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1986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一份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發布單位:82401
- 發布日期:1986-07-3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生效日期:1986-07-31
《拉薩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1986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一份地方法規。
《拉薩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1986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一份地方法規。主要內容第一條為加強自治區首府拉薩市環境衛生管理,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把拉薩建設成為文明整潔的社會主...
《拉薩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拉薩市頒布的一個關於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條例。檔案發布 (1986年6月26日拉薩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86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美觀的城市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建成區,縣(區)人民政府所在鎮以及實行城鎮化管理...
《拉薩市養犬規定》是根據《拉薩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該規定是2016年3月30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政府第54號公布的檔案,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城市、鄉(鎮)環衛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按照城鄉規劃的要求,編制環境衛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鎮市容環境治理,建立健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加強市容環境衛生法制建設、...
為加強公共廁所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水平,根據《城市公廁管理辦法》《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拉薩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該《辦法》經2012年2月9日拉薩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2月16日拉薩...
本條例所稱的衛生殺滅病媒生物藥劑,是指用於環境衛生的,使用國家允許使用的原藥,按一定配方制出的高效、低毒、低殘留的殺滅病媒生物的藥品,主要包括粉劑、乳劑、溶液、緩釋劑、氣霧劑等。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生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區...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養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拉薩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規...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定的規劃和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市建成區、縣(...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範車輛清洗保潔服務工作,根據《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開辦機動車洗車場(以下簡稱洗車場...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和《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
第十二條 依法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拉薩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拉薩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反市容市貌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第十三條 依法...
城關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其他各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禁止運輸、倉儲、銷售和在經營中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塑膠購物袋的執法工作。第五條 工商、發展改革、衛生、市政市容、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公安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
(六)研究擬定全市重點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程。(七)監督指導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監督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發證工作。(...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養犬人未即時清理犬只排泄物影響環境衛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罰款。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五)項、第二十六條規定,養犬...
(三)城市管理監察部門積極配合廣場管理處的工作,對廣場內的違法行為按照《拉薩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維護廣場秩序;(四)市政養護部門負責廣場內照明設施的維護等工作;(五)園林綠化部門負責廣場內綠地的...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七)項規定的,由市城市綜合執法部門按照《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駛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
第八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貫徹合理用地、節約土地和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原則。編制城市規劃應當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增加城市水面,加強城市綠化和市容環境衛生建設...
第十四條 經批准進入保護區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保護自然資源、景觀、設施和維護環境衛生。服從保護區管理機構的管理。第十五條 禁止在保護區及其水源區內從事下列行為:(一)開墾、挖沙、挖草皮、取土、採石、開礦、燒荒、狩獵...
第十一條 在維護公共環境衛生方面,應當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範:(一)不隨地吐痰、便溺,不亂扔垃圾、亂倒污水;(二)在非禁止吸菸場所吸菸時不得影響他人;(三)配合執行疾病預防措施,按規定佩戴口罩;(四)不在公共建築物、公共...
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高原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並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
第三十條 村莊內的各項生產建設活動,應當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保護和改善村莊的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章 村莊管理 第三十一條 村莊管理實行以人為本,分類管理。建成區以村容村貌整治、環境衛生管理為...
(三)其它非居住建築的間距,由市國土資源規劃管理部門根據規劃設計、消防、衛生防疫、環境保護、工程管線、人防疏散、建築保護、施工安全等要求和有關規定具體核定。第五十條 建築與相鄰託兒所或者幼稚園的生活用房、中國小的普通教室、醫院...
第十七條 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和景觀等公共事業用水,應當向供水企業辦理用水手續,設立專用水栓,安裝結算計量水錶;具備再生水使用條件的,應當使用再生水,不具備再生水使用條件的,應當採取循環用水、重複用水或者其他節水措施。第...
第四條 拉薩市人民政府設立布達拉宮廣場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管理處負責廣場內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做好廣場內的環境衛生、廣播音響、水電供應、園林綠地等管理、維修、保潔工作,協助、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管理處應當明確...
發展和改革、公安、工商、衛生、交通、稅務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做好相關旅遊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第六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促進旅遊產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旅遊開發...
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高原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並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
第十條 拉貢公路沿線各縣(區)環衛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轄範圍加強對拉貢公路沿線的鄉鎮地區環境衛生整治,清理生活垃圾,遮擋亂堆雜物,整治農業廢棄地、採砂場,確保拉貢公路沿線可視範圍內無垃圾和雜物堆場。第十一條 拉貢公路沿線各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