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2024年行動計畫

《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2024年行動計畫》是為推進民營經濟立法保障、創新建立“企業安靜期”制度、健全民營企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開展糾治司法行政幹警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4年4月,山西省司法廳發布《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2024年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2024年行動計畫
  • 發布單位:山西省司法廳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4年4月,山西省司法廳發布《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2024年行動計畫》。

內容解讀

《行動計畫》主要有六項重點任務,分別是強化民營經濟制度保障,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加強民營經濟執法監督,規範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化解涉民營企業矛盾糾紛;圍繞民營企業法律需求,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錨定重大發展戰略,提升法治服務民營經濟精準度;從嚴糾治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努力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其中包含23個具體事項。
《行動計畫》提出,將健全充分聽取民營企業意見的工作機制,搭建立法聽取企業意見“直通車”。盯緊產權保護、市場準入、社會信用等方面內容,加強涉企政策審查,從源頭上防止損害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帶病”出台。同時,集中清理現行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違背公平競爭、設定罰款、侵害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相關內容,積極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行動計畫》要求,推動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梳理、規範、精簡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制定目錄清單,向社會公布,切實解決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問題。在重點民營企業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聯繫點制度,根據企業意見建議和投訴舉報,加強對涉企行政執法行為的協調監督,及時糾正違法和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特別是將在太原市開展“企業安靜期”制度試點,每月設定一定期間為“企業安靜期”,行政執法部門在此期間原則上不隨意進入企業開展行政執法活動。
《行動計畫》提出,將推進民營企業糾紛仲裁工作,吸收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人士擔任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鼓勵仲裁機構與各類經營主體、行業協會、金融保險機構加強溝通協作,不斷拓寬仲裁服務渠道。支持仲裁機構參與商事爭議解決,探索開展仲裁案件異地受理、遠程視頻審理,讓“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
《行動計畫》還圍繞暢通涉企行政複議渠道、提供各類優質高效法律服務、服務“晉創谷”創新驅動平台建設、深化專業鎮法律服務、提升涉外企業法律服務水平等提出具體要求。同時,特別提出將開展糾治司法行政幹警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暢通公開投訴舉報渠道,對各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違規行為、廉潔問題等,將堅決查處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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