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農村居民持續增收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昆明市農村居民持續增收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由昆明市制定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農村居民持續增收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
  • 發布單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9月,昆明市制定印發了《昆明市農村居民持續增收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以下簡稱《方案》)。

內容解讀

《方案》提出,以昆明市各縣區及託管的磨憨鎮全體農村居民為增收對象,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保障,切實加快全市農民持續增收步伐。
《方案》明確,2022年至2024年,力爭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21年的19507元增加到25822元以上,年均增速不低於9.8%;人均純收入達28787元,年均增速不低於10%;經營淨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穩定在36%左右,工資性收入比重由2021年的50.7%提高到53%以上,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進一步提高,收入結構不斷最佳化。
昆明市從5個方面細化了《方案》內容。推動產業鏈融合發展,拓展農村居民經營淨收入。推動“6+2”重點產業綠色有機化發展,持續推進“一縣一業”示範縣創建、“一村一品”示範村建設和名品名企評選,打造優勢產業集群,提升規模效益。加強花卉、蔬菜、特色水果等重點產業綠色生產基地建設,建設一批農產品精深加工示範基地和加工強縣。以花卉、蔬菜等特色產業為重點,加快發展高效綠色農業。延伸農產品加工產業鏈,培育一批重點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完善農產品流通網路建設,加快推進“雲菌”國際交易市場、“中藥材”國際交易中心、肉牛國際交易中心、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昆明配送中心等項目。提升農業科技化水平,拓展鄉村傳統特色產業,推動農業生產、產品加工和鄉村旅遊深度融合發展。
完善政策促進就業,提升農村居民工資性收入。優先安排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在有條件的地區全面推廣以工代賑,優先吸納當地農民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和高標準農田、水利、道路交通、鄉村旅遊、生態造林、光伏產業等基礎設施及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最佳化鄉村公益崗位政策,適時提高公益性崗位待遇標準。建立吸引人才返鄉機制,就地扶持創業致富帶頭人,提升鄉村創業科技含量和創新活力。提高農民技能培訓實效,提高農民種養、加工和經營能力,加強農村戶籍“兩後生”職業教育和就業幫扶。提高農民技能培訓組織化程度,擴大農民外出轉移就業規模。
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村居民財產淨收入。健全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長效投入機制,財政資金重點向村集體經濟“薄弱村”傾斜。支持村集體跨區域成立資產聯合運營主體或管理組織,探索整合利用集體土地、林地、“四荒地”、水面等資源,建設農業生產、加工、經營、服務設施和鄉村旅遊項目,通過發包、反租倒包、自主經營等方式增加村集體和農民收入。盤活農村閒置資源資產,促進集體資產有效升值,實現資產收益的最大化。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保障農村居民轉移淨收入。落實財政直接補貼,確保各項惠農惠民補貼資金安全運行、規範管理。加大保險信貸補貼,提高主要大宗農產品保險覆蓋面和投保率,鼓勵引導各地因地制宜開展優勢農產品特色保險,有序推廣承包地經營權、林權及保單、設施設備、活體畜禽等抵質押貸款業務,切實降低涉農貸款主體融資成本。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
多措並舉完善機制,全面拓展農村居民增收渠道。聚焦全產業鏈,加大招商引資和域內企業培育力度,加快培育引進一批百億級、十億級銷售收入的龍頭企業,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積極發展農業“總部經濟”,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快發展。健全完善農業市場主體和農民收益聯結機制,促進農戶儘可能多地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探索村集體經濟收益再分配機制。鼓勵利益聯結社會經營主體開展收益再分配。保持農產品價格合理水平,避免劇烈波動影響農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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