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氣象災害評估管理辦法
- 制定機構: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2005年7月29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1月13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月23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十四件地方...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應急預案 山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 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工作原則 2 組織體系 2.1省級應急指揮機制 2.2地方應急指揮機制 3 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2預警信息發布 3.3預警準備 3.4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4 應急處置 ...
山東省將實行自然災害風險防治行政首長負責制,由省應急管理部門協調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實現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山東省頻受陸地和海洋等多種自然災害襲擊,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通過採取風險防治措施,將工作重點轉向災前預防,能夠有效降低自然災害的不利影響。《辦法》規定,...
辦法發布 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310號 《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已經2017年11月17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長 龔正 2017年12月4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災人員基本生活,根據《...
辦法全文 山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防禦和減輕氣象災害,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發布與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號,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氣象災害預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等。
現任領導: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廳長、黨委書記:江山 主要職責 省應急廳貫徹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省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
(四)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情形的。第四十八條 單位違反本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決定。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1號)同時廢止。
山東黃河河務局負責全省黃河防汛的日常工作,負責黃河幹流(山東段)、東平湖、大汶河下游、北金堤(山東段)水工程的統一調度,承擔黃河防汛搶險技術支撐。省氣象局負責組織沿黃天氣氣候監測和預報預測工作以及氣象災害形勢分析和評估,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提供氣象信息。省通信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通信企事業單位做好涉及...
負責全市氣象部門防雷技術指導及對社會防雷工程的技術諮詢;承擔防雷工程圖紙設計審核、施工監督、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包括常規年檢和新建工程跟蹤檢測及竣工驗收檢測)、雷擊風險評估及防雷工程招攬、設計、施工等防雷技術服務工作;承擔防雷科普宣傳和防雷科技成果推廣;承擔氣象業務系統的防雷工作;負責氣象儀器的對外...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突發環境事件等。(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
第一條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山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 》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章預防 第六條 市、縣(市、區)政府應當組織氣象...
縣級綜合應急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外,同時承擔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應急救援任務,並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避難、森林草原防火、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污染、道路搶通、水上事故、交通事故、市政保障、衛生及食品藥品安...
一是公開單位領導分工以及各科室工作職責及聯繫電話等組織機構類信息;二是公開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制度等信息;三是公開規劃計畫類信息,例如《泰安市氣象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泰安市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等。四是氣象法規以及行政審批事項類信息,例如《山東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
因地震、洪澇、氣象災害等自然災害和恐怖攻擊、刑事案件等社會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響或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時,依據山東省相關預案執行,同時參照本預案組織做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回響、後期處置等相關應對工作。1.4工作原則 運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屬地負責,條塊結合、協調聯動,快速反應、...
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整合各類應急救援信息資源。擬訂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
1.地震應急技術裝備物資庫建設。依託山東省地震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地震監測中心站,購置地震災害調查評估、應急科考、建築物安全鑑定、通信保障、安全防護、地震監測、異常核實等裝備,建設區域物資儲備庫,保障地震監測運行和現場應急工作等需求。2.地震應急救援教學條件保障建設。加強地震應急救援教學培訓能力建設,最佳化地震...
(三)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擬訂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區(市)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和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
推進《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消防條例》等法規修訂和《山東省應急管理條例》等法規立法進程。(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司法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制定《山東省自然災害風險管控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辦法》《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等規章。(省應急...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解讀 為加快推進全省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升重特大災害事故應對處置水平,2021年10月24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辦法》解讀如下: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近年來,我省安全...
榮成市應急管理局是榮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2022年2月,被評為2021年山東省防汛抗洪表現突出的集體。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積極儲備處置突發事件相關專業應急物資;依託現有醫療衛生資源,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等保障工作;認真做好受災民眾衣、食、住等基本生活保障;落實救援人員、受危害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制度;加強災害性天氣和河流、水庫水情監測、預測、預報;...
《濟南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是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政府為了有效防治地質災害,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山東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制定的管理辦法。檔案發布 詳細內容 《濟南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5月16日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推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職業病防治條例》《山東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修訂完善。研究制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道路交通責任制規定等政府規章和一系列規範性...
配備現場災害評估單兵移動信息終端及輔助設備,集成衛星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統,利用現代移動通訊和衛星通信技術、大數據和雲服務技術,滿足現場指揮調度與災情快速評估及烈度調查工作需求。(四)防震減災信息化服務能力提升工程。1.建設地震雲數據平台。充分利用山東信息化基礎設施資源,完善地震行業基礎服務設施,為地震監測預測...
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總結事故教訓,制訂整改措施並督促落實。(十)認真做好統計評估和趨勢分析工作。建立突發事件統計、評估和分析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
第八條 市、沿海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海洋監視監測系統,合理布局和建設沿海驗潮站、氣象觀測場等觀測監測設施,並採取以下防災減災措施:(一)建立颱風、風暴潮、海浪、海嘯、海冰等自然災害預警預防體系;(二)建設漁港、避風港、避風錨地等避災避險場所;(三)對沿海防護堤、護岸等防護設施進行建設、整治...
四是濟南市制定印發了《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濟南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濟南市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試行)》《濟南市綠化條例》《濟南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辦法》《濟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濟南市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濟南市濕地保護條例》《濟南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等地方法規和政策,為生物多樣性保護提供了法規...
會同區自然資源分局、區水利局、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河口黃河河務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