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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雲南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22〕40號)精神,加快推進新形勢下楚雄州氣象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氣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以科技創新為根本動力,加快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努力構建科技領先、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人民滿意的現代氣象體系,充分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進一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楚雄州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實的氣象服務保障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建立滿足楚雄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的氣象現代化體系,氣象綜合服務保障能力較“十三五”大幅提升,氣象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和套用取得新進展,氣象服務供給能力和均等化水平顯著提高。到2035年,與全省同步基本實現以智慧氣象為主要特徵的氣象現代化。氣象與國民經濟各領域深度融合,氣象協同發展機制更加完善,監測系統更加精密,預報系統更加精準,氣象服務覆蓋面和綜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州公眾氣象服務滿意度穩步提高。
二、提升氣象科技創新能力
(三)加強科技創新技術套用。將氣象科技創新納入全州科技創新總體布局,在科技計畫實施中支持開展氣象高質量發展核心技術套用研究。大力推進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客觀預報、氣象服務中的套用,提升前沿技術研究水平,實現科技創新技術套用和成果產出。重點開展災害性天氣預報、人工影響天氣、高原特色農業氣象服務、生態環境領域的技術研究與套用。(州氣象局、州科技局、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氣象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統籌和最佳化科技資源,推動氣象重點領域項目、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加強集中科技攻關。完善氣象科研項目立項機制,充分調動激發各類主體創新活力。建立氣象科技成果評價體系,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激勵機制,加快科研成果向業務套用的轉化。(州氣象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氣象災害防禦支撐體系建設
(五)加快監測系統建設。實施楚雄州氣象精密監測系統工程,最佳化氣象監測站網布局,科學加密各類氣象探測設施。建設2部X波段雙偏振天氣雷達,建設1部C波段天氣雷達,實現天氣雷達探測有效覆蓋率達到95%以上。完成6要素區域自動站升級改造,按照平均間距5公里的要求規劃布設一批地面自動氣象觀測站,形成陸空天一體化、協同高效的氣象觀測站網和綜合套用體系。最佳化氣象觀測質量管理體系,提高冰雹、大風、雷電、暴雨、乾旱等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能力。鼓勵和規範社會氣象觀測活動。(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精準預報能力。建立協同、智慧型、高效的氣象綜合預報預測業務平台,完善“1262”和“1221”遞進式氣象預報預警服務流程,努力提高強對流、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預報準確率和預警提前量,實現提前1小時預警局地強天氣、提前1天預報逐小時天氣、提前1周預報災害性天氣、提前1月預報重大天氣過程、提前1年預測楚雄州氣候異常。(州氣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氣象信息化水平。實施楚雄州智慧氣象信息化工程,依託智慧楚雄信息化平台和部門共享大數據,建設州、縣共用的楚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指揮系統。在確保氣象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完善部門間氣象相關數據交匯管理制度,推動氣象信息開放和共建共享。強化新型氣象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氣象信息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夯實氣象發展基礎。持續實施氣象台站綜合改造攻堅工程,開展重點業務基礎設施升級和州、縣市氣象局綜合氣象業務平台建設升級;建設氣象台站備份站;推進高質量氣象台站示範化建設。(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增強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實施氣象災害精準靶向監測預報預警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分災種、分重點行業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全方位提高氣象風險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州、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氣象應急廣播發布系統,完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制度,推動新一代移動通信終端、應急廣播等技術手段在預警信息發布中的套用;推進氣象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套用;建設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決策信息支持系統,建立氣象災害鑑定評估制度。(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務局、州應急局、州廣電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高社會氣象災害應對能力。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防災減災機制,將氣象災害防禦納入自然災害防治、應急管理和鄉鎮、街道等基層格線化社會治理體系,壓實各級氣象災害防禦主體責任。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聯動機制,統籌制定氣象災害預警發布規程,建立致災風險聯合研判、風險預警聯合發布、極端天氣防災避險等制度。強化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演練、氣象科普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抵禦災害的能力。依法做好對氣候可行性論證的管理,健全氣候可行性論證技術體系,強化重大工程建設氣象服務保障。(州氣象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州應急局、州發展改革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構建均等化的氣象服務體系
(十一)提升智慧氣象服務能力。推進氣象服務數位化、智慧型化轉型,發展智慧型研判、精準推送的智慧氣象服務。面向全社會防災減災主要領域,針對“暴雨、洪澇、雷電、高溫乾旱、凍害”等災害,開發基於格線的影響預報和靶向預警系統,為社會提供“可視、直觀、精細、智慧型”的智慧氣象套用。(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提高氣象為農服務水平。推動農業氣象服務監測網和服務平台建設,圍繞糧食、菸草、花卉、林果等重點領域,不斷完善服務系統,擴大“直通式”服務覆蓋面。發展分作物、分災種、分時段、分區域的精細化、定製化高原特色農業生產氣象服務。充分利用氣候條件指導農業生產和農業結構調整,做好農業氣候資源、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等氣象服務。(州氣象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菸草專賣局(公司),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公共氣象服務供給。推進基本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建立基本公共氣象服務清單制度,建立保障公共氣象服務體系有效運行的長效機制;建設覆蓋城鄉的氣象服務體系;將農村氣象防災減災納入鄉村建設行動,構建行政村(社區)全覆蓋的氣象預警信息發布與回響體系;增強農村、山區、邊遠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區以及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獲取氣象信息的便捷性,擴大氣象服務覆蓋面。(州氣象局、州農業農村局、州鄉村振興局、州廣電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實施“氣象+”賦能行動。推動氣象服務深度融入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開展智慧旅遊氣象服務、精細化交通氣象服務、個性化定製化氣象服務、城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保障服務、能源安全氣象預報預警服務、電網安全運行和電力調度精細化氣象服務等,進一步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嚮往的氣象服務需求。健全相關制度政策,促進和規範氣象產業有序發展。(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遊局、州交通運輸局、雲南電網公司楚雄供電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氣象科技支撐
(十五)加強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加快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開展氣候變化對糧食、水、生態、交通、能源等安全影響評估和研究;加強氣候資源普查和規劃利用工作,建立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普查、區劃、監測和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加強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高效開發利用精細化監測、評估和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建立重點生態區域的氣候變化、氣候承載力和生態修復效果監測分析評估業務系統。(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氣象保障。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生態氣象服務;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氣象服務,提高重污染天氣和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氣象保障能力;建立氣候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打造全州天然氧吧、避暑旅遊地、氣候宜居地等氣候生態品牌。(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提升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固定作業點、新型作業裝備等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雲南省人工影響天氣物資保障基地,提升人工影響天氣保障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在重點生態區域開展常態化人工增雨作業,在糧煙主產區實施人工防雹作業,最大限度減輕冰雹等災害損失。健全完善楚雄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機制,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管理。(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應急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打造高水平氣象人才隊伍
(十八)最佳化氣象人才發展環境。建立重點人才、業務技術帶頭人培養制度,加快構建結構合理、梯次配備、有序銜接的氣象人才隊伍。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嚮導的氣象人才評價體系,積極發揮崗位聘用的激勵機制,吸引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氣象工作,夯實基層氣象人才基礎。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對在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州氣象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氣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人才培訓交流、科研項目、團隊建設等經費支持力度,全面提高人才隊伍能力。聚焦業務科技重要關鍵領域,強化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實施人才強基工程,構建結構合理的氣象人才梯隊。培育氣象預報服務首席專家和綜合氣象業務帶頭人。(州氣象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組織保障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氣象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要將氣象高質量發展相關要求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統籌做好資金、項目、用地等支持保障,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工作合力,著力解決影響楚雄氣象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問題。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本方案落實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推進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十一)加強法治建設。嚴格執行氣象法規、規章及其配套制度,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規範氣象預報統一發布和各類市場主體傳播氣象預報的行為,有效保護氣象數據安全,規範人工影響天氣、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氣象信息服務等活動。推進氣象治理創新,依法履職,加強防雷、升放氣球、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安全監管和行業監管,強化標準套用實施。
(二十二)推進開放合作。深化與雲南省氣象局合作,發揮廳州聯席會議工作機製作用,全力推動楚雄氣象高質量發展。加強氣象開放合作平台建設,推動氣象部門與其他部門、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加快氣象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套用。
(二十三)加強投入保障。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要落實好與氣象部門管理體制相適應的雙重計畫財務體制,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建立氣象領域可持續的財政保障機制。
解讀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楚雄州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楚政辦函〔2022〕58號),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2〕11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雲南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22〕40號)等有關檔案精神,加快推進新形勢下楚雄州氣象高質量發展,2022年11月3日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楚雄州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內容分為七大部分: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要求,結合楚雄實際明確了實施方案編制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第二部分提升氣象科技創新能力。一是加強科技創新技術套用。將氣象科技創新納入全州科技創新總體布局,大力推進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客觀預報、氣象服務中的套用。二是完善氣象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推動氣象重點領域項目、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加強集中科技攻關,完善氣象科研項目立項機制,加快科研成果向業務套用的轉化。第三部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支撐體系建設。一是加快監測系統建設。實施楚雄州氣象精密監測系統工程,最佳化氣象監測站網布局,科學加密各類氣象探測設施。二是提高精準預報能力。建立協同、智慧型、高效的氣象綜合預報預測業務平台。三是提升氣象信息化水平。實施楚雄州智慧氣象信息化工程,建設州、縣共用的楚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指揮系統,完善部門間氣象相關數據交匯管理制度,強化新型氣象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夯實氣象發展基礎。持續實施氣象台站綜合改造攻堅工程,建設氣象台站備份站,推進高質量氣象台站示範化建設。五是增強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實施氣象災害精準靶向監測預報預警能力提升工程,建設州、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氣象應急廣播發布系統,推進氣象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套用。六是提高社會氣象災害應對能力。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防災減災機制,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聯動機制,依法做好對氣候可行性論證的管理。第四部分構建均等化的氣象服務體系。一是提升智慧氣象服務能力。推進氣象服務數位化、智慧型化轉型,發展智慧型研判、精準推送的智慧氣象服務。二是提高氣象為農服務水平。推動農業氣象服務監測網和服務平台建設,不斷完善服務系統,擴大“直通式”服務覆蓋面。三是加強公共氣象服務供給。推進基本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建立基本公共氣象服務清單制度,建設覆蓋城鄉的氣象服務體。四是實施“氣象+”賦能行動。推動氣象服務深度融入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進一步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嚮往的氣象服務需求。第五部分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氣象科技支撐。一是加強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加快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開展氣候變化對糧食、水、生態、交通、能源等安全影響評估和研究。二是強化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氣象保障。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生態氣象服務,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氣象服務。三是提升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固定作業點、新型作業裝備等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雲南省人工影響天氣物資保障基地,健全完善楚雄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機制。第六部分打造高水平氣象人才隊伍。一是最佳化氣象人才發展環境。加快構建結構合理、梯次配備、有序銜接的氣象人才隊伍。二是加強氣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人才培訓交流、科研項目、團隊建設等經費支持力度,全面提高人才隊伍能力,構建結構合理的氣象人才梯隊。第七部分強化組織保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二是加強法治建設。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推進氣象治理創新,依法履職,加強防雷、升放氣球、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安全監管和行業監管。三是推進開放合作。推動氣象部門與其他部門、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與合作,加快氣象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套用。四是加強投入保障。州級各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落實好與氣象部門管理體制相適應的雙重計畫財務體制,建立氣象領域可持續的財政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