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4年1月21日印發婁底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14年1月21日
  • 實施時間:2014年1月21日
  • 發布單位: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保證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婁底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婁底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1.3.1 本預案所稱雨雪冰凍災害,指持續大範圍低溫、雨雪和冰凍極端天氣造成的大面積雨雪冰凍災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 
  1.3.2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範圍內發生的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本市以外發生的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影響,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市與外市重要交通運輸通道中斷,嚴重影響進出我市的人員和重要物資運輸,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層,提高能力。以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工作為先導,認真抓好農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和組織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各項防範措施,依靠基層力量,提高基層防災避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回響、科學處置、有效應對。加強預防和處置雨雪冰凍災害的研究,提高科學應對水平。 
  1.5 工作重點 
  (1)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2)維護社會穩定。 
  (3)保障電力供應和通信安全暢通。 
  (4)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有序、暢通。 
  (5)保障農林業作物生產安全和設施安全。 
  (6)保障市場商品物資供應和價格穩定。 
  (7)保障城鄉建築、市政設施等易損工程的安全。 
  (8)保障人民民眾信息知情權,穩定公眾情緒,營造良好的防災抗災輿論氛圍。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體系由領導指揮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專家諮詢機構和各地應急機構組成。 
  2.1  領導指揮機構 
  應對特別重大、重大雨雪冰凍災害,市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婁底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雨雪冰凍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1.1 市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必要時由市委副書記、市長擔任)。 
  副指揮長:各分管副市長、婁底軍分區參謀長、市政府秘書長、武警支隊支隊長(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適當增加相應副指揮長)。 
  成員:市政府各分管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婁底軍分區司令部、市武警支隊、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局、市商務局、市安監局、市氣象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文廣新局、市旅遊外事僑務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糧食局、市政府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婁底市中心支行、婁底銀監分局、市紅十字會、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婁底供電分公司、中國電信婁底分公司、中國移動婁底分公司、婁底火車站、中石化婁底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婁底銷售分公司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組成。 
  2.1.2 市指揮部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2.1.3 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並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市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市政府辦公室  負責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抗災救災工作進展情況,牽頭組織、協調應急處置相關事宜,督促、檢查市委、市政府抗災救災重要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聯繫、協調軍隊、武警參與地方抗災救災工作的有關事宜,做好有關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 
  婁底軍分區  組織指揮所屬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搶險救災;辦理市政府提出的軍隊支援搶險救災行動協調、報批事項;協助做好我市境內遂行搶險救災任務部隊的相關保障工作;會同宣傳、新聞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軍隊支援搶險救災行動的宣傳報導工作。 
  市武警支隊  負責組織指揮所屬部隊搶險救災,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民眾;協助公安機關保護重要目標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按照武警總部授權,組織指揮增援武警部隊搶險救災行動,協調搞好有關保障工作。 
  市委宣傳部  負責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宣傳報導、輿論引導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發改委  及時上報災情和災後重建項目,統籌安排災後恢復建設項目和投資,協調做好相關的檢查和督促工作。 
  市經信委  負責協調有關工業企業的災害防禦及搶險救災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煤、電、油、氣、運正常供應工作;協調相關電力企業防禦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負責做好相關防災抗災物資儲備和有關災後重建物資的生產供應等工作; 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禦雨雪冰凍災害通信保障和相關信息傳遞工作;及時指揮、協調相關電信運營企業調配應急機動通信設施,保障應急指揮通信的暢通。 
  市教育局  負責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工作的協調和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禦雨雪冰凍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處置因雨雪冰凍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會同市維穩辦等部門做好雨雪冰凍災害期間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必要時,依法實施交通管制;防禦雨雪冰凍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民眾撤離和轉移。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鏟冰除雪工作,及時調派警力參加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電視塔、體育館、農貿市場等重要建(構)築物的破冰除雪工作,儘快排除險情隱患,最大限度地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全力開展各類災害事故救援工作,配合交警、城管、公用事業等單位進行險情處置,做好被困人員的疏散營救工作,保護民眾生命安全;充分利用自身裝備優勢,主動做好上門送水等民生保障工作,保障民眾生活基本所需。 
  市交警支隊負責指導全市城鄉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與有關部門做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指導全市城鄉道路交通疏導,交通執法和勤務,特種車輛及其標誌的秩序管理,重要警衛和大型活動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以及協調各地對有關物資、人員的牽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導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外國旅客被困,外國記者採訪被困民眾現場的處置工作;與有關單位共同做好外國人因冰雪災害死亡的善後處理工作;處理重大涉外交通事故善後工作;做好因災害天氣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簽證過期和導致外國人口岸簽證無法辦理的處置工作;做好因災害天氣等原因導致中國公民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善後工作。 
  市民政局  組織、協調全市雨雪冰凍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級、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組織核實災情,並按有關規定發布雨雪冰凍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情況;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市財政局  負責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因雨雪冰凍災害可能引發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應急調查和災害評估工作。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城市房屋、建築工地和風景名勝區防禦雨雪冰凍災害的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受損供氣供水管網的搶修。 
  市城管執法局  負責指導和督促開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動,組織和指導做好城市綠化苗木的防凍防災工作,搞好生活垃圾集中清運。 
  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維護職責範圍內水路運輸秩序和協助交警部門維護職責範圍內公路運輸秩序;協調和組織運力,做好人員和物資的疏運;配合受災地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公路、水路滯留人員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組織公路、水路搶險搶修保暢通,配合做好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通行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導、督促普通公路經營單位做好普通公路通行、養護管理,協調、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做好高速公路通行、養護管理;加強管轄內水上運輸管理,組織開展內河水上搜救;督促業主單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管轄內普通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養護工作;協助交通、高速交警等部門做好相關管轄內高速公路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暢通工作;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滯留在管轄內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員基本生活安置;協助做好管轄內高速公路防禦雨雪冰凍災害相關應急準備工作。 
  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為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類公路運輸保障。 
  地方海事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揮轄區內船舶交通,保障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水上運輸的安全。 
  市水利局  負責雨雪冰凍災害期間水利設施及小水電系統的安全工作。 
  市農業局  負責農業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負責組織菜籃子商品的生產和供應;負責農業災情調查核實。 
  市林業局  負責林業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和災後林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負責林業災情調查核實。 
  市衛生局 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雨雪冰凍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市商務局  負責組織雨雪冰凍期間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應;負責保障市場供應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部門銜接,確保市場的安全和正常運轉。 
  市安監局  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礦山、危化等企業做好防災工作。 
  市氣象局  負責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負責雨雪冰凍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為市指揮部啟動和終止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市政府新聞辦  協調、組織各新聞單位做好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新聞報導工作;做好雨雪冰凍災害信息和抗災救災情況的發布工作。 
  市文廣新局、市廣播電視台  根據市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凍災害情況,指導、協調、監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災情信息,做好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工作的宣傳報導。 
  市旅遊外事僑務局  負責協調配合相關地方政府做好旅遊景區的安全監督管理,配合相關單位組織協調旅遊企業做好遊客和旅遊從業人員疏散工作,在旅遊行業開展防災知識宣傳。 
  市物價局  負責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測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採取價格干預措施,穩定市場價格,維護社會穩定。 
  市工商局  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確保市場的安全和正常運轉。 
  市糧食局  負責做好糧食儲備和市場糧情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原糧加工和受災區域應急糧油調用安排,保證雨雪冰凍災害期間的糧食供應。 
  市政府金融辦  協調、組織金融保險各單位積極參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婁底市中心支行  會同市政府金融辦協調、組織金融各單位積極參加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婁底銀監分局  會同市政府金融辦協調、組織金融各單位積極參加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市紅十字會  協助政府開展救災救濟工作,籌集救災款物和組織社會募捐,根據情況,通過上級紅十字會部門,向國內外發出救助呼籲;必要時組織紅十字醫療隊參與災區傷員救治工作。 
  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婁底供電分公司  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和重要、高危用戶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網受損電力設施的搶修,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最大限度地滿足搶險救援和居民生活的電力供應。 
  婁底火車站  負責維護鐵路運輸秩序,妥善安置並組織運力疏散市內各鐵路站因災滯留旅客;負責協調、督促優先安排防禦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災物資、人員的運輸;負責協調鐵路安全管理和搶險工作,保障鐵路安全暢通。 
  中石化婁底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婁底銷售分公司  確保成品油市場正常供應,優先保障指揮部成員單位車輛用油。必要時,組織流動加油車對因災滯留高速公路的車輛補充燃料。       
  2.2 綜合協調機構 
  2.2.1 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期間的日常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秘書長兼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任辦公室副主任。根據實際需要指揮部辦公室設立協調組、綜合組、信息組、新聞報導組等。 
  2.2.2 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承擔市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雨雪冰凍災害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市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雨雪冰凍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工作簡報。 
  (4)建立市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間的聯絡機制及兄弟市(州)間的跨市(州)協作聯絡機制,督促檢查、協調聯絡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禦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研究會商雨雪冰凍災害發生髮展趨勢。 
  (6)收集整理成員單位上報的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和災情動態,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並及時通報。 
  (7)組織、協調雨雪冰凍災害和抗災救災的應急新聞報導和輿論引導工作;擬定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新聞發布方案及內容,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新聞發布工作。 
  (8)組織開展雨雪冰凍災害應對評估工作。 
  (9)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專家諮詢機構 
  依託市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建立防範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專家諮詢機構,主要參加雨雪冰凍災害重要信息研判、應急處置和應對評估等工作,為市指揮部提供決策諮詢、技術支撐和工作建議。 
  2.4  各地應急機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設立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上級指揮機構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本地區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3 災害分級 
  按照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範圍和程度,分為一般雨雪冰凍災害(Ⅳ級)四級、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Ⅲ級)、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Ⅱ級)、特別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 
  3.1  一般雨雪冰凍災害(Ⅳ級) 
  以下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或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災害之一的,為一般雨雪冰凍災害: 
  (1)監測或預報積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監測或預報出現雨淞、冰凌或道路結冰。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3)造成某一縣級行政區域內公路或鐵路運輸受阻或中斷,對居民出行產生較大影響。 
  (4)造成某一縣級行政區域內電力設施破壞,引發停電事故,對本地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 
  (5)造成某一縣級行政區域內主要城鎮城區交通或供水中斷,氣源供應緊缺,或者糧、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緊俏,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影響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需要縣級政府應急處置的。 
  3.2  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Ⅲ級) 
  以下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或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災害之一的,為較大雨雪冰凍災害: 
  (1)監測或預報持續2天以上積雪深度超過10厘米;或者監測或預報出現雨淞、冰凌直徑在5毫米以上或道路結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3)造成市內高速公路或國道嚴重受阻或中斷;或者嚴重影響鐵路運輸秩序,市內火車站大部分列車班次延誤或取消;上述情況致使本市境內外交通運輸嚴重受阻或中斷,大量旅客滯留在城市,產生較大社會影響。 
  (4)造成市內電力設施較大範圍破壞,對本地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較大威脅。 
  (5)造成市內大範圍的交通或供水、供氣中斷;或者造成市內糧、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緊俏,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對居民基本生活產生較大影響。 
  (6)其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情況,需要市政府應急處置的。 
  3.3  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Ⅱ級) 
  以下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或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災害之一的,為重大雨雪冰凍災害: 
  (1)監測或預報積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監測或預報出現雨淞、冰凌直徑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結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監測或預報持續2天以上日最低氣溫在零下3℃以下。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 
  (3)造成市內高速公路網、重要國省道幹線中斷,經搶修24小時無法恢復通車的;或者鐵路幹線運輸受阻或中斷,市內火車站大量列車班次延誤或取消;上述情況致使市內或與市外交通運輸受阻或中斷情況範圍較大,大量旅客滯留在市內城市或高速公路上,或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堵塞道路通行,產生重大社會影響。 
  (4)造成市內電力設施較大範圍破壞,全市電網減供負荷達10%以上、30%以下;或一個縣(市、區)電網減供負荷達90%以上,對工農業生產和民眾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5)造成市內部分城區的交通或供水、供氣中斷;或者造成市內較大範圍糧、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對居民基本生活產生重大影響。 
  (6)其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上級政府組織協調應急處置的。 
  3.4 特別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 
  以下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或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災害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雨雪冰凍災害: 
  (1)監測或預報積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續3天以上積雪深度超過20厘米;或者監測或預報出現雨淞、冰凌直徑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結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監測或預報日最低氣溫在零下5℃以下。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以上。 
  (3)造成市內國家高速公路網中斷,經搶修48小時無法恢復通行的;或者鐵路幹線運輸中斷,市內火車站列車無法正常運行。上述情況致使市內外交通運輸嚴重受阻或中斷,大量旅客長時間滯留在市內部分城市,產生嚴重社會影響。 
  (4)造成市內電力設施大範圍破壞,全市電網減供負荷達30%以上,對全市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5)造成市內大範圍的交通或供水、供氣中斷;或者造成全市大範圍糧、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脫銷,市場價格異常上漲,嚴重影響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上級政府組織協調應急處置的。 
  4 預警和預防機制 
  4.1  監測預警 
  (1)氣象部門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及時通過各種媒體發布低溫報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結冰等預警信息,具體按照氣象部門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實施。 
  (2)電力、交通、通信、鐵路、建設、農業、林業等部門要根據氣象部門的監測預警信息,結合本行業實際,認真做好雨雪冰凍災害可能對本行業影響及危害的分析預測,做好預警預報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 
  (3)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地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會商機制,多渠道、多途徑收集匯總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凍災害有關信息,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並通報各成員單位。 
  4.2  預警預防行動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為本市雨雪冰凍災害防禦警戒期。遇有特殊情況,市指揮部視情宣布雨雪冰凍災害防禦關鍵期提前或者延長。 
  (1)在防禦警戒期,各級指揮部辦公室、有關成員單位建立預警預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凍天氣氣象監測、預警信息收集;雨雪冰凍天氣對交通運輸、供電供水、農林漁業等影響信息收集;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評估,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雨雪冰凍災害及其影響發展趨勢,及時通報成員單位;檢查、督促、協調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做好防禦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傳達市指揮部工作指令,擬定相關應急工作通告。 
  (2)電力、交通、民航、通信、鐵路、建設、農業、林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回響和處置工作機制。加強防災減災人員、裝備、物資、資金等管理,細化處置流程,督促有關企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落實雨雪冰凍災害防禦措施。 
  (3)基層組織、單位和社會公眾要按照災害預警信息和應急防範的有關要求,積極做好防禦工作,減少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失。 
  4.3 預警支持系統 
      加快全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完善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和預警系統,提高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能力。 
  5  應急回響 
  5.1  分級回響 
  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分級回響”的原則,根據雨雪冰凍災害的性質、級別和影響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回響程式。 
  5.1.1 一般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回響(Ⅳ級) 
  發生較一般雨雪冰凍災害,災害發生地縣市區政府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指揮協調本地區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市區指揮部辦公室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凍災情匯總。相關部門密切關注天氣發展趨勢和災害影響情況,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時,縣市區指揮部召集主要成員召開分析會商會,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並上報縣市區委、縣市區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縣市區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視情給予應急支援。     
  5.1.2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回響(Ⅰ級、Ⅱ級、Ⅲ級)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雨雪冰凍災害, 市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市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視情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周邊市(州)提出支援請求。 
  (1)市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防範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工作。氣象部門匯報雨雪冰凍天氣監測和預報意見,公安、交通、鐵路、電力、通信、建設、農業、林業等部門(單位)分析雨雪冰凍災害發展趨勢,提出各自防禦對策。市指揮部確定防禦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匯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報請市委、市政府部署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工作。 
  (2)市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傳達市指揮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凍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匯總、核查;及時將工作信息報告市指揮部領導,並上報市委、市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加強技術指導,調配搶險物資,聯繫婁底軍分區、武警支隊支援災區搶險救災;通過有關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以及政府防禦災害的工作情況。 
  (3)災害發生地的縣市區指揮部由本級指揮長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根據上級指揮部要求,動員部署雨雪冰凍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及時發布雨雪冰凍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民眾,加強電網、通信、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雨雪冰凍圍困民眾。及時將雨雪冰凍災害情況報上級指揮部辦公室。 
  5.2  分類回響 
  雨雪冰凍災害發生時,根據雨雪冰凍天氣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在市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回響行動。 
  氣象部門負責雨雪冰凍災害的氣象保障服務,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交通、鐵路等運輸管理部門(單位)負責雨雪冰凍災害造成旅客大量滯留事件的應急處置以及交通運輸保障行動,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電力、通信等部門負責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電力供應、通信傳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農業、林業管理部門負責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農業、林業生產突發事件的處置,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處置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公安部門負責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社會安全突發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處置與保障,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建設部門負責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供水、供氣等公共設施突發事件的處置,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其它種類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管理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視情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5.3  先期處置 
  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事發地各級政府、基層組織和單位要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採取應急措施,開展抗災救災行動。重點做好電力、通信、市政等設施維護和搶修,加強地質災害點、易損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暢通安全和市場供應,加強農業減災和衛生防疫等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4  信息報告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Ⅱ級、Ⅲ級)發生後,受災地縣市區政府應在接到受災情況報告後2小時內將本地區的初步災情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本行業受災情況,在2小時內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各地區、各行業後續災情和抗災救災情況以續報方式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5.4.1 氣象信息 
  監測或預報積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監測或預報出現雨淞、冰凌直徑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結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監測或預報持續2天以上日最低氣溫在零下3℃以下,氣象部門應在1小時內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4.2  交通信息 
      因雨雪冰凍天氣造成市內交通、鐵路等場站、運輸線結冰、積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斷,交通、民航、鐵路、公安等部門應於事發2小時內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4.3 公共設施信息 
  因雨雪冰凍天氣造成供電、通信、供水、供氣等設施出現線路結冰、受損等情況時,相關管理部門(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4.4 農林信息 
  因雨雪冰凍天氣,使農業、林業、漁業等農業生產受到影響,相關管理部門(單位)應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4.5 其他信息 
  因雨雪冰凍天氣,使相關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行業管理部門應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5  指揮協調 
  5.5.1 啟動預案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雨雪冰凍災害的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經市政府或市指揮部批准後,啟動本預案。 
  5.5.2 應急處置 
  (1)氣象信息監測 
  氣象部門繼續加強雨雪冰凍天氣監測,密切監視災害性天氣動向,增加觀測次數,提高分析預報和預警預報頻次,及時向市指揮部和有關成員單位報告和通報監測預報信息。 
  (2)交通運輸暢通 
  交通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迅速組織力量對因遭受雨雪冰凍災害中斷的國道、省道和高速公路進行應急搶通和養護管理,確保交通大動脈的暢通;建設部門迅速組織開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動,確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高速交警部門與交通、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氣象等部門密切配合,視情採取“重車不間斷通行、分流繞行、警車開道、集中護送”等措施,確保高速公路人員和物資運輸的正常進行。鐵路部門迅速組織力量清除鐵軌積雪,加強設施維護,組織調集運力,確保人員和物資運輸的正常進行。地方海事部門加強轄區水路和水上運輸的管理,確保轄區內人員、物資等運輸的安全暢通。 
  (3)能源物資供應 
  發改、經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外聯繫、橫向協調和行業管理,組織協調供電、發電、石化(石油)、鹽業等企業,確保煤炭、電力、油料等能源物資的市場供應。特別要做好發電企業電煤供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4)基本生活供應 
  價格部門加強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市場價格的監測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採取價格干預措施,確保市場價格,維護社會穩定。經信、商務等部門對市場供應緊張的基本生活品,採取增加生產、動用儲備、外地調運等多種手段,平抑市場價格,確保居民正常生活。建設部門加強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水用氣的正常供應。 
  (5)基礎設施搶修 
  交通、電力、建設、通信等部門迅速組織應急搶修隊伍,採取有效措施搶修受損設施,儘快恢復上述設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搶險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公安等部門應為應急搶修車輛的通行提供保障。 
  (6)醫療衛生救援 
  衛生部門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對因災受傷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為受災臨時轉移安置人員和滯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衛生服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防止災後疾病流行。 
  (7)社會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加強執勤力量,做好社會面的控制,特別是人員大量滯留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治安秩序維護,確保社會穩定。 
  (8)人員轉移安置 
  各級政府組織力量對居住在危房中的民眾進行轉移,民政等部門及時開設避災(避險)場所,臨時安置轉移民眾。因雨雪冰凍災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務區、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人員大量滯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適時開設避災(避險)場所,疏散滯留人員,同時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隊力量支援 
  駐婁解放軍部隊、武警和民兵預備役人員積極支援地方抗災救災,組織部隊官兵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除雪除冰、人員轉移安置和基礎設施搶修等應急搶險行動。動用駐婁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支援地方搶險救災,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通過同級軍事機關按規定程式辦理,各級政府辦公室或者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協調。 
  (10)次生災害防禦 
  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林業等部門加強監測、管理和巡查,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凍災害引發交通事故、地質災害、管網爆裂、森林火災及森林病蟲害等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 
  5.5.3 擴大應急 
  根據災害發展趨勢和應急處置行動需要,市指揮部指揮、調用全市各地、各部門(單位)的應急力量和資源參與應急救援,聯繫駐婁部隊、省駐婁單位支援搶險救援行動。 
  當本級預案或市內應急力量和資源無法有效控制災情進一步擴大,市指揮部或市政府迅速報請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應急力量、裝備、技術支援,或協調兄弟市(州)給予支援。 
  5.6  社會動員 
  各級政府迅速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抗災救災。必要時,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5.7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1)雨雪冰凍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由各級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 
  (2)雨雪冰凍災情及防災救災工作等信息,由各地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政府新聞主管部門、民政部門審核和發布。 
  (3)交通(含城市公交)、鐵路、民航等運輸企業和公安交警部門應採取定時、滾動播報的方式向社會和公眾發布交通運輸相關信息,增加諮詢熱線和有關人員,為公眾出行提供服務。必要時,市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和電信運營企業,匯集各方交通信息,依託婁底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或簡訊平台統一發布。 
  (4)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媒體,應確保防禦雨雪冰凍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電信運營企業積極配合做好防禦雨雪冰凍簡訊的發布工作。 
  (5)新聞宣傳部門負責雨雪冰凍災情及抗災救災的新聞報導。 
  5.8  應急結束 
  當雨雪冰凍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政府或指揮部視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6  後期處置 
  6.1  救濟救災 
  各級政府和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倉儲,做好受災民眾安置和生活救濟救助;做好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切實解決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具體按照《婁底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6.2  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衛生部門加強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和指導工作。負責組織醫療技術力量,做好因災傷病人員的後續治療,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對因雨雪冰凍災害導致受害人群、滯留旅客等群體性人員進行心理干預。 
  6.3  基礎設施恢復 
  電力、交通、建設、通信等部門加強領導,儘快組織力量對受損的電力設施、交通設施、市政設施和通信基站進行搶修,儘快恢復上述設施的正常功能。公安等部門應為應急搶修車輛的通行提供保障。 
  6.4  災後重建 
  受災地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抓緊統計和匯總災害損失情況,加緊編制災後重建規劃和方案,儘快恢復工農業生產和民眾正常生活。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條件允許可適當提高標準重建。 
  6.5  保險理賠 
  市政府金融辦要負責協調保險企業做好災前防災、災中減損和災後賠付工作。氣象等有關部門應當為保險企業的理賠工作提供災情鑑定等服務。各保險企業要依法及時賠付。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和同級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組織和成立道路搶險、電力搶修、除險加固、管網搶修、人員搜救等專業應急搶險和救援隊伍,作為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的突擊力量,確保重要應急搶險和救援行動的有效實施。駐婁部隊、武警支隊支援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和搶險救災行動的力量調用,按照軍地協調機制組織實施。 
  7.2  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和抗災救災的資金保障,具體按照《婁底市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實施。 
  7.3  通信保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指揮通信保障,具體按照《婁底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7.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保障人員轉移以及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7.5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抗災救災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7.6  物資裝備保障 
  各級政府和同級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特別是交通、建設、民航、電力等部門要按照“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加強並督促有關企業做好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的專用物料、器材、裝備、工具等的儲備,開展物資裝備的調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資裝備,建立物資裝備資料庫和更新管理制度。 
  7.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重點部位的警衛和人員聚集場所秩序維護,依法嚴厲打擊盜竊、哄搶防禦雨雪冰凍災害物資、破壞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優先保障搶險運載車隊(車輛)通行,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 
  7.8  避災場所保障 
  各級政府和民政、建設等部門確定本地區的避災(避險)場所,設立標誌,確保防災避災的人員轉移安置需要。必要時,可依法徵用學校、體育、文化等社會公共場所用於人員轉移安置。 
  7.9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8  監督管理 
  8.1  宣傳、培訓與演練 
  (1)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預防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等相關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能力。 
  (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有組織、有計畫地開展防範和處置雨雪冰凍災害的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3)各級應急指揮機構適時舉行不同類型的防禦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回響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專業搶險隊伍針對當地易發的險情開展專項應急演練。 
  8.2 調查評估 
  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雨雪冰凍災害發生的起因、性質、損失、影響和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恢復重建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地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上報市委、市政府。 
  8.3  獎懲 
  對雨雪冰凍災害防禦、抗災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或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重要情況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附錄 
  建立健全預防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各項應急機制。市有關部門(單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牽頭制定簡單實用、操作性強的預防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或保障行動方案,各相關單位密切配合。各應急處置或保障行動方案名錄如下: 
  (1)雨雪冰凍災害氣象保障應急行動方案(市氣象局負責牽頭制定); 
  (2)雨雪冰凍災害公路運輸旅客滯留應急處置及交通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制定); 
  (3)雨雪冰凍災害鐵路運輸旅客滯留應急處置及鐵路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婁底火車站負責牽頭制定); 
  (4)雨雪冰凍災害電力設施恢復及電力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市經信委、國網湖南省婁電力公司婁底供電分公司負責牽頭制定); 
  (5)雨雪冰凍災害通信設施恢復及通信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市經信委及通信部門負責牽頭制定); 
  (6)雨雪冰凍災害公安交通保暢通應急行動方案(市公安局負責牽頭制定); 
  (7)雨雪冰凍災害農業生產應急行動方案(市農業局負責牽頭制定); 
  (8)雨雪冰凍災害林業生產應急行動方案(市林業局負責牽頭制定); 
  (9)雨雪冰凍災害安全供水、供氣應急行動方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制定); 
  (10)雨雪冰凍災害商品物資和糧食供應應急行動方案(市商務局、市糧食局分別負責牽頭制定)。 
  10 附則 
  10.1 名詞解釋和說明 
  道路結冰是指等級公路結冰。 
  雨凇指過冷卻液態降水碰到碰到地面物體後直接凍結而成的堅硬冰層,呈透明或毛玻璃狀,外表光滑或略有隆突。 
  所有氣象數據為氣象觀測站觀測數據,或氣象台站預報數據。 
  本預案中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制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和應急機制的變化,及時更新、修訂和完善。 
  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級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報市政府備案;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附錄所列和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行動方案,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0.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10.4 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