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加強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是2011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加強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關於加強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是2011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市政府關於加強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是2011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現將《關於加強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二○一一年七月七日關於加...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文。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 發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是重慶市人民政府2009年11月7日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渝府發〔2009〕104號 ...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是一份由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中文名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 地點 秦皇島市 ...
市司法局承擔市政府行政複議機構職責,具體承辦行政複議案件。內容包括: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工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組織行政複議案件調查、聽證;審理行政複議案件;提出行政複議案件初審意見;辦理因不服行政複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
省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0〕31號),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推進依法行政、化解行政爭議、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時間是2014年10月17日。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為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機制,根據《中共中央關於...
二、市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執法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都應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對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有關機關應當及時審查,依法受理。 三、市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執法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都應當設立或確定行政複議機構,...
《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行政案件複議應訴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10月13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一則通知。近年來,我市各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居高不下,案件類型不斷擴展,敗訴案件時有發生。敗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
第十條有共同請求權的申請複議人,人數在十人以上時,可以書面推選代表一至三人申請複議。代表人參加複議的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第十一條對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或對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設立的派出機構根據...
由武漢市人民政府於2016年1月31日發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印發信息 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工作規程的通知 武政規〔2016〕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經研究,現將《武漢市人民政府...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工作的若干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 ...
市政府領導下,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行政複議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著力解決職責配置分散等制約行政複議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加強行政複議機構力量建設,健全完善行政複議機制,進一步發揮行政複議公正高效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
《哈爾濱市行政複議規定》在2008.05.15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2024年3月2日廢止。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行政複議工作,發揮行政複議制度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建設法治政府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根據《...
《廣州市行政複議規定》在2004.05.02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行政複議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以下簡稱《行政複議法》)...
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自發文之日起,在行政複議工作中實施。淄博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行政...
2007年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7〕3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建立和完善行政複議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切實做好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建設3部分。
第三條 行政複議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依法辦案,有錯必糾。第四條 行政複議應建立工作制度,實行案件主辦、聽證、集體討論、責任追究等制度。第五條 行政複議工作應加強規範化建設,使用市政府統一製作的行政...
二、儘快建立行政複議機構,調配必要的行政複議人員。三、行政複議機構的基本職責和任務。具體內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複議工作的通知 (浙政辦〔1990〕15號1990年6月20日)各市、縣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政府關於行政複議體制改革的部署,以整合行政複議職責、加強行政複議機構力量、健全行政複議機制為重點,以落實行政...
《遵義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規則》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檔案發布 遵府辦發〔2010〕141號 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規則》和《遵義市人民...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行政複議工作規定》的決定 (2024年1月19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廢止《廣東省行政複議工作規定》(...
為貫徹落實《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冀辦發[2007]5號),發揮行政複議在“三位一體”調解體系中的作用,提高勞?保障機關依法行政水平,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充分認識加強和...
《銀川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程式規定》業經2005年4月4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二OO五年四月十六日 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行政複議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
根據《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印發〈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發〔2020〕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行政複議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21〕9號)的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行政複議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省市駐習機構及縣屬企事業單位:為貫徹落實全國及全省行政審判工作會、行政複議工作會和中辦國辦《關於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中辦發〔2006〕27號)精神...
2012年1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政辦發〔2012〕2號印發《關於推進行政複議委員會試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提高推進行政複議委員會試點工作的認識、準確把握推進行政複議委員會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推進行政...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責的行政機關是行政複議機關。行政複議機關辦理行政複議事項的機構是行政複議機構。行政複議機構同時組織辦理行政複議機關的行政應訴事項。行政複議機關應當加強行政複議工作,支持和...
”即專職行政複議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沒有相應資格的人員,不得擔任專職行政複議人員的職務,不得從事專職行政複議工作。2.程式合法。所謂程式合法,是指行政複議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要求。具體來講,就是行政複議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