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線化管理(格線長)

格線化管理(管理方式,行政管理改革)

格線長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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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線化管理是一種行政管理改革,依託統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數位化的平台,將城市管理轄區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為單元格線。通過加強對單元格線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種監督和處置互相分離的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格線化管理
  • 外文名:digital management for a matrix of urban communities
  • 技 術:運用數位化、信息化手段
  • 類 型:城市管理以及數位化的平台
  • 作 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開發背景,系統介紹,核心功能,案例模式,其他模式,相關檔案,

開發背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進社會治理方式。
《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以格線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
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程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制保障,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堅持源頭治理,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民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系統介紹

城市格線化管理是一種革命和創新。
首先,它將過去被動應對問題的管理模式轉變為主動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第二,它使管理手段數位化,這主要體現在管理對象、過程和評價的數位化上,保證管理的敏捷、精確和高效;第三,它是科學封閉的管理機制,不僅具有一整套規範統一的管理標準和流程,而且發現、立案、派遣、結案四個步驟形成一個閉環,從而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正是因為這些功能,可以將過去傳統、被動、定性和分散的管理,轉變為今天現代、主動、定量和系統的管理。簡單的講: 城市格線化管理是運用數位化、信息化手段,以街道、社區、格線為區域範圍,以事件為管理內容,以處置單位為責任人,通過城市格線化管理信息平台,實現市區聯動、資源共享的一種城市管理新模式。
社區格線化管理平台圍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創新社會治理和提高服務水平,以居民需求為服務導向,整合人口、社會事務、城市公共服務、民政、衛生、文化以及綜治等信息資源和服務資源,以格線化作為切入點、戶況作為支撐點、搭建社會治理一體化綜合服務平台,構建全地區統一的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管理信息平台,推動社會治理創新。
社區服務方面:搭建基礎數據平台,對全地區所有人口信息及與人相關聯的社會事務信息建立動態資料庫,能夠有效地整合各級政府和社會資源,為百姓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同時有效地加強政府職能部門的綜合服務和管理水平。社會治理方面:在基礎數據平台之上建立綜治信訪維穩系統,依託於基礎數據和百姓互動平台的格線化管理體制及時了解掌握居民的訴求、社會問題以及不穩定因素,並通過格線責任人及時進行登記、排查、調處整治、結案分析、反饋於民,對承擔社會管理職能部門的信息資源與管理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和梳理,對事關全局的重點人群和重大緊急事件進行預防控制和監督管理。

核心功能

基礎數據
主要是通過格線員對轄區範圍內的人、地、事、物、組織五大要素進行全面的信息採集管理,收集地理位置、小區樓棟、房屋、單位門店、人口信息、民政救濟、黨建紀檢、工會工作、計畫生育、勞動保障、綜治信訪、鄉鎮特色、志願者服務、市場商鋪、安全生產、特殊人群、治安信息和消防安全等信息。
主要是對於基礎數據中的各類數據信息進行智慧型化匯總和分析,製成數字和圖形報表,用柱狀圖餅狀圖來顯示一目了然、突出重點、全盤分析。
考核評比平台
主要是上級對下一級事件辦理時限或者績效的一個考核管理,系統可以自動對各級組織機構進行排名。
考核內容主要針對辦理事件的時限、民情日記的篇數和質量等指標進行考核,對於辦事逾時,拖拉的部門進行扣分管理。
考核是系統的重要內容,是長效機制的重要手段,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詳細的制定。形成事事有考核,人人有考核,以及責任追究機制。
地理信息平台
電子地理信息平台支持在二維地圖和衛星地圖上進行區、街道、社區、小區等信息的標註。支持在三維地圖上進行區、街道、社區、小區、樓棟、房屋等信息的標註以及可以自動和資料庫的人口等基礎數據進行掛接,能夠顯示所有樓棟,每個樓棟里的每一戶房屋,以及戶主和家庭成員的信息。
三維地圖顯示方面:我們結合目前流程的數字城市模型技術,展現城市風貌,區域劃分。
地圖信息平台能夠顯示某個小區下的所有樓棟,每個樓棟里的每一戶房屋,每一戶房屋裡戶主和家庭成員的信息。
格線員定位的功能可以實現對手持手機終端的格線員的實時位置的監控,指揮中心登錄到系統以後選擇相應的組織機構,可以在相應機構級別下將相應人員的位置給顯示出來。

案例模式

許昌魏都區信息格線化,創新社會治理模式
魏都區格線化管理,以解決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為目標,把社會治理創新作為全區“一號工程”。該區整合全區行政管理服務資源,以格線化管理系統為基礎,強化區、街道、社區、格線四級服務,在區、辦事處、社區分別建立集民眾訴求服務、治安防控、便民服務應急指揮為一體的信息化社會治理服務平台,開通了為民服務熱線3112345和魏都區為民服務網站,全天候、全覆蓋收集解決民眾反映的問題。
為徹底解決社會治理中“看得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問題,該區把全區劃分為408個格線。
每個格線配備格線長、格線管理員、民情信息員、格線警員、格線監督員,把矛盾調處、公共服務等與百姓息息相關的事項,融入格線,落到人頭。格線長配有掌上格線手機,隨時向上級信息化平台上傳收集、發現的問題。社區熱心民眾擔當民情信息員、格線監督員,成為發現案源、反饋問題的“眼睛”和執法的“觸角”。信息化和格線化,有效解決了部門之間條塊分割、信息禁止、相互推諉、責任缺失的問題。
遼陽白塔區“一會一本一單”運行模式
遼陽市白塔區為進一步創新社區服務模式,健全社區服務網路,激活社區資源,強化社區服務功能,在各社區大力推行格線化管理“一會一本一單”運行模式。
在街道大格線、社區子格線、格線單元中,實行“一會一本一單”民生工作法,規範“一格七員”為民服務方式,做到主動發現、及時處理,提高服務管理能力
“一會”即格線議事會議。對“三級格線”內服務事件進行研究、分析、解決,向上一級格線議事會議提出待解決事項和工作建議。
“一本”即《民情日記本》。《民情日記本》,是格線員在格線中服務活動情況的日常記錄,記錄每次服務的時間、地點、服務對象、服務形式、服務內容、遇到問題、處理情況、心得體會等方面內容。各責任部門每月不定期抽查《民情日記本》,掌握格線員服務情況,作為考核依據。
“一單”即《格線員服務情況填報單》。是通過表格形式,對格線員服務等情況全登記,系統分析總結社區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同問題,以便日後有針對性的開展為民服務工作,為區委、區政府的便民、惠民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各責任部門每月收集《格線員服務情況填報單》,掌握格線員服務情況,作為考核及全區整體工作服務情況統計分析的依據。
工作中實行“一本一會一單”,使格線管理與服務更加規範化與精細化。通過晨華格線化管理系統,有利於整合社區資源,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務水準。使社區工作作風更紮實,矛盾化解更及時,治安防線更牢固,信訪秩序更規範,服務民眾更滿意。對加強城市基層社會管理,促進和諧社區建設,完善社區管理體制具有重要作用和意義。
河南漯河“一格四員”運作模式
河南漯河“一格四員”運作模式破解社管理難題:格線化裡面配置四員:格線管理員(社區居委管理人員)、格線協管員(機關包片幹部)、格線警務員(片警)、格線監督員(老黨員、4050人員、人大代表等)。以“格線”為依託,整合社區資源,配備骨幹工作人員,了解格線內的人、地、物、事、組織信息,對民眾的訴求、社區中的不和諧因素進行“格內”處理,形成“社區有網、網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負其責”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大局持續和諧穩定。此模式經河南省政法委上報中央政法委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唐山路南區“三全七化”格線體系
唐山路南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區域率先最佳化”理念,著眼於推進格線化管理提質增效,全力構建以”社情全掌握,矛盾全化解,服務全方位“為總體目標,以”格線化定位,責任化分工,精細化管理親情化服務,多元化參與,規範化運行,信息化支撐“為基本框架的”三全七化“社會管理體系,開創與城市化進程相適應,具有時代特徵,區域特色,規範高效的城市化社會管理新局面。
寧夏石嘴山大武口區“4+6”運作模式
每個格線配備由街道幹部、社區工作者下派幹部、社區警員組成的“四員”和由社區老黨員、4050人員、低保戶、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員組成的“六員”,明確他們的崗位和職責、管理範圍,在居民區設立崗位服務台,公布他們的聯繫電話,便於居民及時反映問題、表達訴求。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管理激勵獎勵機制,實現人員分層管理,形成以格線管理員隊伍為主體,其他志願服務隊伍和互助服務團隊為補充的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新格局。此模式被列為中央創新社會管理的經典案例。
山西長治“三位一體”管理模式
山西長治“黨的建設、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三位一體的格線化社會管理服務運作模式“有了這個‘掌上格線’系統,工作中的問題發現得更加及時了、處理更加主動了、責任更加明確了、服務更加貼心了,真正達到了讓民眾生活更幸福、讓社會更和諧、讓城市管理更有序的效果。”6月18日上午,在常青街道格線化社會管理服務信息平台手持終端配發暨培訓儀式上,手持新發放的“掌上終端”,基層信息採集員高興地說。
去年以來,城區認真貫徹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湯濤同志提出的“社會管理與經濟並重”的指示精神,以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為載體,結合實際、注重創新,著手在全區搭建集“黨的建設、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於一體的格線化社會管理服務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了“黨建引領、平台支撐、三位一體、開放互動”的格線化社會管理服務新模式。
城區格線化社會管理信息平台是集黨的建設、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三網合一”的“三位一體”、“四級互動”的工作平台,掌上格線系統是與該信息平台配套的硬體設施,包括排查登記、事故處理、事故核查、應急事件上報、應急事件核查和通知公告六部分功能。格線信息員通過手持終端,可以隨時隨地實現信息的有效上傳,與區指揮中心取得聯繫,確保我區格線化社會管理信息平台平穩高效運行,藉助信息技術手段提升辦事效率和服務能力。目前,我區格線化社會管理服務信息平台經過6個月的安裝調試、信息錄入和模擬運行,已於6月18日正式在全區試運行,這對於進一步夯實黨的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具有重大意義。工作中,城區一方面創新管理服務資源整合方式,建設“三網合一”、“三位一體”的大型數據系統
系統由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黨的建設三大板塊、三個子網站有機集成,可統籌整合全區各類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資源,有效匯集相關數據和需求信息,實現資源信息的共享和高速便捷的調用。“社會管理”子系統及時收集、有效處置事關市容環衛、安全穩定等社會管理方面的問題,對信息的採集、傳送、處置全程實時動態管理,實現對社會管理事務的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協同處置;“公共服務”子系統有效聚合政務服務、便民服務信息資源,通過上門服務熱線服務信息匹配服務、網上政務服務等,為居民民眾提供求助救助、商品配送等20餘種、150餘項服務,讓居民民眾足不出戶便可享受生活便捷;“黨的建設”子系統匯集黨務政務信息、社情民意信息和街道、社區、職能部門處理政務和評議考核排隊信息,將街道、社區和職能部門的辦事情況、服務質量等置於公眾監督之下。同時,藉助信息技術優勢,實現了區委、區政府、街道社區和社管職能部門協同電子辦公。各社區單元格線信息採集員收集到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信息,通過手機終端即時傳送至信息平台,平台即刻受理,按照“分級負責,逐級上報,分類處理”的原則,下達信息指令派遣相應層級格線責任人到現場處理,格線責任人通過組織協調格線內管理服務資源和力量協同處理,處理完畢反饋、核實、結案。如無力處理,反饋至平台報上一層級,由上一層級責任人在更大範圍組織協調各類管理服務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理,直至問題解決。大量的社會管理和公共事務通過信息平台快速處置,實現了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協同辦公,簡化了民眾辦事環節,提高了政府辦事效率。另一方面,城區創新體制機制,搭建提升社會管理服務效能的套用載體。“三位一體”社會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的運用,創新了社會管理服務模式,實現了三個“轉變”:一是實現了由“被動”向“主動”的轉變。格線化管理,劃細了責任單位,明確了格線職責,由以前的“坐等上門”變為現在的“主動發現”,使問題、矛盾發現和處理的關口前移;二是實現了由“單一”向“協同”的轉變。信息平台構建了上下級之間、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辦公機制,改變了以往單一部門辦理、各方推諉扯皮的現象,提升了管理服務的效率和水平;三是實現了由“分散”向“統籌”的轉變。格線化社會管理服務有效統籌格線內、格線間各類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管理服務資源,形成聯繫和服務民眾的合力,改變了以往街道社區行政資源分散、力量薄弱、手段單一等問題,提高了服務民眾的能力。同時,該信息系統作為一個內、外網結合的信息系統,一方面各級工作人員通過區域網路辦公處理公共事務;另一方面,居民民眾可通過網際網路直接登錄系統外網,參與徵詢意見、社會調查和留言板等互動,表達自己的需要、訴求和對社會管理服務的意見建議,增強他們對城市的認同感、歸屬感、參與感。依託系統強大的信息發布、統計排隊和監督評議功能,有效激勵鞭策黨員幹部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作風、改善方式方法;區委、區政府領導可以隨時隨地查詢、督辦和點評各單位各部門管理服務情況,構建領導監督與公眾監督相統一的考核管理機制。城區格線化社會管理服務工作試點開展及信息系統模擬運行6個月以來,共徵集民眾意見1236條,幫助民眾解決問題840餘件,切實把問題解決在苗頭,化解在初期,構建起了“黨建引領、平台支撐、三位一體、開放互動”的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新模式,得到了民眾的認可和好評。

其他模式

舟山模式
舟山市“格線化管理、組團式服務”信息管理平台
舟山市沿港西路83號有三座煙囪,晝夜使用劣質燃料排煙,附近三百多戶居民怨聲載道,多次反映,並與工廠負責人發生過衝突。8月18號上午9點20分,居民王雅蓮向“舟山格線化管理系統”10639393簡訊號碼發簡訊反映了這個問題,在10分鐘內,經過竹山社區解放街道定海區各級流轉後,交辦給海區環境保護局,上午9點34分,區環保局環境執法人員進行調處,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並在系統反饋中承諾對此事件進行持續關注處理。
舟山市“格線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系統平台運行3年,整合了近30個部門套用,累計解決類似的問題6萬個。辦結率達到99%。記載事件20萬篇,簡訊平台將近一年時間發服務簡訊1800多萬條次。
賀國強考察系統後指出:格線化管理系統整合社會管理和服務的資源,強化綜治維穩機制,既是基層社會管理工作的創新,也是基層黨建的創新。
從系統建設的角度來講,第一是細分管理格線,使整個基層管理的結構形成網狀化的結構;其次是建立基礎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了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基礎數據,包括人、事、物、場所、機構等;然後通過拓展信息錄入渠道,比如簡訊、電話、門戶、平安隊員上門走訪、其它治安、司法、信訪等數據接口,納入了基層民情,同時建立民情分析機制;整合社會管理相關部門資源,形成政務資源聯動機制,統一為社會提供管理服務功能。同時建立考核評估體系,將整個系統的運作納入規範的監管體系。
從機制建設的角度來講,通過組建管理服務團隊,整合各方面的服務資源;強化分片包乾的責任,使管理服務落到實處;這種管理和服務體系通過全覆蓋、精細化、多元化的管理服務,形成黨政主導的、多方協同的管理服務體系。2009年,趙洪祝書記做了長篇批示,要求全省推廣,並多次組織現場會,至2010年底,浙江省已全面建立並完善了格線化管理服務體系。2010年底,系統獲得全國基層黨建創新最佳案例。
舟山市2009年的民眾安全感指數高達99%,位列浙江全省第一,2010年第一到第三季度的民眾信訪總量同比下降8.9%,“格線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從信息化建設的角度促進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武陵模式
常德市武陵區在2014年3月全面推行格線化治理,按照350-500戶的標準,將全區劃分為577個格線,公開招聘550名高素質格線員,形成了一格一員一支部的工作體系。通過“設崗定責”和“認崗領責”,市、區兩級3萬多名黨員主動到格線報到,做到了居住在格線、奉獻在格線、服務在格線,形成了“小格線、大黨建”的工作格局。建成了區社會治理格線化綜合信息平台,將平安建設、基層黨建、消防管理、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網上信訪公共服務居民自治進行一網融合,構建了“黨建為統領、管理為基礎、服務為龍頭、自治為目標”的社會治理體系。2014年11月,區社會治理指揮中心作為全省社區黨建和社區建設現場會的參觀點,受到了省委常委、組織部長郭開朗等領導的一致好評;2015年1月,我區作為全國六個試點區縣之一、全省唯一試點區縣,在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會議上通過遠程視頻連線進行了工作展示,得到中央綜治辦主任陳訓秋等領導的高度評價。2015年9月,區社會治理指揮中心為全省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交流推進會提供了優質的會議現場,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微微的高度讚揚。中組部、中央政法委、湖南省衛計委、省消防總隊、省信訪局、省安監局對武陵區的創新做法對我區的創新做法進行了推介,中央黨校、清華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學者組團來我區開展專題調研,人民日報、新華社、法制日報湖南日報主流媒體對我區的社會治理格線化創新工作進行了深度報導,先後迎來了省、市領導和兄弟區縣200餘批,近4200人次參觀考察。
武陵區社會治理格線化創新主要體現在:
1、創新了基層黨組織設定,把支部建在格線上,通過“設崗定責”和“認崗領責”加強對社區黨員和單位在職黨員的管理,夯實了黨執政為民的民眾基礎,讓黨員真正做到居住在格線,服務在格線,奉獻在格線。
2、規範了全區政務管理服務,建立了區、街道、社區、格線員四層平台,涵蓋了全區41個職能部門、14個鄉鎮街道的站辦所、92個社區工作站,實現對所有事件全程記錄,跟蹤管理,將問題的發現、錄入、上報,分流、調處、結案、考核,都通過信息系統處理,形成電子台帳,責任清晰。領導坐在電腦前面打開這個管理平台,就能看到自己分管的這些單位和人員工作情況,做到了“績效一網考”。截至目前,共錄入事件信息21180條,化解20502條,化解率達到了96.8%,所有事件都能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上報、第一時間處置。
3、提升了社區管理水平,為居民提供了更為便捷的動態服務。通過設立“一站式綜合服務視窗”,居民常辦事項都能在一個視窗受理,一個視窗辦結,同時依託“易辦事自助服務終端,打造了“永不下班的社區”,並節約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辦事效率。建立了完美社區網,實現社區和居民零距離交流、零距離溝通、零距離互動。
4、助推了部門工作提質領跑,將計畫生育、安全生產、消防管理、信訪維穩、社區矯正、校園及周邊環境、重點上訪人員、重點消防場所、涵閘水利設施等分別按照各責任單位的工作要求,以格線化的模式,進行標準化、規範化管理。武陵社會治理格線化綜合信息平台與全省計畫生育的人口信息平台進行對接,實現了大數據的交換和海量信息的資源共享

相關檔案

2021年10月,農業農村部加強對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論述,創新工作機制,推動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格線化、規範化、精準化,夯實監管“最後一公里”,確保鄉鎮及村(社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有效運轉,提升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切實保障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重心下移。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強化組織領導,以鄉鎮為單位建立格線化管理體系,做到區域定格、格線定人、人員定責,下移工作重心,明確格線的職能與定位,形成由鄉鎮到村(社區)再到生產主體的完整、精細、清晰的管理網路,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落地落細。
——堅持聚焦重點、靶向發力。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重點任務集中發力,圍繞重點產品,聚焦禁限用藥物違法違規使用、常規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和非法添加等問題,切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針對性、指向性和靶向性。
——堅持機制創新、高效治理。以推進格線化管理為契機,鼓勵各地大膽創新,進一步強化監管體系現代化、信息化建設,探索建立信息暢通、協調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有力、治理有效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標
“十四五”期間,基本實現所有鄉鎮明確監管格線,所有格線明確格線監管員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格線監管員年度培訓全覆蓋,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規範,生產主體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指導更加到位,織密監管網路、壓實管理責任,實現格線化管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監管服務全覆蓋。
二、重點任務
(一)區域定格
以鄉鎮為單位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體系,按照範圍清晰、管理便捷、無縫對接、全面覆蓋的原則,因地制宜劃分確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格線。格線劃分可根據鄉鎮區域內產業分布、主體類型、產品風險等情況確定,最小格線單元可以按照行政村(社區)劃分,也可以按照農產品生產主體劃分。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要全面掌握轄區內監管對象信息,明確各格線責任人員,根據格線劃分情況形成本轄區的格線化管理圖
(二)格線定人
每個格線應明確格線監管員和協管員(信息員),人員數量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格線監管員應由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人員擔任,協管員(信息員)可以由村(社區)兩委成員、技術骨幹等擔任,也可以由社會選聘、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的人員擔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企業、農民合作社設定內部質量控制員,在重點地區、重點產業遴選社會監督人員等,構建多元共治的格線化管理隊伍。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格線化管理人員培訓,不斷提升格線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打造高水平格線化管理隊伍。
(三)人員定責
明確格線監管員和協管員(信息員)的工作任務。格線監管員應圍繞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職責,負責組織格線化管理工作,建立並動態管理鄉鎮生產主體名錄,開展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指導服務及培訓宣傳,根據《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工作規範(試行)》(見附屬檔案)要求開展日常巡查及抽查檢測等工作。協管員(信息員)應充分掌握格線內生產主體的基本情況,根據鄉鎮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及格線監管員要求,協助開展隱患排查、檢測抽樣、用藥指導、信息報送等有關工作。格線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工作中要聚焦禁限用藥物違法違規使用、常規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和非法添加等問題,從源頭上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切實發揮作用。
(四)創新機制
創新格線化管理及其配套工作機制,保障格線化管理體系常態化運轉,切實提高基層監管效能。鼓勵地方探索建立橫向協作機制,統籌基層農業綜合管理服務力量,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傾斜;建立日常巡查與鄉鎮綜合執法銜接機制,強化問題查處與案件查辦;建立信息傳遞機制,及時採集更新信息、發現問題,實現信息及問題上報快速化、扁平化;建立問題會商機制,定期開展問題會商和反饋,不斷最佳化管理方案,鼓勵藉助專家團隊等外腦開展問題諮詢。
(五)公示公開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要公示格線化管理圖,包括格線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布局安排、工作職責聯繫電話等基本信息。鼓勵通過信息化平台強化公示工作。各鄉鎮格線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日常工作中要佩戴統一標識,方便民眾聯繫,接受社會監督。要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生產基地醒目位置公示生產主體基本情況、質量安全責任人、質量安全承諾書及格線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信息,張貼禁限用農藥獸藥名錄等。鼓勵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在公示信息中因地制宜增加生產主體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等級、信用評級等信息。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將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納入鄉村振興和鄉村治理工作內容。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工作,加強業務指導,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組織實施,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要“定格、定人、定責”,認真落實格線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要求。
(二)強化條件保障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推動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服務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解決格線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工作經費和勞動報酬。要結合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格線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的職責要求,合理確定待遇,配備必需的防護用品。鼓勵通過購買社會服務方式解決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落實格線化體系建設、運行、管理等經費保障。鼓勵地方探索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激勵機制,在待遇保障、績效獎勵、職務職級晉升、職稱評定、研修深造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提高工作積極性
(三)夯實工作基礎
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因地制宜,結合自身工作深入開展格線化管理工作,對於已開展格線化管理工作的地區,可在原工作部署基礎上,根據本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措施,逐步實現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工作全覆蓋;尚未開展格線化管理工作的地區,要根據本意見,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步伐。
(四)加強技術支撐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格線化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優先利用既有監管信息化平台,推動生產主體和監管工作信息化管理;省、市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基層的指導,鼓勵聯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成立專家智庫,針對基層在體系建設、日常管理、監管執法、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問題加強指導服務。
(五)強化績效考核
農產品質量安全格線化管理工作將作為重點內容納入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質量工作考核、農業農村部延伸績效考核。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考評機制,將格線化管理工作納入省級食品安全、質量工作等考核內容,督促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鼓勵將格線化管理工作與政策扶持資金、人員績效獎勵等掛鈎,對於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
附屬檔案: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工作規範(試行)農業農村部
2021年8月23日
附屬檔案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工作規範(試行)
第一條 為規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工作,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推進監管重心下移,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所稱日常巡查指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對本轄區農產品生產主體生產操作合規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等實施的日常檢查行為。
第三條 本規範所稱農產品生產主體指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具有一定規模的種植養殖戶(具體標準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確定)等。
第四條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應當建立本轄區農產品生產主體名錄,做到監管對象底數清晰。對於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等級高、信用評級低的生產主體應納入重點監管名錄。生產主體名錄信息至少每年更新1次,確保信息真實有效。
第五條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應當制定年度日常巡查計畫,轄區內生產主體日常巡查全覆蓋,其中對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日常巡查頻次不得低於2次/年,對具有一定規模的種植養殖戶日常巡查頻次不得低於1次/年,對規模較小的種植養殖戶根據風險隱患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列入重點監管名錄的生產主體,要加大日常巡查頻次,在用藥高峰期、農產品集中上市期,要增加日常巡查頻次。
第六條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應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一)生產記錄製度落實情況;
(二)農業投入品購買管理情況;
(三)農藥獸藥使用情況,是否存在超範圍、超劑量使用、不落實安全間隔期休藥期制度等情形,是否存在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藥物、非法添加等情形;
(四)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使用情況;
(五)農業投入品廢棄物處置情況;
(六)食用農產品達標合格證和追溯憑證開具、使用情況;
(七)其他需要巡查的情況。
第七條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農產品存在疑似風險隱患的,應當實施現場抽樣,通過快速檢測或委託定量檢測進行研判確認。
第八條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農產品生產主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情節較輕的,應當要求限期整改,並持續跟進;涉嫌違法的,應及時通報鄉鎮綜合執法機構或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處置。
第九條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應當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投訴舉報電話、信箱等,暢通服務和投訴舉報渠道,鼓勵人民民眾舉報農產品生產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第十條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監督管理,將日常巡查工作納入對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年度績效考核範圍。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應當不定期對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工作開展監督檢查,未按照本規範要求落實屬地日常巡查責任的,對鄉鎮監管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並督促限期整改,對整改仍不到位的,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二條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及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應當積極爭取同級人民政府支持,協調同級財政部門將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巡查工作經費、購買服務經費等納入財政預算,滿足日常巡查工作需要。
第十三條 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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