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國內標準和國際標準針對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的標準較少,且缺乏對分包檢測方面的要求,對於檢驗檢測機構主要存在:1.查閱繁瑣,蒐集難度大的問題;2.缺乏針對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根據實際工作要求,需要制定分包檢測等一系列服務規範。因此,有必要制定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DB3418/T 024-2022)。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DB3418/T 024-2022)由安徽省電機產品及零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提出,由宣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口。
2022年6月15日,收到《關於下達11項宣城市地方標準制定計畫的通知》後,成立標準編制小組。
2022年6月16日—6月18日,標準起草小組多次召開標準制定工作會議,商討標準涵蓋內容,起草小組集中研討,確定了標準重點在於提供產學研合作服務中服務保障、合作服務流程、產學研合作服務內容、服務評價等內容;隨後起草小組在重點內容的基礎上,對細節內容進行商討和確定。
2022年6月19日—6月20日,起草小組根據《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標準,形成了標準草案;在此基礎上,標準起草小組對草案進一步完善,並確定標準名稱為《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6月21日,形成了公開徵求意見稿。
2022年9月7日,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DB3418/T 024-2022)由宣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10月7日,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DB3418/T 024-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電機產品及零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涇縣市場監督檢驗所、涇縣寶豐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陸月星、單軍寶、邱娟、馬永豐。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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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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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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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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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作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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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檢測分包方名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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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檢測分包方名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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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DB3418/T 024-2022)規定了分包的申請、分包實驗室的選擇、分包工作實施與管理、對分包方試驗結果的確認和分包方記錄。該標準適用於對分包實驗室的調查、分包的組織實施、分包工作管理和對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實施建議
一是成立宣貫小組,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標準的貫徹執行工作。二是開展集中學習:以安徽省電機產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為依託,對宣城市內電機相關的檢驗檢測機構統一組織學習,指定人員結合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利用電腦、短片、講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集中授課。讓大家明確活動目標、內容和責任,真正領會《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標準實施的重大意義。三是開展分部門培訓,由各檢驗檢測機構已經接受培訓的相關人員及時開展對機構內部成員的培訓,培訓過程中要保證講解的針對性,確保機構內部人員對規範有較為深入的認識。四是開展專項崗位技術交底活動,詳細制定學習計畫,確保工作人員均熟練掌握相關流程的操作過程。同時開展兩微一端送知識活動,藉助微信和微博等平台對《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進行推送,讓大家能夠通過各種渠道學習到相關標準知識。
各檢驗檢測機構學習人員在標準起草人或主要參與人員的帶領下,深入到檢測工作一線進行觀摩學習、交流經驗、剖析問題,技術人員及時進行相關講解,全面提升對規範中相關知識的認識。安徽省電機產品及零部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要求宣城市內及周邊電機企業來到中心開展就《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標準的互動學習工作,將標準中的內容對參會的企業進行宣貫。
為保證《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被檢驗檢測機構人員熟練掌握,確保工作人員系統知識的全面性,建立專業化標準規範小組,對相關機構實施月度知識考核計畫和年度規範知識薈萃計畫。同時確保持續創新,及時收集檢測客戶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調整、完善、更新規範中未涉及的內容,為代替版本做好準備工作。建立標準宣貫長效機制,做好標準套用回訪工作和再培訓的邀請工作,根據受邀情況制定宣貫計畫。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分包檢測服務規範》(DB3418/T 024-2022)的制定,有利於確保檢驗檢測機構的發展以及促進檢驗檢測機構和社會綜合效益的提升,更好的服務並推動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