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2日拉薩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 2011年9月28日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11年10月14日
- 實施時間:2011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拉薩市人大常委會
2011年8月12日拉薩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 2011年9月28日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批准。
2011年8月12日拉薩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 2011年9月28日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美觀的城市環境,保障...
《拉薩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拉薩市頒布的一個關於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條例。檔案發布 (1986年6月26日拉薩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86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1997年2月28日拉薩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正 ...
《拉薩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1986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一份地方法規。主要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自治區首府拉薩市環境衛生管理,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把拉薩建設成為文明整潔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高原城市。根據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令、結合本市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城市、鄉(鎮)環衛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按照城鄉規劃的要求,編制環境衛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鎮市容環境治理,建立健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加強市容環境衛生法制建設、執法監督檢查,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和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維護城鎮環境的...
第十二條 依法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拉薩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拉薩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反市容市貌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第十三條 依法行使《城市綠化條例》、《拉薩市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除...
《拉薩市養犬規定》是根據《拉薩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該規定是2016年3月30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政府第54號公布的檔案,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
《拉薩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2月9日市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長:多吉次珠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公共廁所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水平,根據《城市公廁管理辦法》、《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生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
第八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貫徹合理用地、節約土地和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原則。編制城市規劃應當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增加城市水面,加強城市綠化和市容環境衛生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文物古蹟、城市傳統風貌和自然景觀,突出地方特色。第九條 ...
《拉薩市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定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2月9日市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 市長:多吉次珠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定的規劃和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和《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規劃區域內城市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
第二十二條 老城區內不得有下列影響老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和人身安全的行為:(一)隨意丟棄垃圾;(二)隨地吐痰、便溺;(三)亂倒、亂排污水;(四)焚燒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五)設定宣傳促銷攤點,發放促銷傳單;(六)使用高音喇叭及其他噪音擾民行為;(七)損害市政公共設施及綠地、道路等;(八)占道經營、...
(2007年5月24日拉薩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8月22日拉薩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公布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養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拉薩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
(五)維護市容整潔,不違規占道經營、擺攤設點;(六)其他維護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規範。第十一條 在維護公共環境衛生方面,應當遵守下列文明行為規範:(一)不隨地吐痰、便溺,不亂扔垃圾、亂倒污水;(二)在非禁止吸菸場所吸菸時不得影響他人;(三)配合執行疾病預防措施,按規定佩戴口罩;(四)不在公共建築...
第四條 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塑膠購物袋的執法工作。城關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其他各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禁止運輸、倉儲、銷售和在經營中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塑膠購物袋的執法工作。第五條 工商、發展改革、衛生、市政市容、質量技術監督、科技、...
第四條 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塑膠購物袋的執法工作。 城關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其他各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禁止運輸、倉儲、銷售和在經營中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塑膠購物袋的執法工作。 第五條 工商、發展改革、衛生、市政市容、質量...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七)項規定的,由市城市綜合執法部門按照《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駛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依照《中華...
(2013年4月26日拉薩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5月25日拉薩市人民政府令第46號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範車輛清洗保潔服務工作,根據《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
(2012年2月9日拉薩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2年2月16日拉薩市人民政府令第37號公布 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定的規劃和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拉薩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
(三)城市管理監察部門積極配合廣場管理處的工作,對廣場內的違法行為按照《拉薩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維護廣場秩序;(四)市政養護部門負責廣場內照明設施的維護等工作;(五)園林綠化部門負責廣場內綠地的更新和其他技術指導工作;(六)環衛部門負責廣場垃圾清運工作;(七)物價、工商、...
第三條 市和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禁止生產、銷售和在經營中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塑膠袋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第四條 市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市區內禁止生產、銷售和在經營中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塑膠袋的執法工作。第五條 工商、物價、衛生、市容環衛、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應...
拉薩市養犬管理條例,於2020年12月28日由拉薩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2021年4月1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
各級人民政府開發公益性崗位時,要安排專項指標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城市環境衛生、公共停車場、報刊信息(公用電話)亭等服務行業的公益性崗位中,安排不低於30%的崗位供殘疾人就業。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用人單位為殘疾人開發適宜的工作崗位,其工資保障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縣級...
第十七條 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和景觀等公共事業用水,應當向供水企業辦理用水手續,設立專用水栓,安裝結算計量水錶;具備再生水使用條件的,應當使用再生水,不具備再生水使用條件的,應當採取循環用水、重複用水或者其他節水措施。第十八條 以水為原料生產的行業,應當採取節水型生產工藝和技術,生產後的尾水...
第三十一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商務部門,各級工商、國稅部門,應當為各民族平等參與市場競爭消除障礙,營造環境,提供保障。第三十二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衛生、民宗部門,質監等部門,應當保護各民族的特色飲食文化,並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第三十三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公安、市政市容、民政等部門,...
第十二條 編制城鎮規劃必須貫徹勤儉建國的方針,從實際出發,合理用地,節約用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正確處理近期建設和遠景發展的關係,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力求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統一。編制城鎮規劃應當符合城鎮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土石流和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醫療、衛生、教育、工業、氣象、...
另主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文管理條例》後評估及修訂、自治區農機安全生產法規規章立法後評估調研項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技術服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四五”交通運輸立法規劃編制及地方性法規、規章修訂項目和“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與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項目等多項地方立法和調研項目。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冷水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冷水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3年2月,婁底市紀委監委通報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