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火旁龍”六部曲,備註,
歷史
台灣客家人過年,是要從正月初一一直到正月十五才算過完年。而客家人稱元宵節為“正月半”,也稱“燈節”。客家俚諺中有“月半大過年”,說明了客家人過元宵比過新年還熱鬧的景象。這天家家除了吃湯圓(不同於元宵)、吃菜包(又稱“豬籠粄”)、上燈、賞燈、猜燈謎等過節習俗外,還有一項最重要的傳統活動——“火旁龍”。“火旁龍”為客語發音,也就是“炸龍”的意思。火旁龍活動不僅有迎春納福的意涵,更保有傳統習俗及文化傳承的深遠意義。
苗栗火旁龍是源於苗栗地區的迎龍慶典而演變而來,是一個相當熱鬧又刺激的元宵迎新年慶典,之後更將舞龍神化為“迎龍”活動,期望藉神龍帶來祥瑞之氣,帶給民眾平安吉祥、五穀豐收。“火旁龍”就是用鞭炮炸龍,採用大量鞭炮、蜂炮去炸舞龍方式得到去邪(去舊)迎新年的作用,每年快接近元宵節時,很多龍隊開始出來練習,到了元宵節那天則進入高潮。台灣各地皆有舞龍之民俗活動,唯獨苗栗客家發展出“炸龍”的習俗。
“火旁龍”六部曲
糊龍 祥龍點睛 迎龍 跈龍 火旁龍 化龍返天 以上各有其不同之文化意涵:
糊龍:由龍主取材制龍,於元宵前完成。 祥龍點睛:祈求天神賜降神靈瑞氣,附於龍身,藉神龍繞境參拜,護祐蒼生。 迎龍:客家人相信“神龍”登門參拜,等於“神明造訪”能為地方消災,給家戶帶來好運。 跈龍:即跟著龍走,帶來平安吉祥。 火旁龍:龍愈火旁愈旺,迎龍時燃放鞭炮,有恭迎神龍的靈氣驅邪納吉之意,一方面慶賀助興,一方面增加年節熱鬧氣氛。 化龍返天:炸完龍後,龍隊須返回龍籍點睛的土地公廟“謝神化龍”,其意功德圓滿送龍神返天。
備註
也稱“北火旁龍”,因苗栗位在台灣西北部偏中,地里上屬北部地區,不過亦偏中部,所以稱“中火旁龍”。若加上北部平溪的天燈,則合稱為“北天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