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貪污賄賂犯罪預防工作的通知》在1992.10.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貪污賄賂犯罪預防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2年10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2年10月30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貪污賄賂犯罪預防工作的通知》在1992.10.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貪污賄賂犯罪預防工作的通知》在1992.10.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檔案發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幾年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堅持把懲治貪污賄賂犯罪作為打擊經濟犯罪的第一位工...
堅持打防並舉,積極探索結合辦案開展預防貪污賄賂犯罪的有效形式。5.反貪污賄賂工作是檢察機關的重點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各級檢察院要加強對反貪污賄賂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部署、案件偵查、隊伍建設、物質保障等重大問題。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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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廣大檢察幹警要高度重視預防工作,充分認識職務犯罪預防在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牢固樹立標本兼治的思想,以對黨、對人民、對國家高度負責的精神和積極主動的態度,切實加大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力度,積極探索結合辦案...
《關於共同做好國有企業中貪污賄賂犯罪預防工作的通知》在2001.07.18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經貿委(廳),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國有...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加強聯繫與配合,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共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通知》在2001.04.1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加強聯繫與配合...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等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89.07.3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等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89.07.31 實施時間 ...
為進一步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特作如下決定。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原則1、堅持黨中央關於反腐敗要標本兼治的方針。對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實行綜合治理,懲治於既然,防範於未然,促進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深入發展。2、堅持黨的...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反腐敗工作部署,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賄賂犯罪,依法嚴肅懲處嚴重行賄犯罪,進一步加大對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特作如下通告:1.進一步提高對行賄犯罪危害性和打擊行賄犯罪重要性的認識。行賄犯罪是一種醜惡的社會現象,是...
為依法嚴肅懲處嚴重行賄犯罪,特作如下通知:一、要充分認識嚴肅懲處行賄犯罪,對於全面落實黨中央反腐敗工作部署,把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受賄犯罪的重要意義。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把嚴肅懲處行賄犯罪作為反腐敗鬥爭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意見》的通知在2005.12.19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
為明確檢察機關有關內設機構預防職務犯罪職責,落實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責任制,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決定》和其他有關規定,確定檢察機關有關內設機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攜款潛逃的貪污、賄賂等案犯及時立案、報告的通知》在1992.06.18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攜款潛逃的貪污、賄賂等案犯及時立案、報告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時相互配合、協調工作的規定》的通知在1990.12.0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時...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在1993.07.2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
2000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審計署關於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強工作協作配合制度的通知》(審法發[2000]30號)下發後,各級檢察機關與審計機關認真執行通知要求,在工作中相互支持配合,為及時準確地查處腐敗犯罪行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和檢察工作實踐,對《暫行規定》作了進一步的修改,現將修改好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貪污受賄案件免予起訴工作的規定》印發你們...
司法解釋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同時濫用職權損害國家人民利益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一律實行數罪併罰。 司法解釋進一步擴大了對腐敗犯罪的經濟處罰力度,對貪污賄賂犯罪規定了遠重於其他犯罪的罰金刑判罰標準,並強化了贓款贓物的追繳,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單位行賄受賄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93.10.2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查辦單位行賄受賄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3.10.22 實施時間 1993.10.22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大案要案查處工作的通知》在1993.11.0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大案要案查處工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3.11.04 實施時間 1993.11.04 ...
《中共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在反腐敗鬥爭中加強協作的通知》在1993.11.05由中共中央紀委, 最高人民檢察院, 監察部頒布。中文名 中共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在...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舉報工作的決定(1993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辦公會議通過)1988年以來,在各地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支持下,各級檢察機關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探索創新,創建了依靠民眾懲治貪污賄賂和其他...
五、關於以賭博形式收受賄賂的認定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的,構成受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若干問題的解答在1989.11.0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若干問題的...
要把瀆職侵權犯罪預防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的犯罪預防的總體格局之中。22.建立健全與紀檢監察部門的案件移送和配合協作制度。要積極支持紀委對有關案件的協調,堅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紀檢監察機關查辦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需要了解情況,...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的意見》的通知在2005.06.1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的意見》的通知 頒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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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開展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以來,各級人民檢察院在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指示、通知和決定,積極查處了一批貪污受賄和上級交辦的走私、販私、投機詐欺等經濟犯罪案件。
(五)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由人民法院一併審理更為適宜的;(六)其他依法不應免予起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貪污、受賄案件免予起訴工作的規定(試行)免予起訴的審查 編輯 語音 第九條 反貪污賄賂偵查部門偵查終結的貪污、受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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