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是2018年日照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管理辦法。
《日照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是2018年日照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管理辦法。
《日照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是2018年日照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管理辦法。各區縣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國家、省屬駐日照各單位:現將《日照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日照市人民政府 20...
第六條 市政府表彰的“日照工匠”享受市級勞動模範待遇,不重複表彰。第七條 市總工會優先推薦“日照工匠”參加“齊魯工匠”“中國工匠”等先模人物的評選。第八條 市總工會負責“日照工匠”的管理和服務。各有關單位應當會同工會...
2011年6月22日,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溫委辦發〔2011〕86 號印發《溫州市勞動模範評選和管理工作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崩離析、組織機構、評選範圍和條件、評選要求和程式、獎勵和待遇、日常管理、撤銷榮譽稱號...
《淮安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是淮安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模範工作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並於本土實施。標題 淮安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 正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市...
《成都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在1997.05.30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模範的評選管理工作,保護和發揮勞動模範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中的積極性,在全社會形成學習、尊重、愛護勞動...
為做好勞動模範暨五一勞動獎章的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模範工作暫行條例》、陝西省《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寶雞市勞動模範評選表彰管理辦法》。該《辦法》經2011年12月15日寶雞...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模範的評選、命名和管理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獎勵試行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第三條 勞動模範分為:(一)省勞動模範;(二)...
第十一條市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管理規定按青島市委、市政府《關於市職工勞動模範評選、管理的暫行規定》(青發〔1987〕61號)、青島市總工會、市財政局等4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市級以上勞動模範醫療待遇的意見》(青工〔2004〕39號)等檔案...
《哈爾濱市勞動模範評選和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4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第一條 為規範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黑龍江省...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縣(市)、市(行署)、省勞動模範,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第三條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勞動模範評選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是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勞動模範管理...
《合肥市勞動模範評選和管理辦法》是合肥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管理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先進示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長春市勞動模範管理暫行辦法 (1987年6月1日長府〔1987〕99號)第一條為更好的發揮勞動模範在四化建設中的骨幹、帶頭和橋樑作用,加強對勞動模範的評選、命名、培養、使用的管理,根據全國總工會發布的《勞動模範工作暫行條例》和吉林省...
《合肥市勞動模範管理辦法》是合肥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3年12月18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12月3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04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
2001年10月19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第一條 為做好全市勞動模範的評選獎勵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
為規範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科學合理地發揮表彰獎勵激勵作用,結合工作實際,我局制定了《旅遊系統先進集體、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攀枝花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2月5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市長:劉曉華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全市勞動模範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建設繁榮、富裕、文明、...
2014年7月1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秘〔2014〕92號印發《六安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2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六政辦秘〔2014...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縣(市)勞動模範、市勞動模範、省勞動模範、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和管理。第三條 各級工會組織負責職工勞動模範的培養、推薦、評選及宣傳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農業綜合主管...
(一)由單位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獎勵金額按評比前一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20-30%計算,具體標準由市勞動模範評選管理委員會規定;並予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二)在評定各類職稱時,勞動模範作為破格的重要條件。(三)每兩年按規定項目...
《四川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已經1995年6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概述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62號)省 長:肖秧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 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勞動模範、...
第五條評選勞動模範按下列規定辦理:(一)國、省營企業的,由車間、處(科、室)推薦,經工會考核,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填寫《勞動模範審批表》後,報市總工會審核,市人民政府審批。(二)市屬企業的,由車間、科(室)推薦,...
《宜昌市勞動模範管理辦法》意在為進一步加強市勞動模範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的先進模範作用,激發全市人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湖北省勞動模範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宜昌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總...
(二)設區的市和有關部門、單位以及勞動模範評選表彰工作機構接到被推薦人選的材料後,按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核實;(三)勞動模範評選表彰工作機構通過媒體公示被推薦人選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7日;(四)勞動模範評選表彰...
《義市勞動模範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我市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管理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模範帶頭、骨幹和橋樑作用,進一步激發全市人民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
(四)對歧視、壓制、打擊勞動模範的現象,要堅決鬥爭,嚴肅處理。九、勞動模範待遇 (一)對市縣以上勞動模範,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身體檢查、日常看病和勞動模範到外地療養所需的各項費用,按規定報銷。 (二)對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可根據本人...
為了加強職工勞動模範工作,更好地發揮勞動模範的帶頭、骨幹和橋樑作用,推動改革和建設事業的不斷發展,振興吉林,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省、市、(地、州)人民政府(行署)分別命名本級特等勞動模範和勞動模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別命名...
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市勞動模範、省勞動模範、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和管理,均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市勞動模範表彰大會一般2年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可臨時決定對有特殊貢獻的人員進行評選、表彰並授予...
第十九條 在推薦、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工作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由有關單位依法處理。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關於《貴陽市勞動模範管理辦法》的說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從五十年代以來,貴陽市共評選出...
湖北省人民政府在2012年出台的《湖北省勞動模範管理暫行辦法》中明文劃定,該《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了該省省級勞動模範的評選表揚、獎勵和待遇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凡存在違反國家政策、法例,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拖欠職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