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函〔2015〕128號轉發《四川省村鎮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則、管理體制、水源保護和水質管理、供水與用水管理、工程管理與維修養護機制、附則6部分32條,由四川省水利廳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村鎮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函〔2015〕128號
- 印發時間:2015年7月22日
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函〔2015〕128號轉發《四川省村鎮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則、管理體制、水源保護和水質管理、供水與用水管理、工程管理與維修養護機制、附則6部分32條,由四川省水利廳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函〔2015〕128號轉發《四川省村鎮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則、管理體制、水源保護和水質管理、供水與用水管理、工程管理與維修養護機制、附則6部分32...
水利廳《四川省村鎮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指導意見》及《四川省村鎮供水水質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7月22日 暫行辦法 四川省村鎮供水水質管理暫行辦法 水利廳 為加強我省村鎮供水工程水質管理,保障飲水安全,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
文昌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安全正常運行,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效益,根據《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水農〔2015〕306號)、《水利部關於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水農〔2003〕503號)和《海南省飲用水...
為明晰全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權屬,落實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確保工程安全運行和效益充分發揮,根據四川省水利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確權登記頒證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川水發〔2015〕5號),《宜賓市水務局、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宜賓市農...
確保供水工程長期發揮效益,促進農村飲水事業可持續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水農〔2015〕306號)、《水利部關於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水農〔2019〕2號)及《四川省村鎮供水條例》《樂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村鎮集中式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規程》是2007年地震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地震出版社。內容簡介 村鎮集中式供水工程是北京市村鎮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為規範北京市轄區內村鎮集中式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提高供水工程管理和供水服務水平,確保全全、穩定、優質、高效供水,制定本標準。本標準由北京市水務局提出並歸口。目...
二是落實工程管護主體和責任。工程產權所有者是工程的管護主體,應建立健全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確保工程正常運行。以國家投資為主興建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可由縣城公共供水公司或區域規模化供水企業或新組建國有獨資管理公司為管護主體,統一負責運行管護。三是落實工程管護經費。農村集中供水實行有償服務,計...
各縣區政府要建立健全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確保農村飲水工程正常安全運行。二是創新管理模式。以市場化運營管理為導向,分區分類推進農村飲水工程規範化管理,對鄉鎮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積極推行PPP 項目公司、自來水公司或縣級農村供水總公司等專業化管理模式;對一些無法統一...
原則,以集中水源建設、管網改造、水質處理為重點,謀劃實施“三個一批”工程(擴大最佳化一批規模化供水工程、規範提升一批小型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舊工程和管網),實施村鎮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規模化供水工程(含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達到65%以上;肅北縣、阿克塞縣要充分發揮區域優勢,農村供水工程“...
市財政局負責農村供水工程維護、水質檢測、日常運行補助資金的籌集。 市衛健委負責農村供水水質的監督檢測工作;負責對集中式供水水源衛生防護的指導和供水工程衛生安全的巡查監督;負責制定飲用水衛生管理的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知識宣傳及供水單位負責人衛生法律法規培訓。 市生態環境...
《意見》明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套淨化消毒設施設備,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實現水質巡檢全覆蓋,農村供水工程規範化管理管護水平不斷完善。到2025年底,農村供水水質總體水平基本達到當地縣城供水水質水平。《意見》要求,要落實全面摸排問題、合理制定方案、...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範圍內所有保障農村飲水的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包括跨縣(鄉鎮或村)集中供水工程、單村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及其他供水工程等。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農村飲水工程管理的責任主體,對農村飲水保障工作負總責。達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責任主體是市人民政府。責任主體應制定惠民政策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關於印發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水農〔2003〕503號)、《水利部關於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水農〔2019〕2號)、《廣東省農村供水工程建後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
地方各級水利部門要會同環保、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部門,因地制宜最佳化水源布局,推進區域集中供水,加強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及管理,組織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持續提升農村居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五、強化宣傳教育和公眾參與 地方各級水利、環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