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臨夏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月29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29日
  • 發布單位: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應對低溫冰凍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溫冰凍災害救災體系和工作機制,以便科學、有序、高效組織防範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經濟損失。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甘肅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臨夏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臨夏回族自治州機構改革方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編制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州行政區域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處置等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不斷提升災害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減少人員傷亡,降低經濟損失。
(2)以防為主、防救並舉。加強災害監測預報,落實各項防範應對措施,關口前移、標本兼治,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3)統一領導、協同應對。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上下聯動、平戰結合,落實各層級工作責任,形成災害防範應對合力。
(4)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受災地人民政府按照災害回響級別負責組織災害防範應對處置。上級有關部門與受災地黨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1.5 災害分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確認發生相應等級災害。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在州政府領導下,設立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指導和組織全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長任總指揮,州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州應急管理局局長、臨夏軍分區戰備建設處、事發地縣(市)分管副縣(市)長任副總指揮,州委宣傳部、州委網信辦、州發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應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州氣象局、臨夏銀保監分局、州總工會、團州委、州紅十字會、國網臨夏供電公司、臨夏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臨夏支隊、州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
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州應急管理局,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州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副主任。
縣(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指導協調和組織本行政區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工作。
2.2 工作組及職責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設立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州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州委宣傳部、州委網信辦、州發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住建局、州氣象局、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做好災害應急處置綜合協調工作,收集匯總險情、災情等信息和應對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承辦會商協調和應對處置會議、活動等;組織對災害應對處置情況進行宣傳報導,加強輿論引導;指導和監督應對處置資金的撥付使用。
(2)搶險救災組
牽頭單位:臨夏軍分區
成員單位:臨夏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臨夏支隊、州工信局、州民政局、州商務局、州自然資源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州應急管理局、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州氣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隊、團州委、州紅十字會、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開展受災地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衍生、次生災害隱患監測,加強相關預警工作;編制搶險救災方案,開展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決策諮詢;組織開展受災人員營救、疏散轉移、臨時安置、救濟救助、物資保障等工作;組織調用、徵用搶險救援救災裝備、設備和物資,做好捐贈物資接受發放及應急救援力量的後勤保障工作;動員協調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參加搶險救災。
(3)搶修維護保障組
牽頭單位:州工信局
成員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水務局、州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國網臨夏供電公司、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協調指導相關單位搶修維護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設備,做好有關應急保障。
(4)交通運輸保障組
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
成員單位:州公安局、州公路局、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維護交通秩序;指導協調對公路設施開展除雪除冰、防滑、養護和搶修工作;優先協調運送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和設備等。
(5)治安維護保障組
牽頭單位:州公安局
成員單位:州公安局、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州總工會、團州委、武警臨夏支隊、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維護受災地區社會治安和市場秩序,保障受災地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組織受災民眾撤離轉移、滯留人員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
成員單位:臨夏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臨夏支隊、州民政局、州紅十字會、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調配醫療衛生物資和力量支援搶險救災,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相關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3 預防與監測預警
3.1 預防
州、縣(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強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理念,切實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各項準備。
(1)建立健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組織體系,理順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機制,完善監測預報、指揮調度、會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級落實災害應對責任。
(2)按照應急需求儲備、補充應對災害必需的物資裝備。
(3)整合優勢資源,強化科技支撐,推廣套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科學化、專業化和智慧型化水平。
3.2 監測預報
氣象部門負責發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建立完善監測站點,在提供大範圍中長期預報的同時,加強小區域短臨預報,儘可能延長預見期、提高準確度,及時向本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監測預報信息。
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水務、農業、文旅、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氣象部門監測預報信息,研判分析對本行業的危害範圍、危害強度,及早發出預警警示,完善應對措施,做好應對準備,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本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3 預警
3.3.1 判定預警級別
州、縣(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獲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對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範圍、危害強度以及次生災害進行綜合評估,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從高到低依次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識。
3.3.2 發布預警信息
即將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州、縣(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規定及時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決定並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同時向本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預警信息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媒體及第三方商業平台發布,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內容。
3.3.3 預警調整及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根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
4 運行機制
4.1 災情報送
4.1.1 災情報送原則
災情初報要快,續報要準,終報要全。災情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並持續跟蹤災情動態。
4.1.2 災情報送內容
災情報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範圍、強度和趨勢,因災導致死亡、失蹤、受傷、受影響和已轉移安置的人數,農牧業、林草業等受災情況,旅遊者滯留人數和時間,交通運輸、電力、供水、排水、供氣、通信等重要設施損壞情況,救援力量出動和其他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
4.1.3 災情報送時限
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報災情信息後,在1小時內向州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送災情初報,並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應對處置等情況,應急回響終止後提交終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縣(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基層組織和單位應立即組織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救治、轉移安置、重點設施搶修維護等先期處置,並及時向本級政府和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相關情況。
4.3 回響啟動
4.3.1 分級應對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州委、州政府在做好先期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報請省委、省政府或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揮部統一指揮應對。發生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州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給予支持;發生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州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4.3.2 回響分級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回響由高到低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4個級別。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州、縣(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初判災害等級、應急處置能力以及預期影響後果,研判確定本層級回響級別。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回響級別。
(1)發生特別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立即向州委、州政府報告,由州委州政府啟動州級Ⅰ級應急回響,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處置,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時間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必要時請求省政府啟動省級應急回響給予指導支持。
②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會商研判災情態勢,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請求省政府相關部委門和鄰近市(州)政府給予援助。
④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⑤協調調動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調撥運輸應急物資;及時協調駐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援。
⑥組織清除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積雪積冰,公安部門對通往受災地區的道路實施交通管制。
⑦搶修通信、供電、供水等設施,儘快恢復受災地區各類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民眾基本生活需要。
⑧組織受災民眾轉移,設定臨時集中安置點,保障受災地區急需生活物資供應,妥善安置受災民眾。
⑨發布應急救援信息,做好新聞宣傳,加強輿論引導。
(2)州級Ⅱ級應急回響。發生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後,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提出啟動州級Ⅱ級應急回響建議,立即向州委、州政府報告,由州政府決定啟動州級Ⅱ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低溫雨雪冰凍指揮部報告災情,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措施同“州級Ⅰ級應急回響”。
(3)州級Ⅲ級應急回響。發生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後,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提出啟動州級Ⅲ級應急回響的建議,立即向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州級Ⅲ級應急回響,州政府組織開展應急處置。
主要採取以下措施開展應急處置:
①第一時間向州委、州政府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必要時向省級相關部門請求支持。
②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會商研判災情態勢,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視情請求省級相關部門給予援助。
④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⑤協調調動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調撥運輸應急物資;必要時提出用兵請求,協調駐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援。
⑥組織清除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積雪積冰,公安部門對通往受災地區的道路實施交通管制。
⑦搶修通信、供電、供水等設施,儘快恢復受災地區各類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民眾基本生活需要。
⑧組織受災民眾轉移,設定臨時集中安置點,保障受災地區急需生活物資供應,妥善安置受災民眾。
⑨發布應急救援信息,做好新聞宣傳,加強輿論引導。
(4)州級Ⅳ級應急回響。發生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後,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決定啟動Ⅳ級應急回響,根據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請求,給予必要的力量、物資、裝備等支援。
4.4 信息發布
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州委、州政府或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按照規定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根據災害處置情況做好後續動態信息發布。發生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州政府指導相關縣(市)人民政府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 回響終止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結束,災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災民眾得到妥善安置,受災地區民眾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災地區社會秩序恢復正常時,回響終止。省級終止Ⅰ級、Ⅱ級應急回響,州級相應終止。州級Ⅲ級應急回響,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批准;州級Ⅳ級應急回響終止,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批准。
4.6 後期處置
4.6.1 調查評估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後,州政府及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組織對受災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統計核實受災損失,逐級上報。
4.6.2 善後處置
發生較大及以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在州政府的領導下,由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發生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4.6.3 救災補償
州政府、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救災需要調用和徵用的物資、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在使用完畢或者救災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並按照國家、省、州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4.6.4 恢復重建
州政府及受災地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災損失實際和重建需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有序地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全面恢復受災地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應對處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救援隊伍主要有:臨夏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臨夏支隊、州消防救援支隊等相關行業專業救援隊伍以及各類社會救援隊伍。
根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特點,組建專家隊伍為災害監測預報、分析研判、搶險救災和災害評估等提供技術支撐。
5.2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要協調組織電信運營企業保障受災地區與各級指揮機構、各有關部門之間的通信暢通,做好受災地區通信設施搶修恢復工作。
5.3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交通管制,優先保障搶險救災車輛通行,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
5.4 資金保障
救災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級承擔。對啟動州級層面災害應急回響的,根據縣(市)人民政府請求,州政府結合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5.5物資和設施保障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和分級負擔制度。州、縣(市)人民政府應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災害特點、分布情況、人口數量和行業危險源等情況,制定搶險救災應急回響物資採購、儲備、保養、更新和補充等工作計畫,完善物資調運機制。
5.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加強受災地區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故意編造和傳播虛假信息、干擾破壞救災工作、擾亂社會秩序、偷盜等違法行為,維持民眾撤離和隊伍轉移秩序、保障安置點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5.7應急醫療保障
州衛生健康委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及時組織醫療救治力量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提高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救治能力。
6 預案管理
6.1預案編制與修訂
州應急管理局會同州氣象局等有關部門編制本預案,並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並報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2宣傳和培訓
州、縣(市)人民政府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宣傳和培訓工作,普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減災救災知識。
6.3預案演練
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應急隊伍制定和應急演練計畫,至少每年組織一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演練。
7 責任與獎懲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災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或玩忽職守等造成嚴重後果或影響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8 附 則
8.1名詞術語釋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州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4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解讀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提高我州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減少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給我州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現將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臨夏州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解讀如下。
  一、《預案》出台背景
  按照省減災委工作要求,各地須依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甘政辦發 〔2021〕89號),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按照預案管理相關規定和要求印發實施,並報上級政府備案。
  二、《預案》起草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甘肅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甘肅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臨夏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臨夏州減災委員會相關檔案精神,編制《預案》。書面徵求了州減災委成員單位和各縣(區)減災委的修改意見,共收到4家單位建議6條,州減災委員會對反饋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綜合各方面因素,採納5條,未採納1條,對未採納的意見進行溝通協調達成了一致,修改完善形成了本預案。
  三、《預案》適用範圍
  《預案》適用於臨夏州境內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預防和應對處置等工作。
  四、《預案》主要內容
  《預案》由總則、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預防與監測預警、應急回響、應急保障、附則、附屬檔案七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是總則。內容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災害分級。
  第二部分是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內容包括:指揮機構組成;成員單位職責;工作組及職責。
  第三部分是預防與監測預警。預防內容包括:預防;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布。第四部分是運行機制。包括:災情報送、先期處置、回響啟動、信息發布、回響終止;後期處置。
  第五部分應急保障。內容包括:通信交通保障;應急隊伍保障;物資及資金保障;社會治安保障;
  第六部分是預案管理。內容包括:預案編制與修訂;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七部分是責任與獎懲。
  第八部分是附則。預案解釋;預案生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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