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依法嚴懲偷稅抗稅犯罪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0年08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8月30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依法嚴懲偷稅抗稅犯罪的通知》在1990.08.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依法嚴懲偷稅抗稅犯罪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
42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依法嚴懲偷稅抗稅犯罪的通知 1990年8月30日高檢發[1990]23號 該通知屬於階段性工作部署,且涉稅犯罪案件已不屬檢察機關管轄 43 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查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依法查辦偷稅、抗稅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92.10.1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依法查辦偷稅、抗稅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稅收、財務、物價大檢察,深入開展打擊偷稅抗稅犯罪鬥爭的通知》在1991.09.2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稅收、財務、物價大檢察,深入開展打擊偷稅抗稅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嚴厲打擊涉稅犯罪的通知》在1994.09.29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積極配合全國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嚴厲打擊涉稅犯罪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在1993.07.2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
當前各級檢察機關應當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嚴肅稅收法紀,依法積極查處偷稅、抗稅案件,保證國家稅收工作的順利進行。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學習國務院《決定》和國家有關稅收的法律、政策規定,認識稅收工作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
檢察機關對稅務機關移送的偷稅、抗稅案件,應將查處情況通報給稅務機關;經審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說明原因。為了便於各地在查處偷稅、抗稅案件中有個統一掌握的罪與非罪界限,我們將《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經濟檢察案件立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在1992.09.1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關於懲治偷稅、抗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配合和協助1989年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的通知》在1989.09.1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配合和協助1989年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9.09.16 實施時間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在1992.03.1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套用...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你們《關於對稅務工作人員參與偷稅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一、稅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納稅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納稅人財物為納稅人謀取利益的,以受賄罪論處;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