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是主動公開情況。2019年朝陽市人民政府通過政府入口網站政務公開專欄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5058條,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64000餘條。收集整理22個部門轉送的主動公開類檔案510份。審核上傳的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專欄信息1947條,分別對65個子欄目信息內容進行更新,對涉及省考核指標內容的責任部門指定了專人督促,及時指導,確保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及時、準確、真實、全面。

二是依申請公開情況。2019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90件次,結轉至下年度辦理的4件次,辦結上年度申請2件次,均在法定時限內予以答覆。
 三是政務公開平台建設情況。強化政務公開平台建設,制發《關於印發朝陽市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公開組辦[2019]1號)指導全市政務新媒體建設。註冊開通並投入使用政務微博—“朝陽政務”、政務微信—“朝陽發布”,利用政務新媒體傳播與更新速度快、信息量大,內容豐富、檢索便捷和互動性強的優點,將政府施政方略,重大決策部署及時發布出去,將民生保障落實、環保督落整改、脫貧攻堅政策等及時公開出去,對熱點民生話題、社會關切及時予以回應。
  四是督察考核與責任追究情況。朝陽市人民政府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體系,並將賦分權重提高至4%,有效推動了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定期評定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尤其是因工作不規範而引起的政府信息公開訴訟的,責任追究到個人,對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諉扯皮,敷衍了事,不為人民服務的下發督辦函,限期辦結並予以通報。
  五是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邀請省級專家領導針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舉辦專題講座,通過對條例的全方位解讀,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以及網站規範化建設的細緻講解,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對政務公開工作有了新的認識、新的理解,全面提高政務公開工作隊伍的業務能力和理論水平,培訓效果良好。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貫徹納入到下年度工作培訓計畫之中,繼續加強培訓力度,確保新條例的貫徹落實。
  六是組織開展第13屆“5·15政務公開日”宣傳活動。以深入宣傳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助力“重實幹、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落實落地為主題開展系列活動。組織召開2次專題新聞發布會;組織社保機構走進“利民熱線”直播間開展線上訪談活動。組織市直48個部門、30家公共企事業單位走上街頭,520餘名工作人員開展規模宏大的宣傳活動,懸掛條幅123條,發放宣傳單和宣傳手冊5300張(冊),擺放圖板160餘塊,在市區主要大街出動宣傳車,循環播放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內容,達到了預期效果,營造了良好的政務公開工作環境。
  下發“5·15政務公開日”活動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按照活動要求同步組織“5·15政務公開日”系列活動。
  七是以新聞發布會、走進“利民熱線”直播間、政府網站為平台開展政策解讀。在政府網站搭建了政策解讀專欄,通過記者專訪、專題問答、政策專欄等形式,對市直部門出台的政策性檔案進行解讀。健全新聞發布會工作運行協調機制,2019年共組織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召開政府例行新聞發布會16次,共有27家單位分別就營商環境建設、減稅降費改革、全市經濟運行情況、脫貧攻堅等40個新聞進行發布。制定走進“利民熱線”直播間工作計畫(每月2期),組織各縣(市)區就民生熱點問題,重大利民舉措,重要政策解讀開展走進直播間活動,社會效果良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8
8
 14
規範性檔案
6663
1403
 1821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473
 增2
 19746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894
 增107
 20614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714
 增122
 46880
行政強制
100
 增29
 2815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833
減75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735
113471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51
1
3
0
3
30
288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05
1
3
0
2
0
111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2
0
0
0
0
1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6
0
0
0
0
0
6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1
1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8
0
0
0
0
1
9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3
0
0
0
0
0
3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19
0
0
0
0
0
19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2
0
0
0
0
0
2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87
0
0
0
1
0
88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10
0
0
0
0
0
1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5
0
0
0
0
0
5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2
0
0
0
0
1
3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
0
0
0
0
17
18
(七)總計
258
1
3
0
3
21
286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1
1
5
1
8
10
0
5
1
16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在依申請公開工作方面工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新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依申請公開工作進行了細緻、規範的規定,但是在實際工作用仍有些問題無法與條例規定向結合,在條例的立法原意理解和具體套用上還存在一定差距,對相關規定理解的不夠深、不夠透。尤其是在處理個別案例時,對條例規定把握不準。
  二是隊伍素質有待提高。政務公開工作雖已開展多年,但由於缺乏系統知識的培訓,使得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亟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員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的工作要求。
  三是基層政府的工作力量不足。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力量難以保證,隊伍穩定性差,一人多崗、頻繁調崗現象普遍存在,這些都與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務量,與工作向更高標準更深層次推進形成了較大反差。
  四是有的工作制度操作性不強。部分制度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原則性要求多,技術規範少,缺少工作程式,使得工作做了很多虛功,如在信息發布數量統計口徑方面,沒有明確的、統一的技術規範,如在製作信息公開目錄方面,無統一的信息化編錄系統,使得很多地方標準不一、內容各異,檢索不方便。
  (二)改進情況
  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本年度工作要點,在下年度我市的政務公開工作將加大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要加強學習,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工作隊伍的業務素養。通過專家授課、專題講解方式對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適用進行系統培訓;通過組織外出現場觀摩、學習交流等方式,開闊視野、學習經驗,對標先進,查找不足。在學習中提高適應新環境、解決新問題的能力,努力提高全市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是做好工作力量保障工作。切實配強政務公開工作力量,安排專人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確保各領域政務公開工作乾出成效,落到實處。配備依申請公開工作證據留存設備,建立政務公開工作信息化系統,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是持續加強制度建設與平台建設。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和流程,提高工作規範化水平,早謀劃、早部署、早動手,對新條例中規定的各項制度制度,認真研究、深入調研,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最佳化工作流程,科學規範工作制度。充分發揮網路及新媒體的效用,提高政府信息發布的覆蓋面與公眾知曉率,
  四是加強督導考評,建立專項檢查制度與通報制度。對國、省專項工作安排、工作要點落實、最新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專項檢查,建立通報制度,結合專項檢查結果與平時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不認真的通報一批,落實到位的表揚一批。同時,加大考核力度,特別是在年度綜合位次考評中,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項目的賦分權重,用通報督促一批,用考核鼓勵一批,逐步提高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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