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

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

《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DB52/T 1540.4-2021)是2021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DB52/T 1540.4-2021)規定了政務數據質量評估的指標、方法、流程和結果套用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政務數據質量評估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
  • 外文名:Government data—part 4:data quality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 標準號:DB52/T 1540.4-2021
  • 發布日期:2021-08-18
  • 實施日期:2021-1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L 70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020
  • 批准發布部門: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歸口單位: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首次增列了“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反映了隨著經濟活動數位化轉型加快,數據對提高生產效率的乘數作用凸顯,成為最具時代特徵新生產要素的重要變化。數據流可以引領技術流、資金流、人才流不斷匯聚與重組,逐漸改變國家地區的綜合實力、重塑戰略格局。可以說,數據資源的多寡和利用情況的好壞,已成為一個國家、一個地區軟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標誌。數據質量是數據資源的關鍵指標,數據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數據套用成效。因此該標準的編制需求是非常迫切且必要的。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DB52/T 1540.4-2021)經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同意《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等25項省級地方標準立項的函(黔市監標函〔2019〕92號)批准立項,由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由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 起草階段
2019年9月,受貴州省大數據局委託,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正式承接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25個項省級地方標準的項目任務。
2019年10月,制定標準編制計畫和標準立項事宜,包括編制分組、人員組成、編制分工協作要求等。
2019年11月,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立項計畫。
2019年11—2020年4月,展開25項標準編制的前期調研、資料收集,與貴州省大數據局、貴州省信息中心、貴州省政務服務中心等單位進行對接,明確標準體系各個標準的內容邊界的梳理與互動。
2020年5—8月,標準起草,形成標準討論稿。
2020年9—10月,針對各個標準討論稿邀請信息化、大數據領域具有豐富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專家、關聯業務部門、雲上貴州集團公司等對標準展開意見徵求,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11月,起草形成標準意見徵求稿並將標準草案呈送省市場監管局審閱,配合標準審查、意見徵求等工作。
  • 發布實施
2021年8月18日,《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DB52/T 1540.4-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2月1日,《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DB52/T 1540.4-2021)實施。

制定依據

《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DB52/T 1540.4-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貴州中軟雲上數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貴州省信息中心、貴州省量子信息和大數據套用技術研究院、雲上貴州大數據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慶昱普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韋超、劉彥嘉、韓朱暘、蔣開明、徐明春、田野、楊鵬、唐昶、張洋、姚茂峰、關艷梅、楊建國、陳馳、雷偉、陸瑩、鄭如順、黃明峰、劉軍、韓朱暘、譚璐、王仕品、黃小梅、鐘凱馨、潘偉傑、邵建平、譚敏、王珂。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評估指標
2
5 評估方法
4
6 評估流程
5
7 評估結果套用
6
附錄A(資料性)評估指標分值
7
參考文獻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DB52/T 1540.4-2021)規定了政務數據質量評估的指標、方法、流程和結果套用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政務數據質量評估工作。

實施建議

  • 貫徹要求
該標準一旦發布實施,貴州省政務數據質量評估工作應參照該標準要求進行,確保政務數據質量評估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持續化。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標準實施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以利於今後標準的修訂和完善。
  • 貫徹措施建議
  1. 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有關媒體發布、公告標準信息,擴大影響。
  2. 建議在實施標準過程中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以利於標準的修訂和完善。

意義價值

《政務數據—第4部分:數據質量評估規範》(DB52/T 1540.4-2021)的制定和貫徹執行,可以規範政務數據質量管控,實現了對已有系統的數據質量和數據處理過程的質量進行量化評估,是提升數據質量進而挖掘數據價值的第一步,為後續進行持續的數據改進、數據治理、從數據價值到信息價值的提煉打下基礎,有利於推動貴州省政務數據的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等,最大程度的實現政務數據的價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