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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論述,科學有效防範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承連紙條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甘肅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嘉峪關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人民說良說至上、生命至上陵膠榆促。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不斷提升災害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減少人員傷亡,降低經濟損失。
(2)以防為主、防救並舉。加強災害監測預報,落實各項防範應對措施,關口前挨良戒移、標本兼治,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3)統一領導、協同應對。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上下聯動、平戰結合,落實各層級工作責任,形成災害防範應對合力。
(4)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市委領導下,市政府按照災害回響級別負責組織災害防範應對處置。同時,密切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在市政府領導下,設立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指導和組織全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工作。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相關霸勸察陵副秘書長、市應急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林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氣象局、甘肅省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嘉峪關機場公司、市銀保監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紅十字會、蘭鐵嘉峪關安全監察分隊、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嘉峪關供電公司、武警嘉峪關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和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酒鋼集團公司等在嘉重點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局,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市應急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 工作組及職責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設立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局
參加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氣象局。
主要職責:做好災害應急處置綜合協調工作,收集匯總險情、災情等信息和應對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承辦會商協調和應對處置會議、活動等;組織對災害應對處置情況進行宣傳報導,加強輿論引導;指導和監督應對處置物資發放與資金的撥付使用。
(2)搶險救災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局
參加單位: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嘉峪關支隊、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團市委。
主要職責:開展氣象、地災隱患監測,加強相關預警工作;編制搶險救災方案,開展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決策諮詢;組織開展受災人員營救、疏散轉移、臨時安置、救濟救助、物資保障等工作;組織調用、徵用搶險救援救災裝備、設備和物資,做好應急救援力量後勤保障工作;動員協調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參加搶險救災。
(3)搶修維護保障組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文旅局、國網甘拒危肅省電力公司嘉峪關供電公司。
主要職責:協調指導相關企業搶修維護供電、供水、供氣協淋刪、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設備,做好有關應急保障。
(4)交通運輸保障組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參加單位:市公安局、甘肅省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嘉峪關機場公司、蘭鐵嘉峪關安全監察分隊。
主要職責: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維護交通秩序;指導協調對公路、鐵路、機場和民航設施開展除雪除冰、防滑、養護和搶修工作;優先協調運送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和設備等。
(5)治安保衛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參加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武警嘉峪關支隊。
主要職責: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秩序,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組織受災民眾撤離轉移、滯留人員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參加單位:武警嘉峪關支隊、市民政局、市紅十字會。
主要職責:調配醫療衛生物資和力量支援搶險救災,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相關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3 預防與監測預警
3.1 預防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強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理念,切實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各項準備。
(1)建立健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組織體系,理順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機制,完善監測預報、指揮調度、會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級落實災害應對責任。
(2)按照應急需求儲備、補充應對災害必需的物資裝備。
(3)整合優勢資源,強化科技支撐,推廣套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科學化、專業化和智慧型化水平。
3.2 監測預報
氣象部門負責發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建立完善監測站點,在提供大範圍中長期預報的同時,加強小區域短臨預報,儘可能延長預見期、提高準確度,及時向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監測預報信息。
公安、交通運輸、民航、鐵路、水務、農業農村、文旅、工信、供水、供電、供氣等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氣象部門監測預報信息,研判分析對本行業的危害範圍、危害強度,及早發出預警警示,完善應對措施,做好應對準備,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3 預警
3.3.1 判定預警級別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獲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對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範圍、危害強度以及次生災害進行綜合評估,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從高到低依次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識。
3.3.2 發布預警信息
即將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規定及時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決定並宣布有關區域進入預警期,同時向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預警信息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媒體及第三方商業平台發布,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內容。
3.3.3 預警調整及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根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
4 運行機制
4.1 災情報送
4.1.1 災情報送原則
災情初報要快,續報要準,終報要全,災情報送應遵循及時快捷、真實全面的原則。災情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並持續跟蹤災情動態。
4.1.2 災情報送內容
災情報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範圍、強度和趨勢,因災導致死亡、失蹤、受傷、受影響和已轉移安置的人數,農業、林草業等受災情況,旅遊者滯留人數和時間,交通運輸、電力、供水、排水、供氣、通信以及房屋建築物倒塌等重要設施損壞情況,救援力量出動和其他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
4.1.3 災情報送時限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報災情信息後,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送災情初報,並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應對處置等情況,應急回響終止後提交終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基層組織和單位應立即組織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救治、轉移安置重點設施搶修維護等先期處置,並及時向市政府和上一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相關情況。
4.3 回響啟動
4.3.1 分級應對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市委、市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政府及省級相關部門給予支持和援助;發生較大、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市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級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4.3.2 回響分級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回響由高到低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4個級別。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初判災害等級、應急處置能力以及預期影響後果,研判確定本層級回響級別。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回響級別。
(1)市級Ⅰ、Ⅱ級應急回響。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提出啟動市級應急回響的建議,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由市委、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在省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必要時向省級相關部門請求支持。
②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會商研判災情態勢,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視情請求省級相關部門和鄰近市政府給予援助。
④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⑤協調調動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調撥運輸應急物資;必要時協調駐嘉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援。
⑥組織清除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積雪積冰,公安部門對通往受災區域的道路實施交通管制。
⑦搶修通信、供電、供水等設施,儘快恢復受災區域各類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民眾基本生活需要。
⑧組織受災民眾轉移,設定臨時集中安置點,保障受災區域急需生活物資供應,妥善安置受災民眾。
⑨發布應急救援信息,做好新聞宣傳,加強輿論引導。
(2)市級Ⅲ級應急回響。發生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後,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提出啟動市級Ⅲ級應急回響的建議,立即向市政府報告,由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Ⅲ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向省政府報告。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參照啟動市級Ⅰ、Ⅱ級應急回響有關措施組織開展應急處置。
(3)市級Ⅳ級應急回響。發生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後,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提出啟動市級Ⅳ級應急回響的建議,立即向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市級Ⅳ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政府報告。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參照啟動市級Ⅰ、Ⅱ級應急回響有關措施組織開展應急處置。
4.4 信息發布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市委、市政府或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按照規定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根據災害處置情況做好後續動態信息發布。發生較大、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市政府按照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 回響終止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結束,災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災民眾得到妥善安置,受災區域民眾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災區域社會秩序恢復正常時,回響終止。終止市級Ⅰ、Ⅱ級應急回響,由市委、市政府批准;終止市級Ⅲ級應急回響,由市政府批准;終止市級Ⅳ級應急回響,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批准。
4.6 後期處置
4.6.1 調查評估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後,調查評估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由市政府組織對受災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統計核實受災損失,總結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完善措施,形成調查評估報告,逐級上報。
4.6.2 善後處置
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在省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4.6.3 救災補償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救災需要調用和徵用的物資、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在使用完畢或者救災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4.6.4 恢復重建
政府根據災損實際和重建需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有序地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全面恢復受災區域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防範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救援隊伍主要有:市消防救援支隊、駐嘉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相關行業專業救援隊伍以及各類社會救援及志願者隊伍。
根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特點,組建專家隊伍為災害監測預報、分析研判、搶險救災、災害評估等提供技術支撐。
5.2 通信保障
工信部門要協調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運營企業保障受災區域與各級指揮機構、各有關部門之間的通信暢通,做好受災區域通信設施搶修恢復工作。
5.3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交通管制,優先保障搶險救災車輛通行,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
5.4 資金保障
救災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級承擔。
5.5 物資和設施保障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和分級負擔制度。政府應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災害特點、分布情況、人口數量和行業危險源等情況,制定搶險救災應急回響物資採購、儲備、保養、更新和補充等工作計畫,完善物資調運機制。
5.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加強受災區域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故意編造和傳播虛假信息、干擾破壞救災工作、擾亂社會秩序、偷盜等違法行為,維持民眾撤離和隊伍轉移秩序、保障安置點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5.7 應急醫療保障
市衛生健康委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及時組織醫療救治力量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提高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救治能力。
6 預案管理
6.1 預案編制與修訂
市應急局會同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編制本預案,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並報上一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2 宣傳和培訓
政府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宣傳和培訓工作,普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減災救災知識。
6.3 預案演練
政府應組織應急隊伍和相關部門制定應急演練計畫,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7 責任與獎懲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災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或玩忽職守等造成嚴重後果或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8 附 則
8.1 名詞術語釋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搶險救災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局
參加單位: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嘉峪關支隊、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團市委。
主要職責:開展氣象、地災隱患監測,加強相關預警工作;編制搶險救災方案,開展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決策諮詢;組織開展受災人員營救、疏散轉移、臨時安置、救濟救助、物資保障等工作;組織調用、徵用搶險救援救災裝備、設備和物資,做好應急救援力量後勤保障工作;動員協調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參加搶險救災。
(3)搶修維護保障組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參加單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文旅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嘉峪關供電公司。
主要職責:協調指導相關企業搶修維護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設備,做好有關應急保障。
(4)交通運輸保障組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參加單位:市公安局、甘肅省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嘉峪關機場公司、蘭鐵嘉峪關安全監察分隊。
主要職責: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維護交通秩序;指導協調對公路、鐵路、機場和民航設施開展除雪除冰、防滑、養護和搶修工作;優先協調運送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和設備等。
(5)治安保衛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參加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武警嘉峪關支隊。
主要職責: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秩序,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組織受災民眾撤離轉移、滯留人員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參加單位:武警嘉峪關支隊、市民政局、市紅十字會。
主要職責:調配醫療衛生物資和力量支援搶險救災,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相關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3 預防與監測預警
3.1 預防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強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理念,切實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各項準備。
(1)建立健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組織體系,理順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機制,完善監測預報、指揮調度、會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級落實災害應對責任。
(2)按照應急需求儲備、補充應對災害必需的物資裝備。
(3)整合優勢資源,強化科技支撐,推廣套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科學化、專業化和智慧型化水平。
3.2 監測預報
氣象部門負責發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建立完善監測站點,在提供大範圍中長期預報的同時,加強小區域短臨預報,儘可能延長預見期、提高準確度,及時向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監測預報信息。
公安、交通運輸、民航、鐵路、水務、農業農村、文旅、工信、供水、供電、供氣等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氣象部門監測預報信息,研判分析對本行業的危害範圍、危害強度,及早發出預警警示,完善應對措施,做好應對準備,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3 預警
3.3.1 判定預警級別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獲取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對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範圍、危害強度以及次生災害進行綜合評估,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從高到低依次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識。
3.3.2 發布預警信息
即將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規定及時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決定並宣布有關區域進入預警期,同時向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預警信息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媒體及第三方商業平台發布,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內容。
3.3.3 預警調整及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根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
4 運行機制
4.1 災情報送
4.1.1 災情報送原則
災情初報要快,續報要準,終報要全,災情報送應遵循及時快捷、真實全面的原則。災情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並持續跟蹤災情動態。
4.1.2 災情報送內容
災情報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範圍、強度和趨勢,因災導致死亡、失蹤、受傷、受影響和已轉移安置的人數,農業、林草業等受災情況,旅遊者滯留人數和時間,交通運輸、電力、供水、排水、供氣、通信以及房屋建築物倒塌等重要設施損壞情況,救援力量出動和其他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
4.1.3 災情報送時限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報災情信息後,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送災情初報,並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應對處置等情況,應急回響終止後提交終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基層組織和單位應立即組織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救治、轉移安置重點設施搶修維護等先期處置,並及時向市政府和上一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相關情況。
4.3 回響啟動
4.3.1 分級應對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市委、市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政府及省級相關部門給予支持和援助;發生較大、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市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級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4.3.2 回響分級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回響由高到低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4個級別。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初判災害等級、應急處置能力以及預期影響後果,研判確定本層級回響級別。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回響級別。
(1)市級Ⅰ、Ⅱ級應急回響。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提出啟動市級應急回響的建議,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由市委、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在省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必要時向省級相關部門請求支持。
②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會商研判災情態勢,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視情請求省級相關部門和鄰近市政府給予援助。
④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⑤協調調動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設備,調撥運輸應急物資;必要時協調駐嘉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援。
⑥組織清除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積雪積冰,公安部門對通往受災區域的道路實施交通管制。
⑦搶修通信、供電、供水等設施,儘快恢復受災區域各類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民眾基本生活需要。
⑧組織受災民眾轉移,設定臨時集中安置點,保障受災區域急需生活物資供應,妥善安置受災民眾。
⑨發布應急救援信息,做好新聞宣傳,加強輿論引導。
(2)市級Ⅲ級應急回響。發生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後,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提出啟動市級Ⅲ級應急回響的建議,立即向市政府報告,由市政府決定啟動市級Ⅲ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向省政府報告。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參照啟動市級Ⅰ、Ⅱ級應急回響有關措施組織開展應急處置。
(3)市級Ⅳ級應急回響。發生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後,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提出啟動市級Ⅳ級應急回響的建議,立即向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市級Ⅳ級應急回響,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政府報告。
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參照啟動市級Ⅰ、Ⅱ級應急回響有關措施組織開展應急處置。
4.4 信息發布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市委、市政府或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按照規定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根據災害處置情況做好後續動態信息發布。發生較大、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市政府按照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 回響終止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結束,災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災民眾得到妥善安置,受災區域民眾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災區域社會秩序恢復正常時,回響終止。終止市級Ⅰ、Ⅱ級應急回響,由市委、市政府批准;終止市級Ⅲ級應急回響,由市政府批准;終止市級Ⅳ級應急回響,由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批准。
4.6 後期處置
4.6.1 調查評估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後,調查評估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由市政府組織對受災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統計核實受災損失,總結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完善措施,形成調查評估報告,逐級上報。
4.6.2 善後處置
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在省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4.6.3 救災補償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救災需要調用和徵用的物資、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在使用完畢或者救災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4.6.4 恢復重建
政府根據災損實際和重建需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有序地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全面恢復受災區域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防範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救援隊伍主要有:市消防救援支隊、駐嘉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相關行業專業救援隊伍以及各類社會救援及志願者隊伍。
根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特點,組建專家隊伍為災害監測預報、分析研判、搶險救災、災害評估等提供技術支撐。
5.2 通信保障
工信部門要協調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運營企業保障受災區域與各級指揮機構、各有關部門之間的通信暢通,做好受災區域通信設施搶修恢復工作。
5.3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交通管制,優先保障搶險救災車輛通行,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
5.4 資金保障
救災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級承擔。
5.5 物資和設施保障
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和分級負擔制度。政府應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災害特點、分布情況、人口數量和行業危險源等情況,制定搶險救災應急回響物資採購、儲備、保養、更新和補充等工作計畫,完善物資調運機制。
5.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加強受災區域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故意編造和傳播虛假信息、干擾破壞救災工作、擾亂社會秩序、偷盜等違法行為,維持民眾撤離和隊伍轉移秩序、保障安置點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5.7 應急醫療保障
市衛生健康委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及時組織醫療救治力量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提高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救治能力。
6 預案管理
6.1 預案編制與修訂
市應急局會同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編制本預案,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並報上一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2 宣傳和培訓
政府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宣傳和培訓工作,普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減災救災知識。
6.3 預案演練
政府應組織應急隊伍和相關部門制定應急演練計畫,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7 責任與獎懲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搶險救災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或玩忽職守等造成嚴重後果或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8 附 則
8.1 名詞術語釋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