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

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

《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是2021年10月3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確立了檢驗檢測機構服務的服務原則和服務要求,並規定了機構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控制與評價等方面的通用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從事檢驗檢測服務的第三方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service—General principles
  • 標準號:DB34/T 4050-2021
  • 發布日期:2021-09-30
  • 實施日期:2021-10-30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
  • 技術歸口: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批准發布部門: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通用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檢驗檢測是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高技術服務業、科技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是推進制造強國、質量強國建設的重要技術支撐。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迅速,但整體質量不高,人力密集,自動化程度低,服務半徑小,品牌意識不強。檢驗檢測服務類標準系統性不強,邊界不清。已有能力評價類、合格評定類、檢測方法類等各體系標準相互銜接、協調較少,兼容性不強,且較少體現服務要素,標準化實施成效不佳;通過制定科學合理、層次分明、滿足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需要的標準,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相配套,與已有標準相銜接,對於滿足行業發展和市場需求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該標準編制來源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 2020 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0〕341 號)檔案,項目計畫號為2020-2-295。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由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 成立編制組
2020年9月22日,收到《關於下達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後,由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牽頭,成立標準起草小組,召集起草小組工作會,明確標準的定位、編制要求,確定標準研討、徵求意見、標準送審、標準報批等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分工和時間進度安排,全面啟動標準制定工作。
  • 編制標準初稿
2020年10月,為了確保標準編制內容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用性,標準起草小組積極開展研討,集中研究和討論國家關於檢驗檢測服務的有關要求,分析安徽省檢驗檢測服務實際狀況,同時蒐集檢驗檢測服務相關標準並進行協調、對接,結合安徽省和相關單位工作實際,編制形成標準初稿。
  • 實地調研
2020年11月—2021年1月,標準起草小組分別在合肥、亳州、蕪湖等地開展檢驗檢測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調研,通過與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檢驗檢測機構與客戶企業代表進行交流,進一步掌握檢驗檢測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以及檢驗檢測機構的服務工作特色和主要成績,重點摸清檢驗檢測服務運行的基本模式和工作要求。
  • 組織研討
2021年2月,為了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和普適性,主要起草單位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與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組織召開研討會,邀請來自安徽省6家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的單位相關負責人和專家,就該標準規定的內容進行深入研討。
  • 初稿修改
標準起草小組通過線上、線下等形式多次與檢驗檢測行業專家、專業人員對研討後形成的原則性的意見進行進一步諮詢、商討,並經反覆修改、多次論證,於2021年5月底前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9月30日,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0月30日,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合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安徽國家農副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清華大學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池州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安徽省建設工程測試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宣城市農產品檢測中心、銅陵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黃山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袁東婕、劉華、婁鵬祥、李偉、吳克剛、凌俊傑、童成亮、許德、徐彥輝、劉舜舜、朱磊磊、劉小勇、李衛東、郝媛媛、張居舟、程浩、張飛、金雙潮、王健、王偉、陳定玲、鄭如程、汪惠珍。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服務原則
1
5 服務要求
1
6 服務內容
2
7 服務質量控制與評價
4
附錄A(資料性)客戶滿意度調查表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確立了檢驗檢測機構服務的服務原則和服務要求,並規定了機構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控制與評價等方面的通用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從事檢驗檢測服務的第三方組織。

引用檔案

GB 2894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 18883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要求
GB/T 22081 信息技術—安全技術—信息安全控制實踐指南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為了加強標準的指導作用,該標準發布後,應大力宣傳推廣,貫徹落實標準的實施。要求相關企業統一標準,鼓勵企業參照採用或逐步過渡採用。同時,為推廣和實施該標準,可以採取如下一些具體措施:
  1. 由主管部門或標準化主管單位牽頭,負責標準宣貫;
  2. 結合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標準化建設,推動和全面實施標準的培訓工作;
  3. 標準起草小組應繼續開展研究,改進和完善標準的相關內容。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的制定,可以提升內部資源和質量管理能力、改善服務流程、縮短服務周期,提升檢測檢測機構核心競爭力。通過建立和實施檢驗檢測服務系列標準,可以推進檢驗檢測服務行業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有利於引導檢驗檢測機構樹立服務良好形象、爭創檢驗檢測行業服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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