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在1995.06.1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5年06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6月14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加強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在1995.06.1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
《關於加強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在1995.06.1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中文名 關於加強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 頒布時間 1995.06....
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一種多環節、跨地區的新型犯罪,在辦案中各地檢察機關要注意密切配合,對每個環節上的犯罪案件都要積極查辦,並加強對在逃人犯的追捕工作。對虛開、代開增值稅發票和利用虛開、代開的增值稅發票偷稅、騙稅的,...
《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案件查報制度》是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制度。檔案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案件查報制度》的通知 為了及時掌握各地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的動態,了解案件的查處...
29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查處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協查工作的通知 1995年6月14日 高檢會[1995]23號 該通知屬於階段性工作部署,且涉稅犯罪案件已不屬檢察機關管轄,不再適用 附屬檔案三: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檔案中已明...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執行《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通知在1995.12.18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執行《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通知 頒布...
通過協查信息管理系統發起已確定虛開發票案件協查函的,委託方應當在傳送委託協查信息後5個工作日內寄送《已證實虛開通知單》以及相關證據資料。第十條 委託方收到協查回函後,根據協查回函信息依法對被查對象進行查處。第十一條 委託方派...
審計部門要配合稅務機關加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專用發票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議公、檢、法機關加強對發票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對在逃犯罪分子儘快緝拿歸案;對偽造、倒賣、虛開、代開發票進行偷稅、騙稅的重大案件要依法從重從快懲處。
三、各級稅務機關對需查明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內容真偽和出口貨物銷售明細帳的協查請求,要積極給予協查,並及時反饋請求協查單位。對涉嫌騙稅的出口退稅申請應暫停辦理退稅;已辦理退稅的,要求該企業提供補稅擔保,不...
(二)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各地稅務機關要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整改,要堅決打擊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三)對改變稅種屬性、混淆入庫級次問題,要堅決調庫,予以糾正。
為適應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需要,規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進一步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國家稅務總局對現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印發給你們,自2007年1月1日...
一、主動參與大檢查工作,堅決查辦涉稅犯罪案件。目前,偷稅、騙稅等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相當嚴重,尤其是今年(1994年)實施新稅制以來,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活動十分猖撅,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騙稅案件大幅度上升,造成國家稅款的大量流失...
《國務院關於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嚴厲懲治金融和財稅領域違法亂紀行為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各級法院要積極主動配合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好《決定》,對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偽造、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及各種金融犯罪,要進一步加大...
稅務總局於2009年4月至7月,統一部署各地對2008年下半年稽核異常的海關專用繳款書進行清查,以打擊偷騙稅犯罪,減少稅收流失。各級國稅機關貨物勞務稅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基層稅源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清查,信息中心負責技術支持,稽查部門負責對稅源管...
當前查辦涉稅案件的重點,一是個人偷稅五萬元以上,法人偷稅十萬元以上的重大案件,二是騙取出口退稅案件,三是以暴力或者威脅方法抗稅的案件,四是偽造、倒賣發票以及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的犯罪案件。今年(1994年)務必在查處法人涉稅犯罪和...
18.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稅工程運行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明電[2000]50號)19.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防偽稅控認證不符和密文有誤增值稅專用發票查處工作的通知》(國稅發明電[2000]51號)2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