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原始記錄管理制度是指統一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和傳遞程式,明確原始記錄填制人與審核人責任的一種制度。旨在保證會計核算基礎環節的有序、正常和高效。

原始記錄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其主要內容包括:
(1)有關原始記錄的內容的規定。不同部門根據各自業務活動的需要,應按規定要求做好有關原始記錄,為會計核算部門、統計部門及企業內部管理提供原始資料。具體包括:計畫統計部門、質檢部門及車間應當按規定要求做好產品生產記錄,反映生產進度以及產成品半成品等的數量和質量,也為車間、班組、個人考核提供依據。勞資部門和車間應當按規定要求做好勞動工資記錄,為核算工資、計算工人出勤率、工時利用率提供依據。物資供應部門和車間應當按規定要求做好物資記錄,為計算物資消耗提供資料。設備管理部門和車間應當按規定要求做好設備記錄,為固定資產核算提供資料。財務部門和各有關部門應當按規定要求做好經營管理方面的原始記錄的日常管理工作,反映日常經營活動,為會計核算提供價值依據。
(2)有關原始記錄的格式的規定。原始記錄格式是由單位自行設計的,本著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原則,既便於各職能部門匯總,又便於相關人員填寫。一般常用的原始記錄有三種格式:
①單據式原始記錄。生產經營活動發生則填制相應的記錄表,並隨時送統計人員進行匯總整理。如:領料單、產品入庫單等。
②日報原始記錄。屬於按日填寫的記錄表,記錄當天的生產情況,按日送交統計人員匯總整理。比如:個人生產日報表、班組生產日報表。
③台卡式原始記錄。每日的生產經營活動記錄在一張卡片或一本冊子上,定期(一句或一月)送交統計人員進行匯總整理。如:工人考勤記錄卡、個人生產記錄卡等。
(3)原始記錄的填制要求的規定。原始記錄應當由生產經營人員或管理人員負責填制,要求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書寫清晰、傳遞及時、保管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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