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是2016年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付垚、陳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
- 作者:付垚、陳堯
- 出版時間:2016年1月
- 出版社:化學工業出版社
- 頁數:208 頁
- ISBN:978-7-122-25348-4
- 開本:787×1092 1/16
- 裝幀:平裝
《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是2016年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付垚、陳堯。
《石家莊市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4日印發的檔案。發布信息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充分發揮工程效益,確保農村居民用水需求和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利部《關於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範》和建設部、衛生...
第三條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為確保責任落實到位,石門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地方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的運行管理責任。成立縣級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機構(石門縣村鎮供水工程站),指導全縣範圍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和供水服務。石門縣人民...
《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是2016年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付垚、陳堯。內容簡介 全書共分15章,主要內容包括水源管理與保護,取水設施的運行與管理,水處理工藝流程、混凝、沉澱、過濾、地下水處理、一體化淨水設備、深度處理、消毒、調節構築物、輸配水管網及泵與泵站的運行管理與維護,水質管理與檢驗,...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飲水工程管理,確保飲用水安全和工程持續良性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飲水工程管理辦法》、水利部《關於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農村飲水工程是指為解決鄉(鎮、場)人畜飲水困難,保障飲用水...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上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農村供水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等相關工作。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農村供水工程設施保護、水事糾紛調處等工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農村供水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安康市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已經安康市政府審定同意,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1 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加強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明確管理責任,提升管理水平,保障供水安全,保證農村供水工程正常運行和長期發揮效益,根據《中華...
農村供水工程所有者應當根據工程規模和投資模式採用明確管理單位或者專人、購買服務等方式確定農村供水工程管理者,落實運行管護責任,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國有農村供水工程具體管理方式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條 提倡各地以縣域為單元,積極推進城鄉供水...
第一條 為加強村鎮集中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保障村鎮供水安全,根據《四川省村鎮供水條例》、《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指導意見。第二條 本指導意見所稱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指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輸配水管網向村鎮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服務,日供水規模為2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 200 人)及以上的供水...
1.鎮區域範圍內的農村飲水工程由所在鎮政府負責建立管理機構、落實管理人員進行管理,可通過村民一事一議或組建用水戶協會進行管理。2.跨鎮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由縣政府組建項目法人的,由項目法人負責建後管理工作;也可以由一個主要受益區的所在鎮政府負責建立管理機構、落實管理人員進行管理,或建立用水戶協會進行...
《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規程》是2020年07月17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編制進程 2020年06月17日,《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規程》發布。2020年07月17日,《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規程》實施。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浙江省農村水利管理中心、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主要起草人:曹鑫、張清明、錢銀芳、顏成貴、林銳、王愷、陳曉東...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公共供水事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採取有效措施,扶持農村公共供水事業發展,保障農村公共供水工程長效運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共供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共供水的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農村供水的運行管理,保障農村飲水安全,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符合農村供水特點、產權歸屬明確、責任主體落實、權責利統一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保證農村供水工程良性運行和發揮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關於印發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水...
《黑龍江省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由黑龍江省政府於2020年4月3日印發,2020年5月10日起施行。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維護供水單位和用水戶合法權益,保障農村供水安全,持續改善農村居民生產生活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黑龍江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
各縣區政府要建立健全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確保農村飲水工程正常安全運行。二是創新管理模式。以市場化運營管理為導向,分區分類推進農村飲水工程規範化管理,對鄉鎮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積極推行PPP 項目公司、自來水公司或縣級農村供水總公司等專業化管理模式;對一些無法統一...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範圍內所有保障農村飲水的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包括跨縣(鄉鎮或村)集中供水工程、單村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及其他供水工程等。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農村飲水工程管理的責任主體,對農村飲水保障工作負總責。達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責任主體是市人民政府。責任主體應制定惠民政策措施...
明確工程管理責任,規範管理行為,落實管護措施,加大管護投入,逐步建立符合農村供水工程特點、責任主體落實、權責利統一、經費來源有保障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工程良性運行和長期持久發揮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部令、衛生部令〔1996〕第53號)、《村鎮供水工程技術...
為加強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促進工程持續穩定發揮效益,確保村鎮居民飲水安全,依據《四川省村鎮供水條例》《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水利部關於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水農〔2019〕2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本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巴中市行政區域內的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
為了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安全正常運行,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工程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水利部《關於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第三節 生產運行管理 第四節 工程與設備管理 第五節 水費計收與用水戶服務 第六節 財務管理 第七節 經營管理方式改革 第十章 村鎮水廠的安全生產、節 能降耗和應急管理 第一節 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節 節 能降耗與環境管理 第三節 應急管理 附錄 附錄A 有關章程、管理辦法案例 附錄B 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
(一)供水單位應建立水質檢驗制度。供水單位不能自行檢驗的項目應委託具有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驗。衛生防疫部門負責供水水質的監督和抽驗。(二)水質檢驗項目和頻率應根據原水水質、淨水工藝、供水規模確定,並不得低於《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範》(SL310—2004)的相關要求。(三)當檢驗結果超出水質指標限...
鼓勵組建區域性、專業化供水單位,對農村供水工程實行統一管理和維護。第十四條 供水單位應當落實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運行維護經費,保障運行維護工作正常進行。縣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給予資金支持,多渠道籌集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資金,專項用於農村供水工程的維修養護。省、市人民政府對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
農村供水工程的管理範圍和保護範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設立明顯的標識、界樁或者安全防護網等保護設施。第十五條 在農村供水工程管理範圍內,禁止從事與供水和水質保護無關的生產經營活動。在農村供水工程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可能損毀、破壞供水工程或者危害供水安全的活動:(一)影響供水工程運行和危害供水...
第二十七條 農村供水工程應當劃定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在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影響供水工程運行和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採石、取土等活動。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八條 從事工程建設等活動,可能影響農村供水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提前與供水單位協商一致,並按照供水單位的要求...
第十七條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對“千噸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按有關規定組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負責工程建設和建後運行管理;其他規模較小工程,可在制定完善管理辦法、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採用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組織工程建設,或以縣、鄉鎮為單位集中組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負責全縣或...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供水管理工作,提高農村供水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滿足農村生活生產用水需求,促進鄉村振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供水工程規劃建設、運行...
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規程 《村鎮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規程》是2013年10月16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45118-2014 備案公告: 2014年第6號(總第174號)
第四章 供水與用水 第二十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做好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農村供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將農村供水保障工作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範圍。第二十一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保障制度,明確運行管理機構。農村供水工程應當實行縣級統一管理,切實保障...
區水務局作為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區財政局負責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落實和撥付項目建設、管理資金,加強資金監管,對核定水價不能滿足工程運行成本的,區財政要給予補貼,並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區發改局負責農村供水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或備案。依據政策法規,核算供水成本及調整...
第十四條 農村供水工程應當按照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或者按照出資協定確定產權。第十五條 在不改變供水工程基本用途前提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以由產權所有者依法通過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管理等方式,確定集中式供水工程的運行管護主體。規模化供水工程的產權所有者,應當成立專門的經營管理機構或者委託專業的供水管理企業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