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4年新鄉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 類型:意見
- 發布機構:新鄉市人民政府
- 地區:新鄉市
《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4年新鄉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84號),結合我市城鄉發展的實際,現就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
第十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提供的資助,各級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完全積累,一步做實到位。第十一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參考中國人民銀行每年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戶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論城鎮居民還是農村人口,未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可以領取每年最低720元的基礎養老金。意見簡介 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戶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論城鎮居民還是農村人口,未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可以領取每年最低...
2018年2月,河南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切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截止2022年末,中國全國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數...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可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繼續參保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大力...
《清豐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已經省人社廳審核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城鄉居民年老後的基本生活,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84號)、《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濮陽市城鄉...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於2014年7月1日起實施。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
《市政府關於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是200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指導意見。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現將《關於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頒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關於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 為建立和...
關於《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的政策 施行地區 瀋陽市 一、《實施意見》的出台背景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的部署,我市於2009年啟動新農保首批試點。於2011年7月1日,全面啟動“新農保”和“城居保”養老保險政策。截止2014年底,累計...
(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標準和運行機制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方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安置措施。(十一)失業保險科。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並政發〔2011〕41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1〕20號),結合我市實...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要求,我市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暨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居發〔2014〕177號)。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激勵機制,經報請市...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實現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目標的重要措施,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的社會保障領域重點改革任務的實際行動,也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重要任務。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養老決定 (國發[2005]3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切實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一)養老保障 1.建立養老保障制度。城市規劃區內處於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已在城鎮企業就業和已轉為城市戶口自謀職業或靈活就業的,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和城市規劃區內的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被征地時已年滿60周歲...
2014年7月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2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基金管理和運營、基金監督、經辦管理服務與信息化...
為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合併實施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以下簡稱《意見》)確定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現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14年9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4〕49號印發《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及調整、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和制度銜接、基金管理和運營、基金監督、經辦管理服務與信息化建設、加強組織領導和政...
為加快建立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的目標,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9〕13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1〕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出如下...
長治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重大意義 編輯 語音 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
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1]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實施。 [2]2023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17]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說,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最...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範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三、參保...
2013年3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3〕15號印發《關於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待遇調整、基金管理、基金監督、經辦管理服務、相關制度銜接、制定實施辦法、加強輿論宣傳、加...
2013年7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3〕13號印發《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和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基金管理和監督、相關制度銜接、保險關係轉移、經辦管理服務、加強組織領導11部分。
商洛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陝...
繼續開展全市農村居民健康信息的採集、核對工作,力爭兩年內為全市參合農民全部發放健康卡。——社會保障全覆蓋。完善不同群體參保政策,農業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家屬按戶籍選擇參加當地新農合或城鎮居民醫保,並連續參保。貫徹執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做好參保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第一條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省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23號),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按照“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
2009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9〕131號印發《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和領取條件、待遇調整、制度銜接、基金管理和監督、經辦管理服務、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1...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2009年推行...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浙政發〔2014〕28號)精神, 現將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更名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就進一步完善金華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