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延安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3月6日印發延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6日
  • 發布單位:延安市人民政府
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更大力度實施就業優先政策,確保就業大局穩定”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陝政發〔2019〕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1.加大援企穩崗力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參保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以及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的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按職能分工負責,第一位為牽頭部門,下同)
2.加強金融支持。健全完善“銀擔合作”“銀保合作”“稅銀互動”機制,嚴格落實各銀行業機構相關收費減免政策。加快延安智慧金融服務平台建設,向信用狀況良好、符合守信支持條件的守信主體提供便利優惠的融資信貸服務。發揮中小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作用,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培育小微企業上規模,支持新興產業領域早中期、初創期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延安銀保監分局)
3.減輕企業負擔。加大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力度,加強宣傳,開展調查研究,積極完善政策,強化督導檢查,解決政策落實“中梗阻”“最後一公里”問題,開展“降費服務千企行”活動,增強企業獲得感。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將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納入社會保險補貼範圍,企業吸納其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開展“清欠”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政府部門、大型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改善發展環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4.規範企業裁員行為。支持企業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係。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其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相關情況,依法依規支付經濟補償,償還拖欠的職工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二、大力開發更多就業崗位
5.挖掘內部崗位擴大就業。合理擴大有效投資,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實施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等工程,支持城市停車場設施建設,加快物流網路建設。發展農業產業、紅色旅遊、鄉村休閒等特色產業,依託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新社區工廠和就業扶貧基地,就近就地安置就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改辦,各縣(市、區)政府)
6.拓展外輸渠道轉移就業。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力軍作用,調動村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積極性,形成政府、企業、市場、社會“四輪驅動”的工作格局。深化與廣州、深圳、佛山、河源、西安等城市的勞務協作。加大蘇陝勞務協作力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
7.培育新動能新業態創造就業。做好“有中生新”“無中生有”兩篇文章,實施“網際網路+中小企業”行動計畫,推動“網際網路+”、數字經濟、平台經濟等在更多領域發展。加大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職業新技能的培訓力度,加快培養適應新動能新業態的從業人員。支持養老、托幼、健康等現代服務業發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養老機構向重點群體提供服務。建立健全養老護理員培訓體系,每年免費培訓100名養老護理員。支持勞動者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扶持創業帶動就業
8.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降低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下調為20%,職工超過100人的比例下調為10%。對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創業明星、巾幗建功、雙學雙比等榮譽稱號人員,自主擇業軍轉幹部,信用村、信用鄉鎮推薦的創業人員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可免除反擔保手續。將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和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創業人員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從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和市場化創業服務機構每扶持1名創業者成功開辦網店的,給予2000元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返鄉農民工在本縣初創的創業實體,按其場地租賃費、水電費的50%給予補貼,年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農民企業家回本縣投資100萬元以上創辦企業的,享受當地招商引資相關政策,以上兩項政策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返鄉農民工創辦符合環保、安全、消防條件的小型加工項目,允許其在宅基地內從事生產經營。(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
9.打造“雙創”升級版。大力建設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創業創新載體,引導“雙創”要素投入,促進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發揮“雙創”支持就業重要作用。深入挖掘推廣“企業內創、院所自創、高校眾創”創業創新模式內涵。打造“紅色築夢創業延安”品牌,舉辦承辦各類創業創新大賽及培訓活動,深化“大賽+基金+孵化”模式,落實“以賽代評”政策。實施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項目,建立縣級電子商務服務中心,提高電商創業能力。加快縣(市、區)、街道(鄉鎮)標準化創業中心建設,從政策、資金、土地等方面支持創建工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10.實施技能提升行動。按照“統籌安排、分類培訓、嚴格考核、各記其功”的原則,整合各類培訓資源,以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貧困勞動力為主要培訓對象,有針對性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最佳化技能人才結構,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用足用好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按規定落實各類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11.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落實職業院校獎助學金調整政策,擴大高職院校獎助學金覆蓋面、提高補助標準。組織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20歲以下有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其中的農村學員和困難家庭成員給予生活費補貼,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助力鄉村振興。支持各縣(市、區)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市、區)政府)
五、加強重點群體就業幫扶
12.穩定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完善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工作,啟動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畫。推進“網際網路+就業”模式,實現精準服務。繼續組織實施農村教師特崗計畫、“三支一扶”計畫等基層服務項目。公開招聘一批鄉村教師、醫生、社會工作者充實基層服務力量。擴大徵集應屆高校畢業生入伍規模。(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13.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鼓勵支持教育培訓機構、企業等社會資源共同建立退役軍人教育培訓聯盟,引導建立面向退役軍人的就業創業示範基地、創業導師服務團隊,提高服務質量。加大定向招錄力度,軍隊服務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畫;縣以下一線執法職位、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職位招錄,應拿出一定名額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錄;公安機關特警職位可面向反恐特戰等退役士兵招錄。(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4.增強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針對性。充分發揮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作用,開發產業就業崗位,鼓勵新型經營主體承接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項目。返鄉農民工在養老護理家政行業就業的,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返鄉後超過6個月未轉移就業的農民工,在當地就業扶貧基地、創業孵化基地(返鄉園區)、新社區工廠就業的,比照貧困勞動力享受吸納就業優惠扶持政策,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深入推廣我市“1+5”就業扶貧新模式,緊扣產業就業融合發展1條主線,通過轉移就業、技能培訓、支持創業、基地吸納、公崗兜底5項措施穩定就業扶貧長效機制,做好易地扶貧搬遷貧困勞動力就業保障工作,鞏固脫貧成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政府)
15.做好就業困難人員生活保障。依託公共就業信息系統實行就業失業實名制,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失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申請享受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臨時生活補助。對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及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可通過“低保漸退”等措施,增強其就業意願和就業穩定性。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對享受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六、健全完善服務保障體系
16.健全工作機制和資金保障機制。由市、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發改、人社、工信、農業農村、商務、退役軍人、統計等部門參與,建立就業形勢分級研判機制,各相關部門按職能統計就業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定期會商。各縣(市、區)要將就業補助配套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用好失業保險基金,穩定企業崗位、鼓勵就業創業、保障基本生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
17.完善公共就業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市、縣(市、區)政府要將公共人力資源機構的服務場所、信息網路體系建設納入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推動人力資源市場服務與本地主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龍頭企業融合,促進人力資源自由有序流動。完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就業管理與服務全程信息化和規範化,形成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就業服務系統。(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政府)
18.加強城鄉專項監測。加強農民工返鄉回流情況監測,在全市154個行政村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監測點,及時採集農民工返鄉信息。改進完善人力資源市場、重點企業、失業動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4個專項監測體系,用好陝西省就業扶貧台賬系統、脫貧攻堅大數據平台和延安市脫貧攻堅大數據平台3個扶貧數據系統,加強對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縣(市、區)就業用工情況監測,通過數據比對,科學分析研判就業形勢,定期發布監測信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
19.建立農民工維權長效機制。落實根治欠薪“4321”工作新機制,即農民工實名制、工資保證金、工資專用賬戶和按月足額支付“4”項根治欠薪基本制度,夯實縣區屬地管理、部門行業監管、企業支付“3”個責任,強化督查考核問責追責和失信企業聯合懲戒“2”項保障機制,實現2020年基本無拖欠這“1”工作目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運局,高新區管委會、新區管委會、南泥灣開發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20.加強規模性失業風險防控。防範化解失業風險,建立完善市、縣(市、區)企業規模性裁員風險回響工作預案,分級預警、分層回響、分類施策。加強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專項治理對就業影響的跟蹤應對,對涉及企業關停並轉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信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對可能造成規模性失業的,要同步制定應對措施。對因規模性失業風險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處置,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
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紮實做好促進就業、穩定崗位各項工作,夯實主體責任,發揮職能優勢,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全市就業局勢穩定,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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