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廣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的預案。

該預案適用於全區範圍內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鄰省發生且對自治區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範與處置工作,自2023年11月17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1月17日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桂政辦發〔2023〕8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2012年2月10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同時廢止。
2023年11月17日

內容全文

1 總則
1.1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五個更大”重要要求、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全面建設新時代壯美廣西貢獻應急力量。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範圍內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鄰省發生且對我區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範與處置工作。本預案所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是指由於持續出現低溫、雨雪、冰凍等多種天氣現象並發引起的自然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黨的領導下,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系,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防範應對處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局面。
1.4.2 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本級黨委和人民政府、上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組織、指揮管轄範圍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與處置工作,貫徹落實本級黨委和人民政府、上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部署要求。
1.4.3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底線思維、極限思維,不斷提升全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與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降低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1.4.4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依法防控,遵循“兩個堅持、三個轉變”(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以防為先、以預為要,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軍民聯防、平戰結合,全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自治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
根據災情需要,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自治區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全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禦與應急處置工作。
2.1.1 自治區指揮部組織機構
自治區指揮部由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自治區副主席擔任指揮長;協助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和自治區公安廳分管負責同志,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氣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公安廳有關負責同志,自治區黨委網信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政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廣電局、林業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供銷社、氣象局、通信管理局、紅十字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廣西海事局,廣西消防救援總隊,廣西軍區,武警廣西總隊,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中石油廣西石化分公司、中石化廣西石油分公司、中海油廣西銷售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西銷售分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分公司廣西銷售中心、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南分公司、廣西電網公司、廣西桂冠電力公司、廣西農墾集團、廣西機場管理集團、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國家電投集團廣西電力有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廣西電力有限公司、中國安能集團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相關單位負責同志。
2.1.2 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
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氣象局分管負責同志和自治區公安廳有關負責同志兼任。
2.1.3 自治區指揮部工作組
自治區指揮部下設七個工作組,在自治區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1)氣象監測組
牽頭單位:自治區氣象局
成員:相關行業領域專家
(2)要素供應保障組
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成員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通信管理局,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中石油廣西石化分公司、中石化廣西石油分公司、中海油廣西銷售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西銷售分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分公司廣西銷售中心、中海石油氣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南分公司、廣西電網公司、廣西桂冠電力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國家電投集團廣西電力有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廣西電力有限公司
(3)交通運輸保障組
牽頭單位:自治區公安廳
成員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廣西海事局,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機場管理集團
(4)救援救災組
牽頭單位: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成員單位:自治區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供銷社、紅十字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廣西海事局,廣西消防救援總隊,廣西軍區,武警廣西總隊,中國安能集團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5)醫療衛生組
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成員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紅十字會
(6)農業救災組
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成員單位:自治區財政廳、水利廳、林業局,廣西農墾集團
(7)宣傳報導組
牽頭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自治區黨委網信辦,自治區公安廳、民政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廣電局、氣象局
2.1.4 現場聯合工作組
根據工作需要,自治區指揮部可成立現場聯合工作組,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2.1.5 應急專家組
根據工作需要,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可成立應急專家組,為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支撐。
2.1.6 工作職責
(1)自治區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領導、組織全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指揮、決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和救災重大事項,指導各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成立並派遣現場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工作;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自治區指揮部日常工作,落實自治區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執行自治區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協調製定具體應急措施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災害損失及影響評估;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組織、協調、指導各成員單位及市、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案的編制、演練及實施工作,開展案例收集、技術分析、經驗交流、人員培訓等相關工作;組織應急專家組開展相關工作;完成自治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自治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自治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承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本預案建立本部門(單位)的應急預案或工作流程,並負責組織實施。
(4)自治區指揮部工作組職責
a.氣象監測組
加強監測預報和會商研判,密切關注全區及鄰省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變化,做好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對重大氣象信息實行直通專報,及時向社會公布災害預警信息和防禦指南。
b.要素供應保障組
加強電力、通信設備巡查、養護,組織應急隊伍及時排查、搶修電力和通信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和電力、通信應急保障工作,保障重要電力用戶保全負荷可靠供電,保障應急指揮部、現場臨時安置點電力供應,落實應對大面積停電事故的各種防範措施,確保電網風險可控。指導供水企業落實供水系統防冰凍措施,及時修復爆裂管道,保障災區用水供應。督促指導各級供氣企業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和天然氣基礎設施安全維護,保障災區用氣需求。加強電煤、油品、天然氣、工業原材料供應和儲備,加大煤電油氣運協調力度,做好運力銜接,保障工業生產正常運行。
c.交通運輸保障組
指揮、疏導、維護交通秩序,落實公路搶通隊伍、物資和裝備,及時修復受損公路、橋樑,做好公路搶通工作;保障鐵路正常運行。必要時採取應急措施,有效疏散滯留車輛及人員。
d.救援救災組
組織災害事故搶險救援,搶救和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並為受災民眾和公路、鐵路滯留人員提供救濟救助。做好災情統計,保障救災物資和災區生產生活物資供應,防止哄抬物價,確保災區正常生活秩序。
e.醫療衛生組
組織指導災區加強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疏導等工作;調配醫療衛生物資和力量,支援搶險救援救災工作。
f.農業救災組
深入災區指導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業採取必要防護措施,減少災害損失。
g.宣傳報導組
負責新聞宣傳報導,協調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加強宣傳防災避險知識,做好熱點敏感輿情監測引導調控工作。
(5)現場聯合工作組
深入災區檢查督導抗災救災、協調推進險情應急處置等工作。
(6)應急專家組
為預防和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提供決策諮詢、技術支撐和工作建議。
2.2 市、縣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根據災情需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由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有關單位組成。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壓力大、搶險任務重的市、縣(市、區),由本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
2.3 其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有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本級或屬地人民政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災情需要,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
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為我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禦警戒期。遇有特殊情況,由自治區氣象局商有關部門宣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禦警戒期提前或延長。在防禦警戒期內,各相關部門應按職責分工做好以下預防準備工作。
3.1.1 思想準備
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全民預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1.2 組織準備
建立健全組織體系,理順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機制,完善監測預報預警、會商研判、指揮調度、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實應對責任。
3.1.3 預案準備
修訂完善各類專項應急預案。開展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練,提升預案的可操作性。
3.1.4 物資準備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應對物資。重點區域應儲備、前置一定數量的搶險救援物資。
3.1.5 通信準備
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健全氣象監測站網,確保低溫雨雪冰凍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有效傳遞。
3.1.6 督查檢查
實行以查組織、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3.2 監測預報
氣象部門負責低溫雨雪冰凍長期氣候趨勢預測和中短期監測預報預警,及時向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和其他部門提供預報預警信息。
交通運輸、鐵路、電力、通信、商務、糧食和儲備、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和旅遊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根據氣象部門的預報預警信息,對本行業可能造成的災害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組織應對,並及時向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情況。
鄉鎮(街道)、基層組織、單位和社會公眾根據氣象部門的預報預警信息和應急防範要求,做好防禦工作,減少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失。
3.3 預警信息
3.3.1 預警分級
按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影響範圍、強度和危害程度,將低溫雨雪冰凍預警分為四級:一級(特別嚴重)、二級(嚴重)、三級(較重)、四級(一般),分別以紅、橙、黃、藍四種顏色表示。
3.3.2 預警發布
低溫雨雪冰凍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報本級指揮機構辦公室同意後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公眾發布低溫雨雪冰凍預報預警信息。
氣象部門要強化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及時採取多種途徑發布低溫雨雪冰凍預報預警信息。
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媒體及通信運營企業,景區、公路、鐵路和機場等運營管理單位,應及時播發低溫雨雪冰凍預報預警信息。
3.3.3 預警行動
(1)各級氣象、交通運輸、電力、通信、農業農村、林業、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應加強監測和管理,針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發展形勢,因地制宜採取防範措施。
(2)各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掌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基本情況和發展趨勢,及時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3)各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加強宣傳動員,引導民眾加強防範應對,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4 應急回響
4.1 回響分級
根據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情況或災害的嚴重程度與範圍,將應急回響分為一、二、三、四級,一級為最高等級。
4.2 一級應急回響
4.2.1 啟動條件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自治區指揮部指揮長綜合研判,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啟動一級應急回響:
(1)氣象部門發布低溫雨雪冰凍紅色預警。
(2)造成因災緊急轉移避險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80萬人以上。
(3)造成區內高速公路或國省幹道中斷超過48小時;或鐵路幹線運輸中斷,區內主要火車站列車無法正常運行;或民航中斷,區內主要民航機場長時間關閉,大量航班取消,致使區內或與外省交通運輸嚴重受阻或中斷,產生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4)造成全區電網減供負荷30%以上。
(5)造成桂林、柳州兩市大範圍市內交通或供水、供氣中斷;或全區大範圍農村供水中斷;或全區大範圍糧、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脫銷,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對居民基本生活產生特別嚴重影響。
(6)其他需要啟動一級應急回響的情形。
4.2.2 回響行動
(1)由自治區指揮部指揮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派出現場聯合工作組加大一線督導力度,全面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2)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組織落實自治區指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督促執行自治區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並通報自治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自治區其他相關部門。
(3)氣象監測組強化會商分析研判。自治區氣象局加密對災區天氣的監測和趨勢分析,提高預報預警精準度,及時發布調整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4)要素供應保障組強化應急供應保障。供電企業加強對電網系統和電力設施運行監測,必要時組織局部除冰搶險;供水企業落實供水系統防冰凍措施,及時修復爆裂管道;供氣企業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和天然氣基礎設施安全維護;發電企業、重要電力用戶做好燃料儲備。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搶修災區受損通信設施,儘快恢復通信。
(5)交通運輸保障組強化應急運輸保障。自治區公安廳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疏導交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行業對受災區域交通狀況加密監測,協調抗災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組織提供轉移受災民眾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
(6)救援救災組強化統籌協調和檢查督導。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災情核查和信息報送,組織各類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做好應急物資協調調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與監管,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自治區商務廳組織跨地區向災區調運應急生活必需品,啟動災區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及時報告監測情況。廣西消防救援總隊,廣西軍區,武警廣西總隊,中國安能集團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等搶險專業隊伍及社會救援力量,按照自治區指揮部統一部署,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7)醫療衛生組強化一線救治和衛生防疫。
(8)農業救災組強化農業生產檢查督導。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林業局指導災區制定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業等防災應急對策和災後補救措施,組織開展生產自救。自治區水利廳做好水利工程和農村飲水設施的抗災搶險工作。
(9)宣傳報導組加大抗災救災先進典型事跡報導力度。
(10)自治區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值班值守,密切監視災情動態,開展應急處置;按照自治區指揮部有關要求,做好應急聯動各項工作。
(11)相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做好本轄區內搶險救災工作。
4.3 二級應急回響
4.3.1 啟動條件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自治區指揮部副指揮長主持會商,報請自治區指揮部指揮長同意,啟動二級應急回響:
(1)氣象部門發布低溫雨雪冰凍橙色預警。
(2)造成因災緊急轉移避險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30萬人以上、80萬人以下。
(3)造成區內高速公路或國省幹道受阻或中斷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或鐵路幹線運輸受阻或中斷,當日區內主要火車站列車班次大量延誤或取消;或民航部分中斷,區內主要民航機場關閉,航班大量延誤或取消;致使區內或與外省交通運輸受阻或中斷範圍較大,產生嚴重社會影響。
(4)造成全區電網減供負荷13%以上、30%以下;或一個以上設區市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供電用戶停電70%以上。
(5)造成桂林、柳州兩市大範圍市內交通或供水、供氣中斷;或全區較大範圍農村供水中斷;或造成全區較大範圍糧、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對居民基本生活產生嚴重影響。
(6)其他需要啟動二級應急回響的情形。
4.3.2 回響行動
(1)由自治區指揮部副指揮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工作,視情況報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通報自治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派出現場聯合工作組加大一線督導力度,組織開展搶險救援救災工作。
(2)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組織落實自治區指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督促執行自治區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
(3)氣象監測組加強統籌技術力量,提高天氣研判精準度。自治區氣象局加密對災區天氣監測和趨勢分析,及時發布調整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4)要素供應保障組加強應急供應保障調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電力、電煤、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和緊急調度。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督促指導城鎮供水企業加強供水系統防冰凍措施,及時修復爆裂管道,督促指導城鎮燃氣企業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和天然氣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廣西電網公司加強電網系統和電力設施運行監測,電力設施搶修人員進入搶險狀態。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搶修災區受損通信設施,儘快恢復通信。
(5)交通運輸保障組加強應急處置保障力量調度。自治區公安廳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疏導交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加密監測受災區域交通狀況,協調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組織提供轉移受災民眾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
(6)救援救災組赴一線加強指導災情應急處置、救災救助等工作。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災情核查和信息上報,組織各類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做好應急物資的協調調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與監管。自治區商務廳組織跨地區向災區調運應急生活必需品,啟動災區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及時報告監測情況。
(7)農業救災組加強組織指導農業防災抗災救災工作。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林業局負責指導災區制定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業等防災應急對策和災後補救措施,組織開展生產自救。自治區水利廳組織、協調、指導災區做好水利工程和農村飲水設施的抗災搶險工作。
(8)廣西消防救援總隊,廣西軍區,武警廣西總隊,中國安能集團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等搶險專業隊伍及社會救援力量,按照自治區指揮部統一部署,做好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9)自治區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急聯動各項工作。
(10)相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做好本轄區的搶險救災工作。
4.4 三級應急回響
4.4.1 啟動條件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自治區指揮部副指揮長(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綜合會商研判,報請自治區指揮部指揮長同意,啟動三級應急回響:
(1)氣象部門發布低溫雨雪冰凍黃色預警。
(2)造成因災緊急轉移避險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8萬人以上、30萬人以下。
(3)造成某一設區市內高速公路或國省幹道嚴重受阻或中斷24小時以內;或區內主要火車站大部分列車延誤或取消;或民航機場較多航班延誤或取消;或致使該設區市交通運輸嚴重受阻或中斷,產生較大社會影響。
(4)造成全區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13%以下;或一個以上設區市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供電用戶停電50%以上、70%以下;或一個以上電網負荷大於150兆瓦的縣級市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供電用戶停電70%以上。
(5)造成桂林、柳州兩市大範圍市內交通或供水、供氣中斷;或造成2個縣(市、區)以上農村供水大範圍中斷;或造成2個縣(市、區)以上因交通中斷導致的糧、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短缺,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對居民基本生活產生較大影響。
(6)其他需要啟動三級應急回響的情形。
4.4.2 回響行動
(1)由自治區指揮部副指揮長(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工作,視情況報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並通報自治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自治區其他相關部門,派出現場聯合工作組加大一線督導力度,組織開展搶險救援救災準備工作。
(2)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組織落實自治區指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督促執行自治區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
(3)氣象監測組組織開展會商分析研判。自治區氣象局加密對災區天氣監測和趨勢分析,及時發布調整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4)廣西電網公司加強電網系統和電力設施運行監測,電力設施搶修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交通運輸保障組組織開展會商分析研判。自治區公安廳指導災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疏導交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加強對受災區域交通狀況的監測預警,協調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組織提供轉移受災民眾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
(6)救援救災組組織開展督導工作。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災情核查和信息上報,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與監管,組織有關行業搶險專業隊伍及社會救援力量等,進入待命狀態。
(7)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搶修災區受損通信設施,儘快恢復通信。
(8)自治區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急聯動各項工作。
(9)相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做好本轄區的搶險救災工作。
4.5 四級應急回響
4.5.1 啟動條件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同志(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分管負責同志)綜合會商研判,報請自治區指揮部副指揮長(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啟動四級應急回響:
(1)氣象部門發布低溫雨雪冰凍天氣藍色預警。
(2)造成因災緊急轉移避險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5萬人(或單個市3萬人)以上、8萬人以下。
(3)造成某一縣(市、區)內高速公路或國省幹道或鐵路運輸受阻或中斷24小時以內,對居民出行產生較大影響。
(4)造成全區電網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或一個以上設區市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供電用戶停電30%以上、50%以下;或一個以上電網負荷大於150兆瓦的縣級市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供電用戶停電50%以上、70%以下。
(5)其他需要啟動四級應急回響的情形。
4.5.2 回響行動
(1)由自治區指揮部副指揮長(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或委託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同志(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分管負責同志)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工作,並通報自治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
(2)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組織落實自治區指揮部的各項部署要求,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協調落實氣象監測組、要素供應保障組、交通運輸保障組、救援救災組、醫療衛生組、農業救災組、宣傳報導組以及現場聯合工作組、應急專家組具體人員,視情況通知待命。
(3)自治區氣象局加密對災區天氣的監測和趨勢分析,及時發布調整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4)廣西電網公司加強電網系統和電力設施運行監測,電力設施搶修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搶修災區受損通信設施,儘快恢復通信。
(6)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加強對受災區域交通狀況的監測預警,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7)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組織災情核查和信息上報,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與監管。
(8)自治區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9)相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做好本轄區搶險救災工作。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6 災情信息報送與處理
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情信息的收集,按照任務分工實行分級匯總上報、統一歸口處理、共享使用。
低溫雨雪冰凍災情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跟蹤了解,儘快補報詳情。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各級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電力、通信、農業農村、林業等主管部門應及時統計本行業(系統)相關災情數據,分別報送本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人員傷亡、重大險情及影響範圍、處置措施等關鍵信息,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以及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報送,不得虛報、瞞報、漏報、遲報。
自治區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低溫雨雪冰凍災情報告後,應及時進行核實,同時迅速將情況報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應急管理部,並做好續報工作。
4.7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各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渠道向社會發布災害基本情況、發展趨勢、應對措施及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並根據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布工作。
各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情況由氣象部門發布,災情及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情況由各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統一審核並發布。
4.8 回響調整與終止
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導致災害發生的條件已經消除,由啟動應急回響的應急指揮機構按程式報批後,宣布調整或終止相應的應急回響。
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事發地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人民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指導有關部門修復受損基礎設施,儘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應急回響終止後,應急回響期間成立的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轉入常態化工作。
5 應急保障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等工作,確保滿足災區民眾的基本生活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推動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5.1 人力保障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特點,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協調機制,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應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5.2 財力保障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統籌安排相關資金,用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對受災害事件影響較大、財力困難的地區,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向上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上級適當給予補助,並視情況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
5.3 物資保障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易發、多發、頻發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裝備。
5.4 基本生活保障
災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民眾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5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應保障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通行,確保運輸安全和暢通。交通基礎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應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
5.6 通信保障
通信、廣電等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災區應急通信和廣播電視保障工作。
6 善後處理
災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複課、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6.1 救災救助
6.1.1 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人民政府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6.1.2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受災民眾基本生活救助,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調撥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民眾,開展救災捐贈,保障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做好因災倒損民房的恢復重建,確保受災民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水喝、有臨時安全住所、有醫療服務。
6.1.3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衛生應急力量,開展災區傷病人員醫療救治,指導落實災後各項衛生防疫措施,嚴防災區傳染病疫情發生。
6.1.4 災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清除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
6.2 物資補充
根據當年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物資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補充到位。
6.3 設施修復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等設施,有關部門應儘快組織修復。
6.4 保險理賠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督促指導保險企業及時定損,快速理賠,支持災後恢復生產。氣象等部門為保險企業的保險賠付工作提供災情鑑定等服務。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與更新。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獎勵;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負傷致殘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做好評殘優待;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解釋。
7.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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