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

揭陽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月14日印發揭陽市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揭陽市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14日
  • 發布單位:揭陽市人民政府
全文
 本規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根據《揭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重點明確“十四五”時期(2021—2025)揭陽市金融改革開放的指導思想、指導原則、發展目標和創新發展重點措施,並對2035年遠景目標進行展望,是未來五年全市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性檔案。
  第一章 發展基礎和發展環境
  “十三五”時期,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環境和金融風險挑戰劇增的形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駐揭陽金融監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市金融系統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凝聚全市金融力量,深化金融改革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著力提升金融業發展水平,為新一輪跨越式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揭陽金融業保持健康發展,規模穩步增長,服務實體經濟效能顯著提升,為“十四五”乃至未來更長時期可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金融規模不斷壯大
  金融業增加值實現倍增。2020年,全市金融業實現增加值61.29億元,是2015年的1.4倍,總量占全市GDP的比重為2.92%。
  金融機構數量持續增長。“十三五”期間,成功引進26家金融機構落戶揭陽。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各類金融機構114家,其中銀行類19家、證券類25家、期貨類3家,保險類29家、小額貸款公司19家、融資性擔保公司3家(1家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16家。
  資金吸附力不斷增強。2020年底,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餘額為2599.43億元,較2015年增長了41.4%,位居粵東五市第2位;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餘額為1236.62億元,比2015年增長32.7%,位居粵東五市第3位。
  保費收入快速增長。2020年,全市實現保費收入67.27億元,較2015年增長51.8%,位居粵東五市第2位;2020年保險密度1101元/人,較2015年增長58.1%;2020年保險深度為3.2%,較2015年增長0.97個百分點。
  直接融資比重不斷提升。“十三五”期間,全市新增上市企業1家,新增新三板企業5家。2020年底,全市共有上市公司8家,新三板公司5家,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21家;2020年證券機構累計交易額1.18萬億元,同比增長45.56%。
  (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明顯增強
  融資增效措施不斷加強。2020年底,全市小微企業貸款餘額417億元,製造業貸款餘額195億元。金融科技產業風險準備金累計為全市49家企業發放貸款超6億元,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累計為全市35家(次)企業發放貸款近1億元。
  鄉村振興金融服務能力不斷提升。金融對農村產業發展和貧困戶脫貧攻堅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十三五”期間,累計發放支農再貸款11.73億元,扶貧再貸款2.89億元,為小微企業以及涉農票據辦理再貼現業務3261萬元。至2020年底,累計為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扶貧小額貸款7290萬元,涉農貸款餘額570億元。
  普惠金融基礎設施有效推進。紮實推進普惠金融“村村通”試點建設工作,建立4個縣級綜合徵信中心,創建一批鄉村金融服務站。2020年底,全市農村地區助農取款服務點超1800個,助農取款服務實現行政村全覆蓋。
  保險投資、保障功能進一步提升。推出全省首個“政融保”支農支小融資項目,至2020年底,累計發放支農融資貸款金額2600萬元。在全省首創民生綜合責任保險,2020年為揭陽市民提供保障資金7.19億元。2020年政策性農房保險累計承保農戶超80萬戶,承保率98.53%,有效提高農戶減災抗災能力。
  (三)金融改革創新不斷突破
  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深入推進。“十三五”期間,普寧農信聯社、惠來農信聯社成功改制組建農商行,全市5家農合機構全面完成改制工作。
  廣東省第三個區域性押運中心成功落戶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第三個區域性押運中心成功落戶揭陽,邁出了粵東地區發行基金押運方式從分散化向集約化重大改革的重要一步。
  民生普惠金融試驗有效推進。推出全省首個普惠金融服務中心,線上線下為小微企業和個人提供企業融資、個人創業就業等綜合金融服務。
  外匯管理“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簡化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流程,全面取消服務貿易事前審批事項,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下放銀行辦理,取消境內直接投資項下和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准行政審批事項。
  (四)投融資方式不斷創新
  上市生態得到最佳化。出台實施了《揭陽市人民政府扶持企業上市的若干政策措施》,近年來財政累計發放扶持企業掛牌上市獎勵資金1.17億元。建立企業上市後備資源庫,發掘篩選101家優質企業納入後備資源庫,分層次、有重點、有梯隊地進行培育。
  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充分利用。順利完成揭陽市首次16億元城投債發債任務。大力推動企業銀行間市場債券融資,支持轄內重點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成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直接債務融資14億元。指導轄內重點企業以售後回租方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加強與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合作,累計為轄區近百家中小微企業融資3.14億元。
  基金撬動作用得到增強。穩步推動政策性金融合作,爭取國開、農發重點基金支持,累計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放超11億元。運用“粵東西北振興發展股權基金”為揭陽新區空港新城起步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提供融資8.89億元。
  金融服務平台融資作用明顯。積極引導銀行機構和中小企業入駐省級融資平台,“粵信融”新增信貸產品107個,累計為企業融資69.66億元;“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累計為企業融資185.58億元。
  (五)金融領域風險得到穩妥化解
  防控金融風險工作紮實推進。聯合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對金融及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和檢查。紮實開展風險排查、機構整治、平台搭建、案件處置等工作。推進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揭陽、揭東和惠來農商行成功改革化險。
  地方金融監管體系不斷健全。在全省率先建立防控金融風險聯席會議制度,完善市處置非法集資、涉眾金融領域社會矛盾糾紛專項治理以及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治理等多個領導小組,有效建立起市縣兩級防控金融風險體系。出台系列防控金融風險指導性檔案。
  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全力推進。妥善開展涉眾金融領域社會矛盾專項治理,抓好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摸底歸類,紮實做好交易場所風險化解工作,個別上市公司風險得到逐步紓解。打擊惡意逃廢債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地方金融秩序得到有效維護。成立揭陽市金融維穩中心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社會輿論管控良好、經營秩序維持良好,未出現社會穩定問題,牢牢守住了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第二節 存在問題
  “十三五”時期,揭陽金融業快速發展,但與省內先進地區相比仍然存在明顯差距。
  金融組織體系仍不完善。從法人金融機構看,目前揭陽市僅有6家法人金融機構,包括5家農村商業銀行、1家村鎮銀行,數量少且規模小。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全部為分支機構,缺乏城市商業銀行、證券、基金管理、信託等本地法人機構和全牌照的金融機構,12家股份制銀行僅有2家在揭陽設有分支機構。從金融業態看,我市呈現以銀保證等傳統金融機構為主的特徵,信託、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商業保理、融資租賃、供應鏈金融公司等仍空缺,金融業態不夠豐富。專注服務於小微企業和“三農”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地方金融組織體系有待完善。
  金融發展質量亟需提升。從金融業增加值看,揭陽金融業增加值較低,2020年為61.3億元,與汕頭等周邊城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與GDP在全省的排名不相稱。從金融業增加值增速看,2016至2020年揭陽金融業增加值平均增速為6.4%,比全市GDP年均增速高2.2個百分點,但與全省相比仍有差距。從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看,2020年占比僅為2.92%,不到全省值(8.94%)的三分之一,低於梅州、河源等地區,金融產業規模總量和金融產品豐富程度與珠三角城市相比、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
  社會融資渠道狹窄。從上市融資看,2020年底,我市共有境內上市公司8家,不到汕頭市的四分之一。從債券融資看,債券市場發展緩慢,規模較小,債券品種創新不足,制約了我市企業融資效率的提高、融資成本的降低。我市直接融資比例較低,企業融資過於依賴間接融資,融資結構欠優。從風險投資看,缺乏股權投資、風險投資、私募基金、備案創業投資等機構。從地方財政撬動金融力量看,由於財政基礎薄弱,在財政資金撬動,設立產業基金,爭取政策性金融合作方面難以有效開展。社會融資結構不合理,導致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長期存在。從間接融資看,2020年,揭陽地區存貸比僅為47.6%,遠低於全省平均值73.1%,位列全省第20位,粵東五市第4位,較2015年下降2個百分點。
  金融生態環境亟需最佳化。信用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不完善,失信懲戒執行威懾力不足,尚未有效建立社會信用聯防機制,地方政務平台採集企業信用信息力度需進一步加大,信用信息歸集、交換和查詢便利度較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難以發揮信用資本價值。金融專業服務體系不夠健全,會計、法律、評估、評級、資訊、投資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較少。金融人才支撐不足,對金融人才尤其是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不足,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及實體企業高層次金融人才極度緊缺,對金融業轉型發展及創新的支撐不足。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壓力較大,由於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劇以及部分歷史遺留問題,銀行業不良貸款率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個別農合機構因資本充足率低,流動性風險隱患較大,不良貸款居高不下等原因被省列為高風險機構。部分上市公司治理體系存在缺陷,經營不規範;各類金融亂象問題尚未有效解決,涉非法集資、外地P2P網貸案件等涉眾金融矛盾糾紛給全市維穩帶來巨大壓力,各類金融風險交叉複雜、形勢仍較嚴峻。
  第三節 發展機遇
  “十四五”時期,揭陽金融業處於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必須解放思想、真抓實幹、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加快實現新一輪跨越式發展。
  打造產業強市為金融業發展注入新動力。“十三五”期間,揭陽地區生產總值突破2100億元大關,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9.9%,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接近千億元大關,快遞業務總量躍居全國城市第6位,為“十四五”金融業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經濟基礎。“十四五”期間,揭陽將聚焦“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活力古城、濱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經濟帶上的產業強市”的發展定位,充分發揮龍頭項目帶動作用,圍繞產業鏈高端開展招商選資,力爭再引進一批標誌性、骨幹性重大項目,推動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鍊深度融合。揭陽產業結構加速轉型升級為金融業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和廣闊的空間,給金融業發展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的支持,金融業發展潛力巨大。
  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為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新機會。“十四五”期間,揭陽將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市場主體“進得順、退得出”,行政審批“減環節、降成本、優服務”,市場活力將進一步得到激發,有利於吸引各類合規金融機構入駐,豐富我市的金融業態。進一步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最佳化信貸營商環境,降低信貸成本,不斷提高金融服務便利性、可得性,有利於促進我市金融業高質量發展。不斷加大招商選資力度,積極對接金融資源,“引金入揭”工程更好地補充我市金融機構的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最佳化資本結構,壯大我市金融實力,為我市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歷史遺留問題逐步解決為金融業發展提供新機遇。隨著一些高風險金融機構成功“摘帽”,打擊惡意逃廢債等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有關上市公司風險得到有效處置和緩解,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三年行動計畫穩步實施,全市整治金融領域違法行為力度不斷加大,我市長期積累的歷史遺留問題和風險隱患正逐步化解,這將大大改善揭陽經濟社會的發展環境,有利於營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環境,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高質量發展帶來更多利好。
  第二章 總體要求
  “十四五”時期,揭陽市金融工作將認真按照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圍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這一核心本源,立足揭陽實際,堅持做強產業與服務實體經濟相結合,對外合作與資源集聚相結合,改革突破與風險防範相結合,提升金融業發展質量,努力打造粵東地區的產融示範區。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金融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遵循金融發展規律,發揮市場導向作用,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宗旨,以金融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金融資源集聚為著力點,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加快揭陽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步伐,為揭陽打造成為宜居宜業宜游的活力古城濱海新城和沿海經濟帶上的產業強市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第二節 指導原則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順應國家金融改革開放大局,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構建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夯實金融基礎,構建適應科技創新和現代產業發展要求的金融服務。
  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創新發展,在有效監管的條件下,根據國家政策的要求和市場需求,不斷拓展金融市場,創新金融產品,形成金融產品多樣化、金融業務特色化、金融監管有效化、金融生態優質化、金融風險可控的優勢,切實提高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吸引更多的金融要素集聚揭陽,建設全面對接揭陽產業發展的地方特色金融體系。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在充分尊重金融市場規律的同時,積極發揮政府在統籌謀劃、合理布局、科學引領等方面作用,發揮政策性資金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鼓勵“市場”主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努力實現金融資源合理、精準和高效配置。
  產融結合、良性互動。結合揭陽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規劃,加強金融與先進制造業、高技術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支柱產業聯動融合,強化創新創業金融服務功能,解決初創企業資金融通問題、培育企業資源整合問題,推動成熟企業產業升級,加快發展產業金融、普惠金融等,構建產融良性互動、共生髮展新格局。
  協調發展、最佳化供給。注重金融業的統籌協調發展,形成多層次、差異化的金融體系。重點發展對接產業經濟、支持鄉村振興、產融結合的金融機構、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堅持發展產業投資基金、融資租賃等其他金融機構。完善金融中介平台,實現金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無縫對接。
  第三節 發展目標
  (一)2035年遠景目標
  到2035年,揭陽基本形成業態豐富、結構合理、配置高效、安全穩健的金融產業發展格局,打造成產業金融高地、普惠金融高地。揭陽金融綜合實力大幅提升,金融產業貢獻度明顯提高,金融組織體系日趨健全,金融供給質效顯著提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持續增強,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得到極大緩解,金融支持重點領域精準有力,金融生態環境明顯最佳化,金融風險防控體系顯著完善,金融運行安全高效。
  (二)“十四五”時期總體目標
  建設金融高質量供給的粵東產融示範區。把握揭陽產業轉型升級與金融互動發展規律,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基本功能,加快產業基金、創投基金、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小額貸款等業態發展,健全適應實體經濟投融資需求的金融支持體系,完善投貸聯動、信用風險補償、中長期貸款風險補償和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等符合產融緊密結合要求的體制機制,促進金融資源與產業需求精準對接,實現產融深度融合。
  建設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金融安全區。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在金融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構建完善的金融監管體系,提升識別風險、監測風險、管理風險和處置風險的水平和能力。建立重大金融風險事件處置機制和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機制,推進農合機構風險處置、著力化解上市企業債務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和惡意逃廢債,健全金融風險處置長效機制,推動地方金融穩定健康發展。
  (三)“十四五”時期具體目標
  金融業總量。實現金融業規模穩步增長,提升金融業地位。到2025年末,金融業增加值增長至124億元以上,年均增長15%,占GDP比重提升至4%左右;金融業的GDP貢獻率進一步提升;存貸比提高到60%左右;融資結構不斷最佳化。
  銀行業發展。引領行業改革創新,最佳化銀行信貸模式,引導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先進制造業的融資支持。到2025年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規模達3300億元,5年年均增長5%以上;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規模達2000億元,5年年均增長10%以上;銀行機構不良貸款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資本市場發展。積極運用金融交易工具和產品,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到2025年末,國內外上市公司數量超過10家,新三板公司超過15家,廣東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數50家。
  保險業發展。深化保險創新發展,充分發揮保險功能作用,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形成中資保險、外資保險、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共同發展,主體多元化、競爭差異化的現代保險市場體系。到2025年末,保險機構達到36家以上,保險業全年保費收入達120億元以上;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保險密度達2000元/人以上,保險深度達4%以上。
  其他金融業發展。以農商行為代表的地方金融綜合實力不斷增強,持續推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等金融機構建設,積極發展商業保理、融資租賃、私募股權投資等,到2025年末,各類類金融機構和組織達100家以上,與銀行、證券、保險等共同構成較完善的金融組織和市場體系。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我市金融領域,進一步提高社會資本在金融領域中的比重。
  揭陽市“十四五”金融業發展規劃指標體系
指標
2025年目標值
指標屬性
總體指標
金融業增加值(億元)/年均增長15%
124
預期性
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
4%左右
預期性
存貸比(%)
60%左右
預期性
銀行業
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餘額(億元)
3300
預期性
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餘額(億元)
2000
預期性
銀行機構不良貸款率
低於全省平均值
預期性
證券期貨業
培育上市公司(含新三板)(家)
25
預期性
廣東股權交易掛牌企業數(家)
50
預期性
保險業
保險業金融機構數(家)
36
預期性
保費收入(億元)
120
預期性
保險深度(%)
4
預期性
保險密度(元/人)
2000
預期性
其他
金融業
各類類金融機構和相關組織(家)
100
預期性
  註:保險深度:指某地區保費收入占該地區生產總值(GDP)之比,反映
  該地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計算公式為:保險深度=保費收入
  /地區生產總值。保險密度:指按當地人口計算的人均保險費額,反
  映該地區國民參加保險的程度,地區經濟和保險業的發展水平。
  第三章 主要任務與措施
  “十四五”期間,揭陽市金融工作將重點從推進產融深度融合、加快發展多層次普惠金融、強化金融風險治理、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創新、實施金融人才工程等方面發力,持續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協調發展。
  第一節 推進產融深度融合
  結合揭陽產業結構調整和規劃布局,加大對先進制造業、高技術製造業等金融支持力度,加大重點項目金融支持力度,形成產業鏈和金融鏈雙鏈融合、精準對接、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一)構建全生命周期產業金融服務體系
  堅持“雙輪驅動”支持初創期企業創新發展。積極發展股權投資,強化政府引導,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聯合投資機構設立揭陽政府產業引導基金或天使投資母基金,支持初創期企業創新發展。
  實施融資增信措施,支持培育期企業加速發展。綜合運用風險補償基金、擔保、保險等手段為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最佳化融資擔保基金、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資金池等規模及運行,健全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金、科技產業風險準備金運營機制;設立智慧財產權質押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加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規模;設立政府轉貸(過橋)資金,暢通融資服務渠道。建立重點企業名單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尤其高技術企業創新專屬信貸產品。
  鼓勵股權融資、債券融資,支持成熟期企業轉型升級。大力支持優質企業在區域股權市場掛牌、境內外上市、發行企業債,通過“創、投、貸、融”四大抓手集聚社會金融資源,推動成熟企業最佳化升級。引導優質製造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併購重組實現行業整合,做優做強。
  多舉措支持先進產業鏈。發揮政府產業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支持我市先進制造業、戰略性產業鏈發展。創新金融產品服務,建立完善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倉單質押融資等多形式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業務,通過為供應鏈核心企業增信,有效滿足上下游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依託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等,為產業鏈大企業、供應商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推進融資精準對接。建立多層次、常態化、精準化的政金企對接機制,加強對“企業需求”“重點項目”“金融產品”等3本台賬和1份“企業白名單”的動態管理,每季度舉辦1次政金企對接活動,積極解決金融機構與企業信息不對稱問題。
  (二)拓寬重大項目融資渠道
  加強與政策性、開發性銀行的戰略合作,加大對我市重點園區、重大產業項目等中長期信貸資金投放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圍繞重大技改項目、數位化賦能項目、高技術企業項目等,精準開展融資對接服務和幫扶。完善綜合開發、分類確定重大項目投融資模式,對不同項目配套專屬融資模式。
  (三)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深入實施企業上市孵化工程。依據不同板塊上市條件和要求,分類引導企業科學規劃目標板塊。優選“專精特新”企業建立企業上市培育庫,組織開展“科創板上市培育”“創業板對接服務”等專項活動。積極推動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在新三板、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實施企業“改制、培育、上市”全流程指導服務。完善企業掛牌上市獎勵扶持政策措施,降低企業改制上市成本。健全企業上市工作協調機制,開闢綠色通道,掃清上市障礙。
  推廣債券融資和發展股權投資。支持骨幹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積極以及依託工業園區、產業基地等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債券。探索設立債券風險補償基金,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提供增信。探索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基金。鼓勵有實力、業績突出的投資基金進駐並投資我市中小微企業。
  (四)加大對產業綠色發展的金融服務力度
  加大對綠色產業融資支持力度。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支持我市產業綠色發展。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綠色產業發展、產業綠色化轉型等,重點支持綠色化技術改造、成長性較好的生態環保類企業等。
  完善綠色信貸貼息機制、綠色項目擔保機制。推動銀行機構將環境評估納入信貸流程。加大對節能環保技術改造等產業綠色發展的信貸投放力度;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專屬產品,為環保企業提供便捷、低成本的融資渠道。
  探索與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合作。積極發展排污權、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產品抵(質)押貸款。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支持綠色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拓展綠色產業發展的投融資渠道。
  (五)提高保險資金利用率
  發揮保險保障作用。鼓勵保險機構發展科技保險、專利保險、信用保證保險、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程保險、環境污染責任險、綠色產業特色保險等保險業務,為我市製造業提供綜合風險保障。
  發揮保險增信促貸作用。持續做好市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企業信用貸保證保險等。發揮保險投資作用,爭取“險資入揭”,吸引保險資金投資我市先進制造業、戰略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企業,拓寬重點產業、科技企業融資渠道。
  第二節 大力發展多層次普惠金融
  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完善面向小微企業、“三農”等低門檻、微利化、個性化的金融服務,發展多層次普惠金融,拓展普惠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
  (一)健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
  引導地方法人機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達到“增量、擴面、提質、降本”的監管要求。鼓勵金融機構綜合運用金融科技手段為小微企業提供便捷低成本貸款、融資擔保服務。運用風險補償基金等方式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鼓勵銀行機構積極推廣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分期償還本金等方式,最大限度幫助企業緩解周轉難題。鼓勵實施小微企業首貸培植行動,對成長期、有潛力的小微企業,逐戶建立培植檔案,制訂“一企一策”金融服務方案。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圍繞小微企業“短、快、頻、急”的融資需求,支持企業融資發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鄉村振興力度
  健全支持鄉村振興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積極爭取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為我市鄉村振興提供中長期信貸支持。鼓勵各銀行機構結合我市鄉村振興重點工作,創新推出專屬信貸業務。探索設立鄉村振興發展基金,為我市鄉村振興重點項目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鼓勵農商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加大服務鄉村振興發展力度。
  配置更多金融資源到“三農”重點領域。完善涉農擔保體系,探索設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金,支持設立農業小額貸款公司。探索制訂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措施,加大對涉農產業的信貸投放力度,通過綜合信貸和債券發行等方式,加大對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基礎建設、傳統古村落改造升級以及美麗圩鎮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開發農民工返鄉創業貸,推動涉農創業貸款持續增長。創新推出符合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小農戶經營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完善農村普惠金融體系,推廣農村移動支付、網路信貸等便民服務。
  推廣涉農資產抵押融資,拓寬抵質押物範圍。加快推進以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水域養殖使用權、農房、農業機械設備、圈舍和活體畜禽抵質押、農業保單融資等抵押貸款,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農村資產抵質押融資模式。
  (三)創新普惠性保險產品和服務
  發揮保險風險保障作用,積極發展小微企業履約保證保險、信用保險、貸款保證保險、安全責任險等險種。引導保險機構有針對性地開發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農戶信用保證保險等業務,緩解農民“因病返貧”和農戶“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圍繞“擴面、增品、提標”要求,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有效服務地方“三農”發展。大力推廣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進一步降低農戶經營風險。鼓勵保險機構逐步擴大農業大災保險、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範圍,構建具有揭陽特色的農業保險管理體系。
  第三節 防範化解各類金融風險
  穩妥化解農合機構、上市公司等重點領域突出風險,加強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建立健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加強地方部門與金融監管垂直單位協調對接,維護地方金融穩定。
  (一)整治重點領域金融風險
  穩妥有序處置高風險農合機構。緊緊按照省深化農合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壓實高風險農合機構主體責任,加快不良資產清收步伐,積極引進優質戰略投資者入股,最佳化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加大對惡意逃廢農商行債務的打擊力度,壓降不良貸款比率。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應急處置,增強負債資金穩定性,加強負面輿情與風險監測,確保現金供應充足。
  妥善化解轄區上市公司突出風險。引導轄區上市公司合規發展,遵守資本市場規則,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堅決打擊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方式,穩妥化解個別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和債務風險,做好輿情和市場反應的應對處置,確保公司正常有序運轉。多措並舉利用多種資金,通過股權投資、可交換債等形式投資我市優質上市公司,為企業解壓脫困注入新動能。引導金融機構為面臨暫時流動性困難的優質上市公司提供合規幫扶,必要時以“債轉股”形式化解企業風險。支持高風險上市公司依法通過併購重組等方式實現風險出清。
  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涉眾金融違法行為。推進非法集資陳案攻堅工作,加大偵查、訴訟、審判、執行力度,推動非法集資陳案儘快銷案。加強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和落實屬地維穩工作。重點做好我市涉外地P2P網貸平台投資受損者穩控工作,防止發生大規模群體性事件。嚴厲打擊地下錢莊、金融詐欺、侵吞金融資產、制售販假人民幣等各種金融違法行為。加大對金融機構內部從業人員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金融領域的安全穩定。嚴厲打擊貴金屬、黃金交易,非法炒買炒賣期權期貨和外匯、虛假投資等非法金融活動。貫徹落實融資新規,建立相應監測和預警機制,防止房地產金融風險進一步蔓延。
  (二)強化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
  發揮省級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平台作用。積極配合建設全省統一的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平台,組織地方類金融機構、網貸平台、重點企業接入平台,實現對金融風險的實時監測、及早預警和提前處置。積極配合建設全省地方類金融機構的非現場監管與預警信息系統建設,推動各類機構納入監測與預警範圍。增強金融風險防控工作合力,探索金融監管工作部門、法務部門、相關職能部門與地方政府參與的聯防聯動工作機制,強化聯合執法,定期組織風險排查,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隱患。
  加強對我市農商行、上市公司風險監控。採取機構或公司自查、現場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機構或公司在股東行為規範、法人治理結構、運營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做好跟蹤分析研判,並通過約談、現場督導等措施予以警示,督促機構或公司嚴格落實問題整改。實行重點企業風險動態監測,加強對高負債企業、企業債券和擔保圈鏈的風險排查,及時作出風險提示。
  發揮金融類社會組織行業自律作用。指導全市金融類社會組織制定自律監管規則,全面摸查和掌握會員單位的行為和信息,建立信息動態更新及管理制度,實行動態風險監控。
  (三)完善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
  建立常態化金融風險應急機制。制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政府、司法、金融機構多方聯動機制,加快構建完整高效的地方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工作體系。定期開展突發金融風險應急演練,提高風險應急處理能力。密切關注金融案件及其次生災害,建立重大金融案件處置機制和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機制,增強化解系統性風險和處理金融突發事件的能力,防止因處置不當等引發次生風險。
  強化金融監管手段。提高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的水平,增強行業監管的系統性、連續性。健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支持金融機構提高現代風險管理意識,豐富風險管理工具,完善金融機構內控制度,通過風險管理嚴防地方金融風險。
  (四)完善地方金融監管協同機制
  進一步理順地方金融事權,發揮地方金融監管協調功能,健全市級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發揮全市金融聯席會議、防控金融風險聯席會議等作用,加強定期會商和溝通協調,做好監管信息共享、風險研判預警處置等各項工作,形成高效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探索新興金融業態監督管理模式,強化新型金融機構事前、事中、事後管控,實施穿透式監管,建立市場化退出渠道,嚴控銀保證信託等行業交叉性風險。
  第四節 最佳化地方金融生態環境
  健全信用獎懲機制,完善金融產業配套中介服務體系,營造優良金融營商環境,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金融要素集聚。
  (一)構建社會信用聯防機制
  實施揭陽金融生態最佳化工程。探索建立揭陽金融生態環境評估體系,加快將信用信息查詢和實施聯合獎懲作為必要環節嵌入到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等業務流程中,確保應查必查、獎懲到位。拓寬守信激勵套用範圍,深入開展“信用+融資”服務,對守信主體實施貸款降利率、延期限、提額度、免抵押、簡程式等激勵。積極推廣“銀稅互動”模式,支持銀行機構通過“納稅信用貸”“社保貸”等幫助守信經營、依法納稅企業融資。
  發揮信用數據共享價值。強化政務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套用,健全中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制,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農戶信用檔案,積極推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助力企業和農戶提升小額貸款可獲得性。
  (二)最佳化金融法治環境
  開展涉金融案件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對金融執行案件實行優先查控、優先執行,確保金融案件的執行效果,依法保障金融債權。探索開闢金融機構立案綠色通道,集中辦理金融案件,實現金融案件快立案、快保全、快送達、快審理、快執行,切實提高結案率和執行到位率,著力解決金融案件執結難問題。強化金融法制隊伍建設,加大對本地司法、執法人員金融知識培訓力度,提高司法機關處置金融類案件辦案效率和水平,維護良好金融市場秩序。加強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普及金融法律、法規和金融風險防範知識,提高公眾對非法集資、金融詐欺等違法行為的識別與抵制能力。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引導金融機構健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機制,暢通金融消費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查處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完善金融糾紛解決機制,有效保障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三)建立健全金融中介體系
  引導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及信用評級機構等組織規範發展。加快發展保險經紀、保險代理、保險公估等專業中介機構,壯大保險中介市場體系。大力發展證券、期貨等投資諮詢服務機構、金融資訊信息服務機構。探索在中德金屬生態城、大南海石化工業區、粵東新城等重點園區建立集評估、諮詢、法律、財務、投融資等多功能一體的金融服務中心。引導金融中介規範服務標準,提高專業化水平和服務能力,完善業績評價和激勵機制等制度,進一步加強誠信約束。
  (四)最佳化金融營商環境
  深入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大力提升註冊登記便利化水平,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為金融中介等各類市場主體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完善政務服務協調機制,建立政務服務“綠色通道”,為金融企業落戶、發展提供全方位服務。加大公共數據開放力度,為金融機構發展提供土地、人才、社會信用信息等資源支撐。建立健全金融機構溝通訴求機制,依法幫助解決經營發展難題。完善金融法律服務,降低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法律風險,嚴厲打擊危害金融秩序、惡意逃廢金融機構債務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粵東區域現金處理中心試點工作,提供綜合現金服務,實現現金集約化管理,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現金處理效率和服務水平。
  第五節 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創新
  鼓勵傳統金融機構改革,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培育引進合規新興金融機構,不斷豐富金融業態,提升金融供給質量。
  (一)支持傳統金融機構改革
  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引入戰略投資者增資擴股。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處置消化不良資產,提高資本充足率,確保資本流動性、槓桿率達到監管標準。推動黨建與公司治理有機結合,動態最佳化股權結構,完善內控機制,實現業務規模、經營效率、資產質量的同步提升。
  鼓勵大型金融機構提升分支機構管理層級。引導大型金融機構向上級爭取更高的審批許可權及金融產品創新許可權,最佳化業務發展模式和商業模式,積極開發符合我市重點產業發展的特色金融產品。
  (二)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金融組織體系
  實施“引金入揭”工程,落實《揭陽市促進金融服務業發展扶持辦法》,大力引進新興金融機構,豐富地方金融業態。推動符合條件的製造業重點企業、服務業龍頭企業設立新型供應鏈金融公司,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積極引進或設立商業保理公司,鼓勵商業保理公司圍繞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推出相應的產品和服務。加快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發展高端核心裝備進口、清潔能源、社會民生等領域的融資租賃業務,探索設立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特色融資租賃公司。積極發展私募基金,通過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吸引天使投資、創業風險投資等各類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來揭陽發展。積極爭取社會資本投資我市重點產業,合作設立重點產業投資發展基金,加快設立農業產業基金、科創基金等系列專項產業基金,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三)做特做專地方金融機構
  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強商業模式創新。加強與其他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在業務創新、技術開發等方面進行全面合作,發展跨行業的交叉型金融業務和產品創新,提升競爭力。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立足揭陽實際,推出服務“三農”和中小微企業及城鄉居民的專屬信貸產品。
  發揮類金融機構輔助功能。強化小額貸款公司支農支小定位,大力培育優質小額貸款公司,鼓勵設立特色小額貸款公司。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資本金補充機制,擴大融資擔保規模,引導民營融資擔保公司合規發展。發揮典當企業應急融資服務特點,培育一批信用良好、知名度高、服務意識強的龍頭企業。
  第六節 促進金融開放合作
  紮實推動“政金學”戰略合作項目落地,推動汕潮揭金融服務同城化,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金融合作,依託多方金融資源,促進地方金融開放合作。
  (一)加快“政金學”戰略合作落地
  健全“政金學”戰略合作推進機制,推進我市與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金融高校等建立戰略合作關係,爭取更多金融資源支持揭陽發展,為地方經濟社會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融資和融智支持,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二)探索“汕潮揭”金融服務同城化
  加快“汕潮揭”金融產業融合發展。圍繞推進“汕潮揭”城市群建設的戰略要求,探索推動“汕潮揭”金融機構跨區域協作,建立金融同城支付結算體系。推動“汕潮揭”區域內同一金融機構在信貸管理方面的合作,探索建立跨市聯合授信機制,推動信貸資源跨市流動。
  推動建立“汕潮揭”金融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同城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搭建適用於“汕潮揭”金融風險信息共享平台,強化數據保護與管理,加強金融消費糾紛非訴解決機制合作,促進區域內金融資源的自由、安全、高效流動。
  (三)融入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
  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和“兩個合作區”建設,全力支持大灣區金融機構到揭陽設立分支機構,爭取引進1至2家港澳背景的國際性金融機構。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企業在揭陽合作設立創投基金、天使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
  (四)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金融合作
  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一帶一路”跨境交付、資產管理、金融服務外包、金融中介和諮詢、海外投資保險等金融服務貿易,推動揭陽積極融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金融合作。
  第七節 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
  加大金融人才引進力度,完善金融人才服務體系,健全各層次金融人才培育體系,為全市金融改革創新提供有效智力支撐。
  大力引進金融人才。研究出台專項金融人才引進政策,完善與珠三角地區和大型金融國企之間人才交流學習機制,吸引高層次金融人才向揭陽集聚。鼓勵金融機構通過柔性引進、智力引進方式,探索設立名譽董事、顧問等方式引進金融專家。鼓勵探索特殊金融人才侯鳥式工作模式。鼓勵各金融機構制定市場化的薪酬激勵。
  最佳化金融人才服務。打造金融人才服務全方位保障體系,探索建立“金融人才之家”線上線下信息服務平台,為來揭陽發展的高端金融專業人才提供綜合人才服務。建立常態化人才溝通機制。建立金融專業人才認定與評價機制,探索分類制定金融人才的扶持政策。
  構建多層次金融人才培育機制。構建多層次金融人才培育體系,與戰略合作高校聯合建立金融人才培養基地和實訓實習基地,打造高質量的金融人才教育平台。搭建金融人才專業培訓平台,探索引進專業化金融教育服務機構,舉辦金融高級研修班,健全各層級金融人才梯隊培訓體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政策保障和宣傳推廣,建立保障規劃實施的長效體制機制,推動規劃目標順利實現,充分發揮規劃對全市金融業發展的統領指導作用。
  第一節 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
  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進一步完善黨領導金融工作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黨委(黨組)在金融工作中領導核心作用。建立規劃實施的指導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本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金融工作部門的溝通合作,協同推進規劃實施。
  第二節 強化規劃執行保障機制
  加強規劃銜接,做好本規劃與全省“十四五”金融規劃,以及《揭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工作。加強金融監管工作部門、金融機構、各縣(市、區)和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對接,強化規劃統籌推進。制訂科學評價方法,及時發現問題,確保規劃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第三節 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進一步增強“金融活、經濟活”現代金融意識,強化金融業在揭陽市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對產業發展的基礎支撐作用,進一步形成推動金融產業協同發展的合力。加強規劃宣傳推廣,通過全媒體宣傳推廣金融專項規劃,提高金融從業者和金融機構對規劃的認同度,切實用規劃指導地方金融和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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