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關於進一步強化穩就業擴就業若干措施

《關於進一步強化穩就業擴就業若干措施》已經鹹陽市政府同意,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陽市關於進一步強化穩就業擴就業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26日
  • 發布單位: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全面落實《陝西省支持穩就業擴就業六條新措施》(陝就工發〔2022〕3號)《 關於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陝政辦發〔2022〕26號)和《關於印發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陝政辦函〔2022〕80號)等檔案精神,堅決落實一攬子政策穩就業、聚焦重點群體擴崗位,促進全市實現更高質量更加充分就業,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紓困減負,全力推動政策落實
1.加強政策援企穩崗。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到今年底。在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受到疫情嚴重衝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到今年底。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按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不重複享受,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人社局、人行鹹陽中心支行、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持續推進“秦青優惠貸”項目,對符合條件的45歲以下青年在我市創辦的小微企業,提供不超過500萬元額度的信貸資金支持,貸款利率不高於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點100個基點。對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的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免收擔保費,財政給予1%的保費補貼。安排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專項資金,對經營困難的給予房租、擔保費、貸款利息等補貼。(團市委、人行鹹陽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協調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降低企業成本負擔。對小微企業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6個月內補繳。將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大數據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補助補貼政策。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範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備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統籌地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縣市區,可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按每名足額繳費的參保職工4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多措並舉,持續擴大就業規模
5.促進畢業生留鹹就業。充分發揮秦創原創新驅動平台作用,千方百計把駐鹹高校培養的人才留住、用好。對接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汽車產業、航空航天等重大產業發展項目建設需要開發和拓展就業崗位,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留鹹來鹹就業。積極對接創新聯合體、共性技術研發平台、新型研發機構和各類科技型企業人員崗位需求,開展“兩鏈”融合人才引進招聘活動,加大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拓寬基層就業渠道。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實施“三支一扶”計畫、農村特崗教師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醫療機構定向招聘醫學類本科畢業生計畫等基層服務項目,合理確定招募規模。穩定大學生應徵入伍規模和徵集比例。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範便捷招錄機制。支持承擔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在2021年及2022年中國小(含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人員[2021年及2022年中國小教師資格證考試(NT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註為“是”]參加教師招聘時,可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階段性措施。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時優先招用高校畢業生。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延期還款、減免利息等支持舉措,延期期間不計複利、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市委組織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科技局、團市委、市財政局、人行鹹陽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精準開展就業幫扶。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及時兌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實施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結對幫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求助範圍。對長期失業青年,開展實踐引導、分類指導、跟蹤幫扶,引導其就業創業。(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殘聯、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最佳化就業創業服務。健全高校學生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活動和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增強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意識,指導其提早做好就業準備。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教育、人社部門做好離校前後信息銜接,持續跟進落實實名登記服務。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為有就業意願的高校未就業畢業生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1次就業見習機會。(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全面開展線上線下招聘。依託“秦雲就業”、陝西省大學生就業管理服務等平台,密集組織線上招聘服務和直播帶崗活動。積極組織服務機構、用人單位進校園招聘。調整高校校園招聘補貼政策,根據高校畢業學年學生人數分3個檔次確定補貼標準,5000人以上的補貼30萬元、2000人至5000人的補貼25萬元、2000人以下的補貼20萬元。高校免申請,市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廳反饋的高校畢業學年學生人數核實情況,及時履行公示程式,主動對接公示合格高校提供銀行賬戶信息,會同財政部門完成校園招聘補貼發放工作,為高校提前開展線上線下校園招聘提供支持。(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團市委、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擴大就業見習規模。發揮就業見習“蓄水池”“緩衝帶”作用,提升畢業生就業經驗和就業能力。實施就業見習補貼提前發放政策,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契約並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生活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或用人單位為見習人員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提高見習保障水平。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團市委、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簡化求職就業手續。落實國家統一規定,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實施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教育、人社部門和高校指導做好信息登記、查詢核驗等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報到入職、檔案轉遞、辦理落戶、推進體檢結果互認的規定,簡化求職就業手續,最佳化就業服務流程,為畢業生求職就業提供更多便利。(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擴大青年職業技能培訓規模,拓展學徒培訓、技能研修、新職業培訓等多種模式,舉辦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活動。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對需要學歷學位證書作為報考條件的,允許先參加考試評定,通過考試評定的,待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後再發放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保障平等就業權利。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嚴禁在就業上歧視曾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康復者,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開展平等就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等就業歧視,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改革創新,持續推動青年創業
14.最佳化高校創業人才培育。改革完善高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模式,推動省級示範校覆蓋率,培育一批高水平創新創業學院(實驗班)、雙創實踐教育中心,建設一批“專創融合”“思創融合”的省級特色示範課程,允許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駐鹹高校應將學生創新創業成果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指標。激發“網際網路+”大賽效能,加大辦賽經費支持力度,增強創新創業教育國際交流合作,構建“課程引領、項目實踐、大賽遴選、成果孵化”的一體化鏈條。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就地或返鄉創業。(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建強創新創業師資隊伍。不斷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在職稱評聘、績效考核等方面充分體現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成果,探索產教融合教學模式,探索駐校企業家制度,校外雙創導師數量與在校學生人數比例不低於1:2000,駐校企業家每校不少於3名。落實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研究與培訓基地”工作任務,實現新進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相關培訓全覆蓋。發揮“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委員會”智庫作用,高標準打造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整合創新創業平台資源。不斷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力度,積極籌建校地聯動的“智慧型+”科技資源共享服務板塊,及時收集創新需求清單,為大學生精準推送行業和市場動向等信息。完善高校“創新+孵化器+人才培養”的雙創教育模式,推進創新創業實踐平台建設,開展專業化孵化服務。鼓勵高校主動對接鹹陽經濟發展需求,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校內創新創業訓練基地、校企聯合研發中心,結合學校學科專業特色優勢,聯合有關行業企業建設一批校外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教學基地,提升高校創新創業平台水平。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與秦創原創新驅動等平台有機銜接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快構建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的環大學創新經濟圈,打造“城校共生”的創新創業生態。建設一批集研發、孵化、投資等於一體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育中心、網際網路雙創平台、孵化器和科技產業園區。建設一批省級雙創示範基地,建立開放共享制度,推動優勢資源向大學生創新創業主體開放。(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大力扶持創業團隊入園。鼓勵各縣市區政府設立創新創業服務中心(站),幫助創業大學生用足用好企業登記、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以市場化機制促進社會資源與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更好對接,助力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健康成長。(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精準落實創業補貼政策。將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創新創業情況作為因素納入高校財政撥款制度改革體系,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及小微企業申請貸款,給予優先重點支持,降低貸款利率,簡化貸款申報審核流程,提高貸款便利性。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為1000萬元,財政部門承擔300萬元以內的貸款貼息。支持高校畢業生髮揮專業所長靈活就業,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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