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71號
《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範從業五條規定(試行)》已經2015年1月1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長 楊棟樑
2015年2 月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範從業五條規定(試行)》
- 第71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71號
《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範從業五條規定(試行)》已經2015年1月1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長 楊棟樑
2015年2 月2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1號《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範從業五條規定(試行)》已經2015年1月1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長 楊棟樑2015年2 月2日簡介國...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頒布了《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範從業五條規定(試行)》(國家安監總第71號令,以下簡稱“五條規定”見附屬檔案1),現結合我省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監管工作實際,就貫徹落實“五條規定”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 一...
一、為規範安全評價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檢驗機構)從業行為,提高安全評價和檢測檢驗工作質量, 進一步發揮安全評價和檢測檢驗在事故預防中的技術支撐作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評價機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以下統稱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的管理,規範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
檢測檢驗資質證書由安全監管總局製作,資質證書由證書及附屬檔案組成。第三章 檢測檢驗 第十一條 檢測檢驗機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執業準則和相關技術規範、標準,科學、公正、誠信地開展檢測檢驗工作,提供及時、優質、安全的服務,...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的管理,規範安全評價行為,建立公正、公平、競爭、有序的安全評價技術服務體系,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安全評價資質、從事法定安全評價活動...
、《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範從業五條規定(試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1號)、《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八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範安全評價行為,提高安全評價水平和服務質量,建立公平、公開、公正和競爭有序的安全評價中介服務體系,保障安全評價機構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b) 按事先擬定的現場檢查計畫,查看工程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施工技術的安全實施、施工環境的安全管理以及監控預警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規範的要求,並按本標準的相關規定進行評價和打分。c) 進行安全評價總分計算...
2005年4月21日印發的《河北省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的管理,規範安全評價行為,根據《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
(一)在我市註冊的安全評價機構和在我市執業的分支機構資質保持方面的違法情形 1.安全評價機構不符合《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規定資質條件的。2.安全評價機構專職安全評價從業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能力和資格條件的。3.安全評價機構...
第三十二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 第三十三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設計負責。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
(7)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8)評估結論與建議等。10、從事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要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對其做出的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結論負責。11、生產經營單位要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範的規定,對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實施的評價許可。3.2 檢驗檢測機構 依法成立,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範,利用儀器設備、環境...
為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環保檢驗的監督管理,規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檢驗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安全評價機構執業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對違法、違規等問題的查處力度,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監管廉政建設,進一步規範安全評價資質行政審批和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促進安全評價機構健康有序發展,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充分發揮其在事故預防中的技術...
第三十一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結果負責,並不得有下列行為:(一)違反規定程式開展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等活動;(二)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
第二十九條 專業技術評價機構、評審人員在評審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認定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約談、暫停直至取消委託其從事技術評審活動:(一)未按照資質認定基本規範、評審準則規定的要求和時間實施技術評審的;(二)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