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

《朝陽區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精神,全面落實《北京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行動方案》,最佳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促進朝陽區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作出更大貢獻,特制定的本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陽區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
  • 發布時間:2024年2月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2024年2月,《朝陽區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發布。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精神,全面落實《北京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行動方案》,最佳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促進朝陽區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作出更大貢獻,特制定本意見。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立足服務國家和首都高質量發展大局,聚焦“三化”主攻方向,對標“五宜”朝陽建設要求,緊抓“兩區”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等重大機遇,深入實施“商務+科技”雙輪驅動戰略,圍繞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以改革開放激發內生動力,以創新合作構築融通生態,以內外循環拓寬發展格局,以要素支撐增進發展效能,著力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暖心高效的服務環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推動民營經濟在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朝陽實踐中展現更大作為、發揮更大作用。
堅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
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主動融入服務國家高水平開放發展新格局,以關鍵領域改革創新帶動整體效能提升,深化核心要素便利化改革,不斷增強民營經濟發展內驅動力。
01.深入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
以“兩區”建設為引領,持續深化制度型開放先行先試,主動對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探索新興業態規則、最佳化貿易投資制度、完善公共服務環境等方面,探索推出一批創新型試點政策,為民營企業國際化發展構築更加開放的制度環境。推動“兩區”重點領域全產業鏈開放、全環節改革疊代升級,探索以項目化方式推動政策制度創新。全面落實外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為企業引進利用外資提供制度支持。
02.深化落實市場體制機制改革
積極服務和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準入準營”改革,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和業務。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深化以承諾制為基礎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機制,持續破除市場準入、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領域的隱性門檻和壁壘。
03.促進關鍵要素雙向開放流動
支持民營創新主體開展開放科學實踐,與國際科技組織構建科技交流合作新模式,擴大創新資源共享、加強軟硬體設施共建、開展創新治理研究。依託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北京數字經濟算力中心等重大設施項目,為民營企業數位化轉型提供數據要素支撐,鼓勵企業開展數據交易、跨境流通等業務。深化國際收支便利化改革,加大外匯便利化政策和服務供給,擴大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範圍。持續實施國際人才全環節改革方案,推廣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點,探索完善職業資格互認、先前學習認定等機制,吸引國際化專業人員創新創業。
構築融通發展產業生態
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堅持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立足朝陽產業結構特色,以梯次培育帶動民營企業快速成長,以共享發展促進各類主體合作共贏,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高效益發展。
04.強化民營企業重點領域發展優勢
按照“做優金融、做大商務、做強科技、做精文化”的發展思路,充分發揮我區產業特色優勢,引領帶動重點領域民營企業加速發展。支持科創金融、文化金融、消費金融、綠色金融等特色領域創新發展,加大民營金融機構引進培育力度。引導商務領域民營企業加快業態升級,培育壯大新型消費,支持法律、諮詢、人力資源等機構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培育一批數字廣告、數字行銷、數字會展等領域企業。鼓勵企業積極參與“3+X”數字經濟產業集群建設,引進培育具備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技術優勢的產業鏈“鏈主”企業,加快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實施“領航計畫”“領鷹計畫”“蜂鳥計畫”,為文化企業提供精準支持政策,助力文化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05.增強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動能
充分發揮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主體作用,支持民營企業獨立或聯合承擔國家級、市級重大科研項目,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自主研發。鼓勵民營企業開展數位化共性技術研發,參與數據中心、工業網際網路等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套用創新。支持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區級重大創新平台建設,加大技術創新體系和研發機構建設。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首台(套)等創新領域支持政策申報,促進創新產品疊代套用。
06.完善民營企業梯次培育體系
做強龍頭民營企業發展引擎,培育一批重點行業民營領軍企業。深入實施“總部擴容計畫”,鼓勵民營總部企業複合能級提升。引導平台經濟向開放、創新、賦能方向發展,鼓勵平台企業在創造就業、拓展消費、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健全中小民營企業培育體系,鼓勵龍頭企業開放資源、開展合作,與中小企業深度融合、嵌入式發展。引導民營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級、市級百強企業等各類行業榮譽,提升品牌顯示度和影響力。
07.積極推進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合作發展
引導國有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搭建合作交流對接平台,推動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分工合作、優勢互補,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實現供需匹配與協同創新。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央企和市、區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戰略重組和業務整合,支持民營企業通過資本聯合、產業協同、模式創新等參與國有企業重大投資項目、成果轉化項目,與國資國企改革聯動拓展發展空間。引導國有企業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併購重組等方式,與民營企業合作投資新的重點領域項目。
08.引導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
支持民營企業聚焦主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提升核心競爭力。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加快建立治理結構合理、股東行為規範、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現代企業制度。支持民營企業加強風險防範管理,引導建立覆蓋企業戰略、規劃、投融資、市場運營等各領域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提升質量管理意識和能力。
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
拓展民營經濟發展空間
堅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著力擴大有效需求協同發力,著力暢通經濟循環,釋放民間投資潛力,助力民營企業統籌用好國內國際市場資源,不斷拓展發展空間。
09.積極擴大民間投資
聚焦交通、市政、公共服務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和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產業發展領域,全面梳理吸引民間資本項目清單,支持民間資本通過控股、參股、特許經營、委託運營、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項目建設運營。加大城市管理、政務服務、安全應急等重點領域套用場景開放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新場景開發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產業園區、消費類商業地產等領域產品戰略配售,盤活利用存量資產,帶動提升區域發展活力。
10.充分釋放消費大區活力
以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主承載區建設為契機,引導民營企業參與商圈、步行街等重大消費設施建設,集聚高端國際消費資源,擴大高質量消費供給。支持平台經濟、新能源汽車、美麗健康等重點消費行業發展,積極吸引國內外知名美食、茶香、咖啡、時尚品牌首店入駐,培育更多新業態、新場景、新地標。引導民營企業參與舉辦展覽展會、賽事活動、消費季、美食節等特色活動,鼓勵民營企業參評消費領域國際知名榜單,支持打造新消費品牌。最佳化消費新業態準入服務,加快推動會展、演唱會、體育賽事等大型活動審批環節“一件事”辦理,提升消費服務保障水平。
11.鼓勵民營企業深耕國內市場
支持民營企業紮根朝陽、放眼全國,深入挖掘國內市場潛力,擴大業務規模。立足朝陽產業優勢特色,引導重點領域民營企業積極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大局,支持企業跨區域開展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及產業鏈布局,推動形成梯次布局、上下游關聯度高、帶動性強的產業鏈體系。鼓勵民營企業立足自身業務領域,積極對接長三角、珠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城市群,加強區域間產業市場對接合作,提升輻射影響力。
12.支持民營企業拓展海外市場
充分發揮朝陽國際化資源集聚優勢,依託各類國際化專業服務機構,為民營企業“走出去”提供人才、技術等要素支持。支持民營企業融入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積極參與共建國家基礎設施和國際產能合作項目,鼓勵實施更多“小而美”項目。鼓勵企業參與國內外展銷展覽、產品推介、產銷對接等活動,積極搭建論壇沙龍、行業聯盟等交流平台,促進國際對接合作。鼓勵民營企業進行海關AEO高級認證、建立國際行銷服務平台和公共海外倉,最佳化國際研發、生產、行銷、服務布局。健全民營企業“走出去”信息、融資、法律、人才等支持服務體系,促進企業穩健開展境外投資,構建海外市場體系。
強化資源要素支撐
增進民營經濟發展效能
深入落實要素市場化改革,強化金融支持舉措,不斷最佳化人才、土地、資本等資源要素配置,充分激發各類要素潛能,持續增進民營企業發展活力。
13.強化金融支持舉措
持續加強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積極整合各類金融資源,深化“政企銀”合作,鼓勵引導金融機構針對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特點推出差異化金融產品。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及規模,鼓勵通過債券、股權、上市等形式開展融資,助力企業發展提質增效。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積極開展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主動做好資金續接服務。最佳化融資配套政策,推動落實風險補償機制,發揮融資擔保機構的增信分險作用,不斷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支持機制。
14.拓寬引才用工渠道
打造“引育用留”人才閉環,探索建立柔性引才用人機制,最佳化人才治理機制,在人才集聚、交流融合、發展培育、綜合服務等方面,為民營企業提供有力支持。加強重點產業人力資源供給,搭建民營企業和勞動者求職信息對接平台。深入實施“鳳凰計畫”,結合產業重點做好人才分類規劃,精準延攬國內外高層次人才。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一批高技能產業人才。鼓勵民營企業引進重點產業及行業緊缺高精尖人才,並給予相應支持。完善民營企業職稱評審辦法,暢通企業職稱評審渠道。健全全鏈條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完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最佳化職工住房、就醫、就學、落戶等職業發展環境。
15.夯實土地空間保障
發揮CBD、中關村朝陽園等重點功能區引領發展作用,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空間承載支撐,滿足各類民營企業特色化發展需求。大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快盤活老舊廠房、低效樓宇等各類空間,提升運營服務水平,為民營企業提供高品質發展空間。深化落實產業用地彈性供地機制,探索實施產業鏈供地政策,著力降低民營企業用地成本壓力。
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護航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全面落實北京市最佳化營商環境6.0改革方案,堅持以親清互促最佳化營商環境,以制度保障護航民營企業發展,以引領示範營造社會良好氛圍,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加速,提升民營經濟人士的成就感、獲得感。
16.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
健全完善政企多層次常態化溝通機制,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及時回應民營企業重大關切和問題需求,積極營造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政商交往氛圍。建立健全重點民營企業聯繫制度,依託重點企業“服務包”、高成長企業“鳳鳴計畫”相關工作機制,加強對企日常走訪服務。發揮行業商協會橋樑紐帶作用,支持搭建各類產業對接交流平台,鼓勵開展政策宣貫、行業調研等活動,與民營企業建立緊密聯繫,及時準確對接解決企業訴求。
17.打造暖心高效政務服務環境
完善政務服務體系,全面推行“一業一證”改革,擴大“一件事”改革覆蓋領域,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移動辦”。加強數字政務建設,以場景創新套用為牽引,打造智慧服務、高效監管、科學決策於一體的數字政務服務大腦。按照市級部署,進一步提升電子證照認可度,嚴格落實“最多跑一次”,切實提高民營企業辦事便利度。
18.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直達機製作用,推動涉企資金直達快享。針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機制,推廣告知承諾制。引導民營企業充分用好國家和市級相關支持政策,不斷完善區域產業引導資金政策體系,加大優質民營企業支持力度。依法依規履行涉企政策制定調整程式,加強面向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政策發布和解讀引導。
19.構建公平公正法治環境
加快推進全國市場監管數位化試驗區建設,建立“風險+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加強監管事項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升綜合監管執法效能。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加快推廣信用承諾制度,搭建高效、便利的信用體系。深化完善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探索研究包容審慎監管政策。
20.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
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構建多層次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審查授權、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全環節保護,為企業提供專利快速審查、確權、維權服務。加大對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清理力度,健全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
21.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引導社會客觀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培育尊重民營經濟創新創業的輿論環境。加強輿論引導和示範引領,按相關規定對優秀民營企業家和優秀民營企業進行表揚及宣傳報導。支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民營企業踴躍投身公益事業。依法打擊蓄意炒作、造謠抹黑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網路黑嘴”和“黑色產業鏈”,營造尊重、支持民營企業家成長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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