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範》是2017年12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範
- 標準編號:T/SCAQ BA1002—2017
- 實施日期:2017年12月30日
-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範》是2017年12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範》是2017年12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王智維、胡曉峰、蘇波、游可、楊嘉寧、高寶華、趙偉傑、魏鑫、張萍、熊智斌、陳光毅、陳瑩、李玲。起草單位 四川省質量協會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專委會、成都市...
檢測機構應當依法開展檢測工作,行為規範,誠實信用;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第五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檢測機構承擔的《公告》車輛產品檢測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第二章 檢測資格及能力 第六條 承擔《公告》車輛產品檢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的管理,保證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質量,預防交通事故,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機動車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法定...
《機動車檢驗機構檢測設備管理規範》是2019年12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機動車檢驗機構檢測設備(含檢測軟體系統、標準物質和參考標準)的控制、維護和管理。起草單位 山西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山西和耀科技有限公司、...
《車輛產品檢驗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2001年中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暫行辦法。公告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公告 二○○一年 第 12 號 為規範車輛產品檢驗機構的行為,加強對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推進政府對車輛產品的...
《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規範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檢驗檢測市場環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法。2021...
(五)檢測工藝符合規範要求;(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五條申請人應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一)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開業申請;(二)工商營業執照;(三)經營場所的土地與房產證明;(四)相關...
《檢驗檢測機構儀器設備安裝和管理規範》(DB3418/T 025-2022)是2022年10月7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宣城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宣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儀器設備安裝和管理規範》(DB3418/T 025-2022)規定...
《檢驗檢測機構數據管理和共享規範》(DB3418/T 021-2022)是2022年10月7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宣城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宣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數據管理和共享規範》(DB3418/T 021-2022)提供了檢驗...
關於印發《新生產機動車排放污染申報檢測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範新生產機動車排放污染申報檢測工作,我局制定了《新生產機動車排放污染申報檢測機構...
為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環保檢驗的監督管理,規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檢驗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簡介 武漢...
(四)管理制度:檢測站必須建立檢測設備管理制度、檢測設備操作規程、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工作人員守則和檔案管理制度等與質量監督要求相適應的各種規章制度。第四章 檢測站的認定 第十二條 凡按交通廳(局)規劃建立,具備本辦法第十...
2019年6月4日,國家標準《機動車檢驗機構檢測設備期間核查規範》(GB/T 37536-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20年1月1日,國家標準《機動車檢驗機構檢測設備期間核查規範》(GB...
起草單位:安徽省電機產品及零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涇縣市場監督檢驗所、涇縣寶豐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俞昊、張興、周堂鑫、馬永豐、王兵、吳紫恆。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遠程檢測服務規範》...
第二條深圳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簡稱車輛管理所),是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輛安全檢測工作的主管機構。第三條車輛管理所審定並認可,經省公安廳批准的“深圳市汽車檢測中心”、“深圳市物資汽車修理廠機動車檢測站”、“深圳市汽車修理測試...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四)6年以內的機車免於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誌。(...
第一條為加強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業務的管理,規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的檢測行為和檢測質量的監督管理,健全車輛維護質量監控體系,保證檢測數據的公正、科學和準確,保持在用車輛技術狀況和維修質量良好,根據《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
《浙江省檢驗機構管理條例》,為了加強對檢驗機構的管理,規範檢驗服務行為,維護檢驗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檢驗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浙江...
認真研究《宣城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政策檔案內容的基礎上,查閱了大量各省地市已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同時在標準起草過程中切實加強溝通協調,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結合實際檢驗工作經驗,決定從檢驗檢測機構的管理規範角度著手編制地方...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管理規定》及其配套規範性檔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廣東省實際而制定的辦法,適用於廣東省範圍內安檢機構(含設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線)常規檢驗資格許可。
起草單位:安徽省電機產品及零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涇縣市場監督檢驗所、涇縣寶豐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陸月星、單軍寶、邱娟、馬永豐。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DB3418/T ...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以下簡稱“安檢機構”)常規檢驗資格許可(以下簡稱“資格許可”)工作,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管理規定》及其配套規範性檔案的有關規定,...
本規範包含了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檢測機構的基本技術要求和體系管理要求,同時對檢測機構的部分相關人員提出要求。本規範適用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檢測機構的委託。本規範所指的在用機動...
認真研究《宣城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政策檔案內容的基礎上,查閱了大量各省地市已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同時在標準起草過程中切實加強溝通協調,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結合實際檢驗工作經驗,決定從檢驗檢測機構的管理規範角度著手編制地方...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員證》不再實施有效期管理,對持證人員實施驗證制度。質監部門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全省統一的考核規範、考試大綱和統一的培訓教材,並向社會公布。各級質監部門不得委託、指定任何組織和機構舉辦相關的培訓...
為了保障交通安全,對機動車實施科學有效的監督,提高機動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公安部和交通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要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依據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要求機動車綜合性能檢驗機構依據標準對從事運營的機動車進行檢驗...
檢驗機構接入專用區域網路的硬體設備需遵循“專網專用、專機專用”的原則,保障系統和設備的網路安全。(七)上傳的聯網數據能滿足國家和我省機動車環保信息聯網規範的要求。(八)原則上每條檢測線需配備至少2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檢測技術...
該標準編制來源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 2020 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0〕341 號)檔案,項目計畫號為2020-2-295。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由安徽省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