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為健全我市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 發布時間:2016年4月8日
- 公開範圍:面向社會
- 檔案編號:濟政發〔2016〕6號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為健全我市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為健全我市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檔案...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由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切實做好我市應急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發〔...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魯政發〔2007〕5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是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是2008年濟南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決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魯政發〔2004〕13號,以下簡稱《決定》...
濟南市應急物資保障暫行辦法 (2022年12月31日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9號發布 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增強應急物資保障能力,提高應對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水平,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市政府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在市長的領導下,通過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和部署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研究確定全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審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
山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了全面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1〕67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國發〔2006〕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是關係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
濟南市應急管理局是濟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濟南市應急管理局貫徹黨的應急工作方針和政策,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有關工作安排,推動全市應急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濟南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發布的意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企業管理創新,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工作的...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消防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為認真落實國家、省關於加強藥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部署,切實保障民眾用藥安全,維護藥品市場安全秩序,現就我市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指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濟南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1.3 事故分級 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按照事故發生的...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是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1年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 發布文號 濟政辦發〔2011〕34號 發布單位 濟南市人民政府 ...
《濟南市防汛應急預案》是濟南市發布的防汛應急預案。1 總則 1.1 編制目的1.2 編制依據1.3 適用範圍1.4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及工作機制 2.1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2.2 縣(市)、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2.3...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為全面規範我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構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長效機制,提升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通告》在1999.12.15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為了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管理,保證施工安全,市政府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山東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第八章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 第四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493號令和省、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493號令的通知精神,依法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監總局《關於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06〕196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冀政〔2006〕62號),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的意見》是2021年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意見。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應對重大突發公共...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山東省應急管理廳(以下簡稱省應急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2018年10月30日,山東省應急...
商河縣應急管理局,根據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商河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商河縣委、商河縣人民政府關於商河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商河縣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縣應急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商河縣應急管理...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是2021年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意見。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水資源管理,最佳化水資源配置,增強水資源支撐保障能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泉水...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濟南市歷下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濟南市歷下區委、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是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1年9月28日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通過,2011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
2011年12月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1〕7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該意見主要就大力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強化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實行總承包單位負總責制度、切實加強工程建設...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山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濟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則。2017年9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從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社會組織、城鄉社區應急志願者(以下統稱社會應急力量)在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築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