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3年07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7月20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在1993.07.2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3.07.20 實施時間 1993.07.20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積極查處偷稅抗稅案件的通知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1987年04月21日發布,自1987年04月2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國務院《關於嚴肅稅收法紀加強稅收工作的決定》指出:最近一個時期,“偷稅漏稅現象相當普遍,拒不交納稅款、圍攻稅務機關、毆打稅務幹部的事件屢...
《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搞好查處偷稅、抗稅案件工作的聯合通知》在1986.06.16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財政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搞好查處偷稅、抗稅案件工作的聯合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財政部 頒布時間 1986.06.16 實施時間 1986.0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 為了積極配合9月份以來在全國展開的1992年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工作,認真查辦大檢查中查出的偷稅、抗稅犯罪案件,現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統一認識。今年(1992年)的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是在全國認真學習貫徹鄧...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依法嚴懲偷稅抗稅犯罪的通知》在1990.08.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依法嚴懲偷稅抗稅犯罪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0.08...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稅收、財務、物價大檢察,深入開展打擊偷稅抗稅犯罪鬥爭的通知》在1991.09.2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稅收、財務、物價大檢察,深入開展打擊偷稅抗稅犯罪鬥爭的通知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在1992.09.1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關於在嚴厲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犯罪活動中加強協作的通知》在1995.08.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在1992.03.1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
為了適應形勢的發展,有力地打擊偷稅、抗稅、騙取出口退稅和逃避追繳欠稅等犯罪(以下簡稱涉稅犯罪),保證新稅制的順利實施,更好地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稅務總局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強稅務檢察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提高對稅制改革的認識...
67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1993年7月20日高檢發貪檢字[1993]35號 該通知屬於階段性工作部署,且涉稅犯罪案件已不屬檢察機關管轄 68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貪污受賄案件免予起訴工作的規定補充修改的通知 1993年8月28日高檢發刑字[1993]73號 刑事訴...
《關於加強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在1995.06.1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中文名 關於加強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 頒布時間 1995.06.14 實施時間 1995.06.14 ...
三、各級人民檢察院要根據《對外貿易法》和高檢院《關於加強法人犯罪檢察工作的通知》,切實加強查處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法人走私、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進出口原產地證明、進出口許可證、騙取出口退稅等法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既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也要追究法人組織的刑事責任。對任何隱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稅務人員 參與偷稅犯罪的案件如何適用法律的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 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嚴厲懲治 金融和財稅領域違法亂紀行為的決定...
對法人犯罪案件,必須依法嚴肅查辦,並將其作為今後檢察機關的重點工作之一,力爭1994年在查辦法人犯罪案件工作方面取得大的進展。二、依照法律和有關案件管轄的規定,對下列法人犯罪案件,檢察機關應當直接立案偵查:1、受賄案、行賄案;偷稅案;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案;妨礙追繳欠稅案;假冒註冊商標案、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
四、要進一步加強稅務檢察工作,密切與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配合與協作,積極協助稅務機關做好追繳稅款的工作。在辦理此類案件中,要注意查清與案件有關的偷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問題,予以追究。五、根據《決定》第十三條的規定,《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要加強舉報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保障其高效有序地開展。一是舉報中心統一受理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經濟、法紀犯罪案件的舉報線索,重點是貪污、賄賂以及偷稅、抗稅、假冒商標、“侵權”、玩忽職守、重大責任事故等犯罪線索。本院其他部門和檢察長接到的舉報,除特殊情況外,應移送或批轉舉報...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和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加強配合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在2001.07.2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和整頓規範市...
《關於在稅務系統中共同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通知》在2001.04.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近年來,全國稅務系統認真貫徹中央關於經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堅決落實“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懲治腐敗,...
檢察機關要主動與銀行、證券等部門加強聯繫,搞好案件移送、協查工作。要積極配合即將開展的財務、稅收大檢查活動,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和偷稅、抗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犯罪案件。繼續開展懲治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犯罪活動的鬥爭。在加強舉報工作的同時,主動出擊,深入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