名木及古樹後續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以及歷史建築的保護,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統一規劃、整體保護、科學管理、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多元參與、共治共享的原則,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延續性,改善人居環境,促進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城...
《邢台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以明確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範圍,邢台古城即邢台歷史文化名城,廣義上指市域範圍內約1.24萬平方公里土地所代表的歷史、文化等方面的集合體,其中邢台歷史城區是最為重要的。邢台古城,特指邢台歷史城區。邢台歷史...
《自貢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6—2030)》是自貢市發布的規劃檔案。 《名城保護規劃》分為“總則,保護目標、保護體系及保護原則,市域歷史文化保護規劃,名城保護規劃,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文物及歷史建築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
歷史建築分為省級歷史建築、市級歷史建築和縣級歷史建築。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潛在資源進行普查,注重吸收專家和公眾意見,科學評估資源狀況和保護利用價值,做...
1.在市域範圍內統籌劃定或落實各類歷史文化保護線,包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歷史建築保護範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範圍、歷史城區保護範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範圍等。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納入...
啟動大理世界遺產申報工作,劍川成功申報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州列級保護的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數量達到35個以上。爭取將更多資源條件較好的省級名鎮、名村申報為國家級名鎮、名村,歷史建築名錄進一步完善。全州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和...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以及歷史文化街區、傳統風貌區、傳統村落、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的規劃、保護和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文物、古樹名木、地名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世界文化遺產等的規劃、保護和管理...
山西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利用與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以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和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涉及文物保護的,依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本條例對歷史建築保護利用未作規定的事項,依照《陝西省建築保護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以及歷史文化街區、傳統風貌區、傳統村落、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傳統民居的保護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國家和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的申報、確定、撤銷、規劃、保護、利用、管理,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對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建築、古樹名木、傳統地名等的保護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
(三)反映傳統格局、歷史風貌的音像資料;(四)保護範圍及其說明;(五)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歷史文化街區的清單及其位置示意圖;(六)保護目標和保護要求;(七)有關專家的論證意見。第十二條 申報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傳統風貌區,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的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傳統風貌區,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街區:包括公有歷史建築修繕、抗震加固、數位化展示利用設施,歷史文化街區環境整治,重要節點空間或傳統街巷沿街立面和路面的整治改造,配套便民公共服務設施、生態停車場,游步道等慢行系統,旅遊廁所,水電熱氣、通信...
(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柳子街、解放南路、老埠頭等三個歷史文化街區中的文物古蹟、歷史建築,以及圍牆、石階、鋪地、駁岸、樹木等歷史環境要素。第九條 保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古河湖水系:(...
本省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與管理,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築的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的原則,保持和延續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
(一)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以及具有歷史特色和風貌的地段;(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歷史文化名城依法應當保護的其他內容。第十條 歷史城區保護內容包括:傳統...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和管理,傳承和弘揚僑鄉優秀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
為了加強本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城市建設與歷史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二章申報與預保護 第十條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保存文物特別豐富;(二)歷史建築集中成片;(三)保留著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四)歷史上曾經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或者軍事要地,或者發生...
(五)開展保護規劃全覆蓋行動。加快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街區等保護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工作,為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建設、管理提供科學依據。保護地名文化遺產、老樹生存環境、歷史建築,保持傳統民居風貌,不破壞...
第一條 為加強南通市市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的保護和管理,促進城市建設與社會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1)全面保護 拓展歷史文化保護的對象和內涵,建立由整體風貌、古都格局、歷史地段、古鎮古村、文物古蹟、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構成的保護框架,實現各類歷史文化遺產的全面保護。保護對象從單純的文物保護單位擴大到其他文物古蹟,從歷史文化街區...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包括城址遺存、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歷史建築以及革命史跡、傳統風貌建築、歷史環境要素、地下文物埋藏區歷史地名等。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範圍內涉及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和利用,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促進城鄉建設與歷史文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