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曲靖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是2020年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23日
  • 發布單位: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1〕33號)、《雲南省氣象條例》《曲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雲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颱風、暴雨、暴雪、寒潮、乾旱、雷電、大風、高溫、低溫、霜凍、凌凍、大霧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四)工作原則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氣象災害應對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依法規範、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加強各地區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並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軍地協同、社會聯動。充分依靠和發揮駐曲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在應對氣象災害中的作用,在緊急情況下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完成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成立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在市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有關副秘書長、市氣象局局長擔任,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氣象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主任由市氣象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成員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草原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旅遊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廣播電視局、曲靖供電局、市電信公司、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市氣象局、曲靖軍分區、武警曲靖市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
各級政府相應成立本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二)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市氣象災害的防禦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的氣象災害防禦和救助工作。
(三)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氣象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專家組研究會商,分析災害發展趨勢並進行影響評估,為指揮部提供適時的決策依據;負責災情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承擔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負責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及時製作、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有關防禦指南;開展氣象災害綜合分析和評估,為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實施人工增雨防雹應急作業;適時通過媒體宣傳氣象災害防禦知識。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會同提出安排有關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救災物資的調運;積極爭取、安排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資金並監督實施。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做好藥品和醫療器械儲備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通信行業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把握氣象災害防禦及搶險救災宣傳工作導向,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氣象防災減災宣傳報導工作。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校園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安排各級學校適當停課或調整上學、放學時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穩定、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協調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受災民眾臨時生活救助。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災資金的籌集、撥付、管理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向中央財政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指導監督各縣(市、區)做好暴雨、乾旱等天氣條件下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及時提供地質災害有關信息,對易發生地質災害地區及有關設施等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儘可能控制災害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破壞等影響;指導災區消除環境污染帶來的危害。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保障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設施正常運行;負責在城市危險路段、建築工地和危險建築物附近掛出警戒標識並組織警戒。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做好道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制定和實施農作物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做好動植物疫情預報及防疫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農作物受災情況;組織專家對受災農戶給予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
市林業草原局:負責制定和修訂完善曲靖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及時了解和掌握林業草原受災情況,組織專家對受災森林草原及林業草原設施進行評估和恢復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市水務局:負責制定和實施水利設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搶修農村供水設施,保障農村生產生活用水需要。
市商務局:負責保障災區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會同物價部門做好市場的監管和平抑物價工作,維護市場穩定。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災區的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文化旅遊局:負責組織制定旅遊系統防禦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受災旅遊景區(點)的救災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災區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工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市廣播電視局:負責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工作宣傳報導和氣象災害防禦、自救互救有關知識的宣傳;做好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工作。
曲靖供電局:負責電網電力設施、設備的搶險搶修工作;負責保障居民用電及工農業生產用電需要。
市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對受損通信設施和線路的搶修和恢復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
曲靖軍分區: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所轄部隊及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營救民眾、轉移物資等任務,協助地方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
武警曲靖市支隊:負責組織指揮所轄部(分)隊參加搶險救災、營救民眾、轉移物資、警戒災區重要目標等任務,協助地方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所轄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營救民眾、轉移物資等任務,協助地方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
三、預防與應急準備
(一)基礎設施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和組織體系建設。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氣象災害重點防禦單位應設定符合“五有”標準(有職能、有人員、有場所、有裝備、有考核)的氣象工作站,在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影響期間,有實行24小時值班的工作場所,並保持通信暢通。配有氣象災害防禦工作分管領導,鄉(鎮、街道)、單位至少有1名氣象協理員,每個行政村(社區)至少有1名氣象信息員。設定可實時監測當地天氣狀況的氣象自動站及其他監測設施,並向市氣象局傳輸數據和上報氣象災情。拓展接收市氣象台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的渠道,配置公眾顯示屏、有線廣播、網路、簡訊平台等能及時傳播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的設施。
(二)預案和演練
各級各部門要制定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預案,每年組織不少於1次演練。有安全避難場所,發生災害性天氣時可安置轉移人員。
(三)宣傳教育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手機簡訊等各種媒體,加大對防禦重大氣象災害的宣傳,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各級氣象部門應定期組織對應急隊伍進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訓。
四、監測預警
(一)監測預報
1.監測預報系統建設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報系統建設的投入,增加鄉(鎮)及災害易發區自動氣象站等建設,最佳化加密觀測站網,完善氣象災害監測系統,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
2.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路,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牽頭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3.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有關部門要及時向氣象部門提供有關水情、災情、險情等監測信息。建立完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氣象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有關災情、險情等信息實時共享。
(二)預警的級別、發布途徑
1.預警級別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I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第七部分“氣象災害預警”。
2.發布途徑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通過電視、廣播、報刊、手機簡訊、網際網路、電子顯示屏等有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對Ⅰ級、級Ⅱ氣象災害預警,還需由有關主管部門協調電視台、電台、通信運營商,根據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電視台1小時內、電台1小時內、通信運營商30分鐘內(全網或分區域)向公眾用戶傳送預警信息。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推進氣象綜合信息服務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等建設,暢通邊遠地區預警信息發布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
五、應急回響
(一)應急回響級別及啟動
氣象災害預警發布後,或氣象災害已經在本市行政區域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時,指揮部辦公室應迅速組織有關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向指揮部提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回響的建議,由指揮部作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回響的決定,根據處置需要,可作出提升或降低回響級別的決定。按照氣象災害種類、程度和範圍,應急回響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重大)、Ⅲ(較大)、Ⅳ(一般)四個等級。
啟動、變更、終止I級、II級、Ⅲ級、Ⅳ級應急回響,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布啟動、變更、終止應急回響命令。
按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回響級別,受影響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進入應急回響狀態。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回響。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回響。
(二)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發生後,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要按職責收集、匯總氣象災害發生、發展及造成的損失等災害信息,並及時將災害信息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三)應急回響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啟動相應預案,按照本部門本單位有關預案和職責分工,指導、協助受影響縣(市、區)人民政府做好各項防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氣象部門進入應急回響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髮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並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據各地區各部門的需求,提供專門氣象應急保障服務。
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預案,做好有關行業領域氣象災害應急防禦和保障工作。
(四)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據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六、應急保障
通信、交通、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根據各自行業領域做好應急保障工作,確保通信線路、公路鐵路通暢有序,基本生活物資、救援物資等調劑調運儲備順暢。
氣象部門組織有關業務、科研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各級政府要加強氣象災害防禦應急隊伍建設。要組織村幹部和有經驗的有關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並向有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氣象災害防範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社區、村鎮氣象災害防禦方案的制定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
七、氣象災害預警
(一)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1.Ⅰ級(紅色)預警
暴雨:預計未來48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特大暴雨天氣(降雨量超過250毫米);或過去48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經出現特大暴雨天氣(降雨量超過250毫米),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降水仍將持續。
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25毫米以上降雪;或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經出現2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降雪仍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對交通或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寒潮:預計24小時內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日平均氣溫將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於等於-5℃;或已經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於等於-5℃,並可能持續。
乾旱:全市有7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3個縣(市、區)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陣風13級以上;或已經受12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高溫: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持續將出現40℃及以上的高溫天氣;或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40℃及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持續出現40℃及以上高溫天氣。
大霧:預計未來2小時內全市大部地區可能出現能見度小於50米的霧;或已經出現能見度小於50米的霧並將持續,並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嚴重影響;或已經出現並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嚴重影響,主要公路已經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2.Ⅱ級(橙色)預警
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100毫米以上的降雨,或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降雨仍將持續。
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或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降雪仍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對交通或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寒潮:預計未來24小時內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日平均溫度將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小於等於-2℃;或日平均溫度已經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小於等於-2℃,並可能持續。
乾旱:全市有5個—6個縣(市、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2個縣(市、區)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已經受10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高溫: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37℃及以上的高溫天氣;或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37℃及以上的高溫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持續出現37℃及以上高溫天氣。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全市有4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地面最低氣溫下降至-5℃的霜凍天氣,對農業將產生嚴重影響,或地面最低氣溫已經降到-5℃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嚴重影響,並可能持續。(12月、1月、2月除外)
大霧:預計未來6小時內全市有4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能見度小於200米的霧,或已經出現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等於50米的霧並將持續,並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重大影響;或已經出現並導致交通運輸受到重大影響,主要公路已經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3.Ⅲ級(黃色)預警
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且局部地區將出現100毫米以上的降雨;或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並且局部地區已出現100毫米以上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降雨仍將持續。
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或過去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已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降雪仍將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
寒潮:預計未來24小時內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日平均氣溫將要下降8℃以上,最低氣溫小於等於0℃;或日平均溫度已經下降8℃以上,最低氣溫小於等於0℃,並可能持續。
乾旱:全市有3個—4個縣(市、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2個縣(市、區)部分地區出現氣象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雷電:預計未來12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可能發生較強的雷電活動,或雷電已造成人員傷亡,未來仍將持續或加強。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已經受8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高溫:預計連續3天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最高氣溫達35℃及以上的高溫天氣。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全市有4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地面最低氣溫下降至-3℃的霜凍天氣,對農業將產生重大影響,或地面最低氣溫已經降到-3℃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重大影響,並可能持續。(12月、1月、2月除外)
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內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能見度小於500米的濃霧,或已經出現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等於200米的霧並將持續,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或已經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主要公路已經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4.Ⅳ級(藍色)預警
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成片超過10毫米的降雪,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或已經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成片超過10毫米的降雪,並可能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平均氣溫下降8℃以上(或24小時平均氣溫下降6℃以上),且大部地區最低氣溫降至5℃;或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乾旱:全市有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達到氣象乾旱重旱及以上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2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已經受6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霜凍:預計未來48小時,全市有4個及以上縣(市、區)大部地區將出現地面最低氣溫下降至0℃以下的霜凍天氣,對農業將產生較大影響,或地面最低氣溫已經降到0℃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持續。(12月、1月、2月除外)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民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二)各類氣象災害預警分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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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
暴雪
寒潮
乾旱
雷電
大風
高溫
霜凍
大霧
Ⅰ級(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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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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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級(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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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級(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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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級(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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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預警標準涉及有關數據應以國家各級氣象台站提供數據為準。
(三)多種氣象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進行預警。
(四)名詞術語
颱風:生成於熱帶或副熱帶洋面上,具有有組織的對流和確定的氣旋性環流的非鋒面性渦旋,一般稱為熱帶氣旋,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超強颱風。在這裡按照習慣的說法,將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超強颱風統稱為颱風。
暴雨:降雨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雨,會引發洪澇、滑坡、土石流等災害。其標準為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或以上。其中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大於等於100毫米、小於250毫米的為大暴雨,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大於等於250毫米的為特大暴雨。
暴雪:降雪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雪,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其標準為24小時內純雪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純雪累積降水量達6毫米或以上的固態降水。
寒潮:極地或寒帶的冷空氣大規模地向中低緯地區的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乾旱: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乾燥的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大風:平均風力大於6級、陣風風力大於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築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高溫: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溫:在農作物生長期間,出現較長時間平均溫度持續低於常年同期平均溫度,造成農作物生長發育速度延緩;或在農作物對低溫反應敏感的生育期間,出現日平均氣溫降到農作物能夠忍耐的溫度下限以下的降溫天氣過程,造成農作物生理障礙或結實器官受損;最終導致農作物不能正常成熟,採收而減產或品質、效益降低的農業氣象災害現象。
雷電:發展旺盛的積雨雲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築、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溫度降到0℃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乃至死亡的氣象災害。
凌凍: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凍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大霧:貼近地面的大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其中水平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等於50米的為濃霧;水平能見度小於50米的為強濃霧。
八、附則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處理。
(二)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後,隨著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本預案由曲靖市氣象局牽頭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曲靖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曲靖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2014年版)同時廢止。

印發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曲靖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曲靖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3日

解讀

2020年4月23日,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曲靖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曲政辦發〔2020〕21號),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修編背景
近年來,曲靖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2014制定了《曲靖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在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隨著機構改革不斷深入,有關成員單位應急處置職能職責發生變化,現行的應急預案與當前應急管理形式和任務不相適應,應及時對原有應急預案進行修編,適應當前形勢和任務。
二、編制目的
為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建立規範的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形成反應快速、協調高效的應對機制,全面提高全市應對氣象災害的防範和應急處理能力以及綜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1〕33號)、《雲南省氣象條例》《曲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雲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颱風、暴雨、暴雪、寒潮、乾旱、雷電、大風、高溫、低溫、霜凍、凌凍、大霧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五、工作原則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氣象災害應對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依法規範、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加強各地區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並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軍地協同、社會聯動。充分依靠和發揮駐曲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在應對氣象災害中的作用,在緊急情況下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完成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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