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製度是行政機關將其與相對人的活動過程記錄在卷,以備查考的制度。基本內容:(1)凡有兩人以上的行政機關均應製作記錄,記載每一行為過程中各人的最後表決,此記錄應允許公眾査核;(2) 行政機關作出決定必須製作案卷,案卷記載決定過程、結論及反對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記錄製度
- 釋義:行政機關將其與相對人的活動過程記錄在卷,以備查考的制度
- 內容:1)凡有兩人以上的行政機關均應製作記錄,記載每一行為過程中各人的最後表決,此記錄應允許公眾査核;(2) 行政機關作出決定必須製作案卷,案卷記載決定過程、結論及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