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方案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0日印發延安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方案.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30日
  • 發布單位: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更新城市管理理念,創新城市管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快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的通知》(建辦督〔2021〕54號)、省住建廳《關於全面加快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的通知》(陝建督發〔2022〕2號)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延安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市運管服平台)建設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論述精神,按照“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集約高效、業務協同”原則,在現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基礎上,建設與國家、省級平台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的市級城市運管服平台,拓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逐步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制度體系,增強城市管理統籌協調能力,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型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以滿足人民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構建適用性強、拓展性優、兼容性好的城市運管服平台,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持續提升民眾滿意度、生活便利度。
(二)堅持統一標準。嚴格執行城市運管服平台國家技術標準和數據標準,持續提高數據質量,實現市級平台與國家、省級平台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
(三)堅持節約高效。本著節約、務實、高效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城市管理資源,對人員、設備和信息等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實現信息資源和技術數據共享,避免重複建設。
三、工作目標
整合各縣(市、區)及市級相關部門單位城市管理數據,推動建立城市管理大數據共享機制。全方位提升城市管理要素、城市管理過程、城市管理決策等智慧型化水平,推動建立集城市管理、協同處置、執法監督、應急調度、決策指揮、公眾服務一體化管理平台,努力構建全面感知、快速回響、高效協同、科學應急、智慧決策、集約共享的城市運行管理體系,推動城市運行管理“一網統管”,不斷增強公共服務能力。按照“邊建設、邊完善”“先聯網、後提升”的工作思路,加快實施各縣(市、區)城市運管服平台建設,2022年底前,有條件的縣級平台與市級平台聯網;2025年底前,所有縣級平台與市級平台實現互聯互通。
四、工作任務
市運管服平台建設以市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為基礎,通過融合升級、適度拓展,建設“一庫多系統”,即一個市級城市運行管理資料庫,十大業務系統。結合我市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和垃圾分類工作要求,適時拓展節水管理和垃圾分類信息化平台套用,不斷豐富套用場景。
(一)建設市級運管服資料庫
市運管服平台數據體系應建立包括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分析、綜合評價數據,城市基礎數據,運行、管理和服務數據等在內的綜合性資料庫。按照“一網統管”要求,匯聚共享市級城市管理相關部門數據,不斷豐富擴大資料庫內容,切實發揮資料庫支撐作用。數據內容應符合《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數據標準》中“市級平台數據”章節的規定。
1.普查城市管理部件數據,構建城市管理基礎資料庫。按照住建部國家標準《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對城市公共設施、道路交通、市容環境、園林綠化、其它共5大類121小類基礎設施部件進行數據普查。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對建成區域進行數據普查及整合各縣(市、區)部件普查數據,構建全市統一的城市部件資料庫。各縣(市、區)負責本轄區建成區域內的城市基礎設施數據普查,構建縣級城市部件資料庫。
2.共享協調其他部門現有數據,匯聚城市管理數據資源。結合《關於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台建設指南(試行)>的通知》《關於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監測的通知》等檔案精神,接入城市信息模型(CIM)、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監測分析、城市地下空間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數據,對接智慧城市基礎信息平台、大數據平台,實時共享和獲取數據,為市運管服平台建設提供數據支撐。
(二)建設城市運管服十大業務系統
1.業務指導系統
按照許可權共用國家平台的業務指導系統。
2.指揮協調系統
融合升級數字城管平台,建設全市一體化運管服指揮協調系統,開展全市運管服工作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和綜合評價。
3.行業套用系統(由4個子系統組成)
運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結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現狀、信息化基礎,充分共享各有關行業信息化建設成果,構建數據多源接入、扁平化處置城市運行管理體系。
(1)智慧市容環衛監管子系統
智慧環衛:為各級環衛管理元素配備不同的感知設備、智慧型終端,形成一個信息互聯互通的物聯網路。對環衛管理所涉及的各類環衛設施、車輛、人員進行全過程實時監管。通過對台站、箱點、大型垃圾中轉站、果皮箱、公廁、垃圾處理場的數據普查與定位,結合GIS技術實現對環衛設施的專題管理。
垃圾分類監管:通過垃圾分類業務數據實時傳輸和監測,實現垃圾分類在前端分類質量、中端分類收運、末端分類處置、各環節專項考核,為分類業務的運行管理、綜合調度、環境監控、監管考核、輔助決策等提供可靠依據。
(2)智慧市政設施監管子系統
智慧市政設施監管:圍繞市政設施的日常管理養護,打造智慧市政綜合管理平台,掌握市政設施的實時狀態,通過監測預警及早發現問題隱患,促進市政設施管養維修精細化,提升設施的管養水平和運行效率,提升城市運行感知監測能力。
智慧排水綜合監管:整合已建排水管網的積水監測感測器,獲取實時水位數據。為城市內澇主管部門提供管網普查及數據處理、管網檢測及套用分析、物聯網實時監測、全業務綜合監管等涵蓋數據、軟體、運維全業務的綜合監管。
物聯網智慧型監測設備建設:建設積水點、排水、泵站、路燈、井蓋等監測設備,同時接入城市水、電、氣、熱等感知體系,實現我市轄區公用事業服務的實時監測、智慧型告警,建立“一物一檔”,構建可持續的市政公用事業綜合監管新模式。
智慧道路:通過實施“一路一檔”,動態掌握道路的基本屬性;掌握道路市政設施數據;掌握道路的動態信息以及健康情況等;通過數據挖掘分析,科學輔助道路養護作業。
(3)智慧園林綠化監管子系統
智慧園林:對城市公園、各類綠地、古樹名木、綠化設施、園林綠化養護工作實行信息化、標準化管理,對養護企業、車輛、人員實行動態監控,並提供城市園林覆蓋整體分析、園林綠化預警分析、公園覆蓋半徑分析、園林綠化分級評價等輔助決策分析功能,提高城市園林綠化的智慧型化管理水平,創建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新模式。
園林工作一張圖:從巨觀上監管園林綠化運行情況,全方位展現城市三綠指標、公園、古樹名木信息,公示各管養單位各自養護責任區域,管養工作月度考核結果以及每月考核通報。
(4)智慧執法監管子系統
此部分可直接復用升級已建成網上執法辦案系統。
執法辦案:規範日常執法行為,實現執法文書電子化、執法流程可視化、業務審批信息化,設定法制審核結點,規範法制審核流程,確保重大決定法制審核意見留痕,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實現執法行為和過程可視、可溯,從根本上解決各種不規範執法行為。
執法監督:實時獲取執法業務數據,多維度展現統計數據,採用監查、案卷評查等手段,強化執法監督,結合GIS技術展現執法動態,根據人員崗位,實現分層級監督。
4.公眾服務系統
包括熱線服務、公眾服務號和公眾類應用程式(APP)等,具備通過指揮協調系統對公眾訴求進行派單、處置、核查和結案的功能,以及對服務結果和服務滿意度進行調查回訪的功能。對接熱線服務、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等數據平台,為市民提供多渠道的服務功能。
5.運行監測系統
對接城市安全運行數據,包括供水、供熱、燃氣、照明、道橋、管廊、內澇防治等城市生命線相關內容及數據資源,根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門實際需求,逐步推進前端感知設備的安裝,能夠實時實現對市政設施、房屋建築、交通設施等領域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決策支持等。
6.綜合評價系統
根據評價工作要求,通過實時監測、平台上報、問卷調查等方式獲取相關數據,並採用大數據分析、衛星遙感等方法,對城市運行監測和城市管理監督工作開展綜合評價。
7.決策建議系統
根據技術標準要求和實際管理需求建設綜合態勢分析研判、市政公用分析研判、市容環衛分析研判、城管執法分析研判、園林綠化分析研判、垃圾分類分析研判等專題。
8.數據交換系統
按照國家平台、省級平台、市級平台數據共享與交換要求,開發相應的數據接口,市級平台通過接口對接傳輸等方式向國家平台和省級平台推送城市運管服相關數據,同時縣(市、區)級平台可以向市級平台推送城市運管服相關數據。
9.數據匯聚系統
根據我市城市運行管理工作要求,匯聚城市管理基礎數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數據、城市管理行業套用數據、相關行業數據、公眾訴求數據等,對各類數據進行清洗、校驗、抽取、融合,形成市級綜合性城市運管服資料庫。
10.套用維護系統
對平台運行相關組織機構、人員許可權、業務流程、功能參數等事項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
五、時間安排
(一)啟動部署階段(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
編制市運管服平台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確定任務分工。
(二)平台建設階段(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
1.編制延安市運管服平台建設方案,並報省住建廳備案審核。
2.嚴格按照延安市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要求,確定承建單位,按照《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指南》要求,開發建設市運管服平台。
(三)平台試運行階段(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
平台完成建設並試運行,對照技術標準邊運行、邊整改存在問題,確保系統功能運行功效達到國標要求。
(四)平台正式投入運行(2024年1月完成)
完成平台建設項目驗收等工作,正式投入運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管理體系建設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運管服平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國資委、工信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運局、水務局、文旅局、應急管理局、審計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執法局、林業局、人防辦、城改辦、房屋徵收局,延安水務環保集團公司、國網延安供電公司、移動公司延安分公司、聯通公司延安分公司、電信公司延安分公司、廣電網路公司延安分公司、鐵塔公司延安分公司、大唐熱電廠、延安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執法局局長擔任,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推動落實平台建設各階段工作任務。
2.健全組織機構。以我市現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組織機構(延安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和工作體系為基礎,建立完善市運管服監督指揮中心,代市政府對全市城市運管服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和監督考核。
3.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城市運管服制度體系,健全綜合協調、問題發現、問題處置、監督考核等工作機制,推動實現城市“乾淨、整潔、有序、民眾滿意”的基本目標。
(二)明確職責分工
市政府負責市級運管服平台建設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縣級運管服平台建設工作;各相關部門負責職能範圍內有關城市管理基礎資料提供、評審論證工作;市級各套用類子系統開發由市級統建,市本級與寶塔區共享。
(三)經費保障
市級運管服平台建設工作由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牽頭負責。平台建設經費應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平台建設計畫,保障建設經費,及時完成建設內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