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是2021年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水資源管理,最佳化水資源配置,增強水資源支撐保障能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泉水持續噴涌,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治水方針,深入貫徹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紮實推進國家節水典範城市建設,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以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為重點,以強化取用水監管為手段,以健全責任考核制度為保障,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為加快建設黃河流域中心城市和打造“五個濟南”提供水資源保障。
(二)總體目標。統籌黃河水、長江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等各類水源,堅持“供、排、蓄、引、治、保、工、管”多措並舉,強化水資源管理,實施水源工程建設,加強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修復,完善水網體系,嫌罪犁著力解決制約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水體閥承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虹充想方面的突出問題。“十四五”末,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21.9億立方米以內,再生水回用率達到40%,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6543以上,除地質原因外,城市、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三類比例持續保持100%,國、省控斷面全面消除劣五類水體,達到水質考核目標要求。各區縣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正常降水年份,實現泉水持續噴涌,重要河湖生態水量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嚴格總量控制,強化剛性約束。
1.強化水資源論證。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強化水資源承載能力在區域發展、產業布局等方面的剛性約束。進一步加強相關規劃、項目建設布局和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工作。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工業、農業、能源等需要進行水資源配置的專項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重大產業布局和頌仔循鑽各類開發區(新區)規劃,以及涉及大規模用水或者實施後對水資源水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的其他規劃時,應當進行水資源論證。已審批的相關規劃,其內容有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開展水資源論證。縣級以上政府或其所屬部門審批的規劃,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審批前,對規劃編制部門提供的規划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相關論證材料進行審查。(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縣政府及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以下將各區縣政府及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統稱為各區縣政府)
2.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實行常規水和再生水取水許可制度,從嚴控制新增取水審批,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禁止新增自備井。2022年年底前,原則上關停建成區內全部自備井,因特殊情況不能關停的,按規定進行備案,並通過實時監測取水量、提高取水價格等方式實施嚴格管控。對取用水總量達到或者超過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的區縣,暫停或者停止該區域內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用水龍立定額,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與當地水資源條件不相樂霉促適應的項目不煮朽希放予審批。(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各區縣政府)
3.嚴格用水計畫管理。按照“統籌協調、綜合平衡、留有餘地”原則,根據行業用水定額、取用水單位近3年實際用水量等情況,分水源、分用途制定並下達年度(月份)取水計畫。嚴格用水計畫監管,對超計畫用水戶徵收超(計畫)定額累進加價水費、水資源稅;用好城市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提高居民節水意識。(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縣政府)
4.強化取用水監督管理。加快重點取用水戶監測系統建設,實現重點取用水戶遠程實時線上計量監控。依託智慧水務平台,完善水文、水資源監控體系,搭建市、縣兩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水資源監控管理信息平台;重點加強邊界河流斷面、大中型水庫、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超採區等監測站網建設,逐步實現實時自動監測。(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文局、各區縣政府)
(二)建設水源工程,提高供水能力。
5.加強水源工程建設。全力增加水資源儲備,構築常規水源、應急水源、戰略儲備水源三級保障。完成白雲水庫建設,結合南水北調二期工程,規劃建設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太平水庫和萊蕪區馬頭山水庫,實施鵲山水庫除險加固及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進一步論證建設埝頭水源地。(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縣政府)
6.實施水源連通工程。實施臥虎山水庫至錦繡川水庫連通調水工程、東部水源四庫連通調水工程、玉清湖水庫至鵲華水廠調水工程;加快推進田山灌區與濟平乾渠連通工程擴建項目;規劃雪野水庫與東部城區水源連通工程;統籌萊蕪區、鋼城區水資源,推進雪野水庫與大冶水庫、楊家橫水庫、喬店水庫連通工程;積極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利用濟平乾渠每年向我市調引東平湖水1億立方米,緩解水資源總量不足問題。(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縣政府)
7.實施地表徑流攔蓄工程。實施鋼城區楊家橫水庫增容工程、長清區武莊水庫續建增容工程以及徒駭河、瀛汶河、牟汶河等河道攔蓄工程。因地制宜建設小水庫、塘壩、谷坊,提高雨洪資源利用。(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縣政府)
8.提高城鄉供水保障能力。推進東湖水廠、旅遊路水廠等已建水廠併網運行,完善東部臨空經濟區、唐冶、章錦、彩石片區供水管網。
加快建設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國際醫學科學中心片區、東客站片區等新建片區供水設施,不斷擴大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持續推進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間完成改造160公里。鞏固農村飲水安全兩年攻堅行動成果,構建布局合理、保障充足的農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各區縣政府)
9.提高供水水質。按照“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優水優用、優質優價”原則,逐步實施市民直飲水工程。全市新建住宅小區、企事業單位等用水單位原則上預留雙供水系統。完成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提升城市供水水質。(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各區縣政府)
(三)加強節水管理,提升用水效率。
10.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全面探索節水新目標、新理念、新技術、新機制,推進全域全產全程全民深度節水,建設節水典範城市。全面落實國家、省、市節水行動方案,把節水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全過程,健全節約用水體制機制。各區縣應當編制區域節約用水專項規劃,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水資源,強化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深入開展節水型載體創建,繼續保持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到2025年,所有市直機關及60%以上市屬事業單位建成節水型單位,60%以上區縣達到節水型社會標準。(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區縣政府)
11.加快推進節水技術改造。實施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重點領域節水開源等重點工作,力爭實現增產增效不增水。加大農業節水力度,積極推廣水肥一體化、覆蓋保墒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逐步擴大農業節水灌溉面積。加快工業節水技術改造,逐步淘汰列入國家《高耗水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目錄》的高耗水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強電力、鋼鐵、紡織等高耗水行業用水管理,推廣園區串聯用水和企業再生水回用、水循環利用、污廢水“零排放”等節水技術。推動城市生活和服務業節水,逐步淘汰公共建築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設備及產品,大力推廣使用生活節水器具。(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12.實施引黃灌區農業節水工程。按照“節水優先、開源節流、因水制宜、量水而行”的總體思路,在全市大中型引黃灌區採取鞏固、續建、新建等措施,以灌區水網建設為載體,推進骨幹灌排工程建設,科學設計田間節水工程,配套完善計量設施,提升信息化支撐能力,創建設施完善、管理科學、節水高效、生態良好的現代化引黃灌區。(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有關區縣政府)
13.探索水權制度改革。研究建立水權轉讓交易制度,積極培育水權市場,明晰初始水權,逐步建立市場配置與政府調控相結合的水權轉讓制度,鼓勵各地區、各行業通過水權轉讓方式獲得新增用水。(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14.強化節水監督管理。
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畫(定額)用水管理,建立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強化用水監管。落實節水“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要編制節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再生水設施、節水器具、雨水利用等節水設施,在綜合驗收時嚴格把關。嚴格高耗水服務業節水管理,在洗浴、洗車、游泳館、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洗滌、賓館等行業積極推廣低耗水、循環用水等節水技術、設備和工藝。(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
(四)深入挖潛增效,強化再生水利用。
15.加快再生水利用系統建設。探索推進再生水利用特許經營。加快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設施和再生水主幹管網建設,完成濟南東站片區、西客站片區、工業北路沿線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實施水質淨化一廠、二廠、三廠向經十路以北全福河、柳行河等河道生態補水工程,保障河道生態流量。實施萊蕪區污水處理廠中水系統連通工程、鋼城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工程,提高工業企業再生水利用量。按照市政道路沖洗和公共綠化澆灌的區域範圍、取用水需求,合理規劃再生水設施和取水站點。在城市新建區域道路綠化帶預埋滴灌噴灌灌溉系統,提升綠植清潔養護能力。推動再生水管網覆蓋範圍內市政綠化、環衛用水、河道生態補水、城市濕地補水及單位小區綠化、水景觀等使用再生水。(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
16.強化再生水利用監管。制定全市再生水利用實施意見,科學制定再生水水價,明確再生水設施建設模式、建設規模、運管方式、補助政策、獎懲辦法等。對既有運行效率低的分散式中水處理設施,實施分類處置。建設再生水利用信息化監管平台,實施動態監管。(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五)加強行業監管,提高治理效能。
17.嚴格地下水管理保護。進一步加強地下水開發利用管理,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全面實行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控制。推動超採區地下水壓采工作,加大濟陽區、商河縣深層地下水超採區整治力度,在地下水超採區內,禁止新增取用深層承壓地下水,逐步壓縮地下水開採量,到2025年,完成全市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18.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加強全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組織開展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提高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水平,做好定期監測、合理設定標誌牌,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清查整治工作。對平原水庫,加強引水渠道沿線調水期監管;對山區型水庫和河流型飲用水水源地,加快實行匯水區域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藥、化肥使用量。一級水源地保護區內不得新增農業種植面積,對水源保護區劃定前已有的農田,嚴格控制化肥、農藥等面源污染,並逐步退出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區縣政府)
19.深入推進河湖長制。健全河湖長制工作體系,全面推動治水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落實各級河湖長巡查制度,強化河湖管護責任,不斷增強各級河湖長履職盡責能力。深入開展清違整治、劃線定界、秀美河湖、精細管護、共管共享五大行動,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護機制,推動河湖長制從“全面建立”向“全面見效”轉變。(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河湖長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區縣政府)
20.強化水土流失治理。全面落實《山東省水土保持規劃》《濟南市水土保持規劃》任務目標,做好市南部山區、雪野湖流域生態屏障功能維護,涵養地下水源。加強小清河、玉符河、大汶河、徒駭河等主要河流上下游及沿線生態帶建設,實施系統治理、綜合防治。科學最佳化低山丘陵、山前平原和黃泛平原生態布局。強化人為水土流失監管,加強生產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實現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全覆蓋。依託棲龍灣國家水土保持示範基地,開展典型監測點水土流失監測,強化水土流失治理技術支撐。(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
(六)強化排水管理,提升水系質量。
21.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濟南東站片區污水處理廠、唐冶新區污水處理廠,高新區水質淨化廠改擴建工程和玉頂山污水處理站、雪山污水處理站、董家水質淨化廠、彩石水質淨化廠、唐王水質淨化廠等工程。啟動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國際醫學科學中心污水處理廠建設。加快推進污泥處置中心建設,實現污泥處置“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目標。(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相關區縣政府)
22.紮實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按照“連片治理、分類實施、全面帶動”的思路,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市政道路、小區、院落雨污分流改造,規範新建小區和新建、改擴建道路雨污水管線建設,加快整改雨水和污水混接、錯接管線。“十四五”期間,中心城區(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下同)要結合片區改造工作,最佳化完善管網系統,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其他區縣建成區參照執行。(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各區縣政府)
23.提高城市污水收集能力。完成党家、陡溝、濟微路、段店等區域污水管網完善工程,加快推進東部城區、西部城區、小清河以北片區和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污水收集系統建設。對城區市政污水管網進行全面清淤檢測,根治管網病害,實現污水納管、清水入河。新建城區要提前規劃、建設污水管溝,高標準建設污水收集系統。到2025年,中心城區範圍內基本消除河道污水截流井,建成運行高效的污水管網系統。(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有關區縣政府)
24.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環境敏感區和污染嚴重區後一般區域”的治理原則,優先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周邊、南水北調和小清河及其支流沿線村、黃河灘區遷建安置村、鄉村振興“十百千”工程、美麗鄉村、美麗村居建設省級試點村和獲評A級旅遊景區的鄉村旅遊重點村、重點脫貧攻堅村等實施生活污水治理。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各區縣政府)
25.加強水環境治理。按照“水清、河暢、岸綠、景美、宜游”的總體目標,持續開展小清河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城區河道有水工程。統籌考慮防洪、生態、景觀功能,系統治理劉公河、土河、楊家河,實施全福河、柳行河、萬盛大溝等河道有水工程及大辛河、臘山河等河道生態治理,打造大汶河、南大沙河、北大沙河、浪溪河、芽莊湖等幸福示範河湖,全面改善水生態質量。(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有關區縣政府)
(七)加強泉水保護,彰顯泉城特色。
26.強化科學研究。運用先進技術開展泉水保護研究,進一步查明市區主要泉群形成的水文地質條件,以及市區西部、東部岩溶地下水與市區四大泉群的水力聯繫和玉符河補源對市區泉水補給效果,科學分析地下水開採與泉水水位的回響關係,最佳化地下水採補方案,為我市保泉供水提供科學依據。(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27.加大依法保泉力度。按照《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規定,落實泉水保護目標和職責,建立市區兩級泉水保護互動機制。針對不同時期保泉形勢和任務,修訂完善保泉應急預案,並根據泉水水位情況,適時啟動應急措施,確保正常降水年份泉水持續噴涌。組織開展全市名泉普查核查,更新濟南市名泉名錄。(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28.加大泉水補給區保護力度。按照涵源保泉至上原則,嚴控泉水直接補給區、泉水重點滲漏帶、城市河道水系、城市山體四條保泉生態控制紅線。嚴格履行建設項目泉水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加強對名泉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實施補給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通過“攔、蓄、滯、滲、補”等措施,提高水源涵養能力,增加雨水入滲。(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有關區縣政府)
29.實施泉水景觀提升。全面梳理名泉現狀和文化淵源,以歷代七十二名泉為重點,統籌考慮周邊其他名泉,結合“濟南泉·城文化景觀”申遺和旅遊資源要素,保護提升名泉及周邊文化景觀風貌。制定趵突泉、白泉、百脈泉三大泉群及其他有關名泉保護提升三年計畫,2021年全面啟動,2023年完成。將名泉“打造成景、串聯成線、組團成片”,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多條泉水游精品旅遊線路。(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濟南文旅集團有限公司、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30.加快泉水申遺工作。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要求,結合“中優”戰略規劃,“十四五”期間建成泉水博物館;積極推進“濟南泉·城文化景觀”申遺工作,進一步完善遺產要素的本體保護和修復,提升環境風貌。加快推進“濟南泉·城文化景觀”遺產保護地方立法工作。利用濟南國際泉水文化景觀城市聯盟會議平台,擴大對外交流,加強泉水領域國際合作,促進泉水保護和申遺工作。(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外辦、市文化和旅遊局、有關區縣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要切實強化水資源統一管理,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水資源管理相關措施,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二)加強資金保障。發揮政府在水資源利用和管理中的主導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水資源利用和管理,拓寬投資渠道,形成長效、穩定的水資源管理投入機制,保障水資源節約、利用、保護和管理工作經費。對水資源保障能力建設、管理系統建設、節水技術示範與推廣套用、地下水超採區治理、飲用水水源地及水系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等給予重點支持。
(三)加強督導考核。實施嚴格的用水過程監管,認真執行“年計畫、月調度、季考核”制度,轄區內取用水戶計畫管理實現全覆蓋。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要強化目標督導考核,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完善水資源管理協調合作機制,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四)加強宣傳教育。全方位、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基本水情、水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社會水憂患意識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形成節約用水、科學用水的良好風尚。同時,積極開展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嚴格查處私采地下水、無證取水、無計量取水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維護良好水事秩序。
本意見自2021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4日。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3.嚴格用水計畫管理。按照“統籌協調、綜合平衡、留有餘地”原則,根據行業用水定額、取用水單位近3年實際用水量等情況,分水源、分用途制定並下達年度(月份)取水計畫。嚴格用水計畫監管,對超計畫用水戶徵收超(計畫)定額累進加價水費、水資源稅;用好城市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提高居民節水意識。(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縣政府)
4.強化取用水監督管理。加快重點取用水戶監測系統建設,實現重點取用水戶遠程實時線上計量監控。依託智慧水務平台,完善水文、水資源監控體系,搭建市、縣兩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水資源監控管理信息平台;重點加強邊界河流斷面、大中型水庫、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超採區等監測站網建設,逐步實現實時自動監測。(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文局、各區縣政府)
(二)建設水源工程,提高供水能力。
5.加強水源工程建設。全力增加水資源儲備,構築常規水源、應急水源、戰略儲備水源三級保障。完成白雲水庫建設,結合南水北調二期工程,規劃建設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太平水庫和萊蕪區馬頭山水庫,實施鵲山水庫除險加固及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進一步論證建設埝頭水源地。(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縣政府)
6.實施水源連通工程。實施臥虎山水庫至錦繡川水庫連通調水工程、東部水源四庫連通調水工程、玉清湖水庫至鵲華水廠調水工程;加快推進田山灌區與濟平乾渠連通工程擴建項目;規劃雪野水庫與東部城區水源連通工程;統籌萊蕪區、鋼城區水資源,推進雪野水庫與大冶水庫、楊家橫水庫、喬店水庫連通工程;積極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利用濟平乾渠每年向我市調引東平湖水1億立方米,緩解水資源總量不足問題。(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縣政府)
7.實施地表徑流攔蓄工程。實施鋼城區楊家橫水庫增容工程、長清區武莊水庫續建增容工程以及徒駭河、瀛汶河、牟汶河等河道攔蓄工程。因地制宜建設小水庫、塘壩、谷坊,提高雨洪資源利用。(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縣政府)
8.提高城鄉供水保障能力。推進東湖水廠、旅遊路水廠等已建水廠併網運行,完善東部臨空經濟區、唐冶、章錦、彩石片區供水管網。
加快建設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國際醫學科學中心片區、東客站片區等新建片區供水設施,不斷擴大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持續推進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間完成改造160公里。鞏固農村飲水安全兩年攻堅行動成果,構建布局合理、保障充足的農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各區縣政府)
9.提高供水水質。按照“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優水優用、優質優價”原則,逐步實施市民直飲水工程。全市新建住宅小區、企事業單位等用水單位原則上預留雙供水系統。完成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程,提升城市供水水質。(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各區縣政府)
(三)加強節水管理,提升用水效率。
10.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全面探索節水新目標、新理念、新技術、新機制,推進全域全產全程全民深度節水,建設節水典範城市。全面落實國家、省、市節水行動方案,把節水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全過程,健全節約用水體制機制。各區縣應當編制區域節約用水專項規劃,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水資源,強化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深入開展節水型載體創建,繼續保持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到2025年,所有市直機關及60%以上市屬事業單位建成節水型單位,60%以上區縣達到節水型社會標準。(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區縣政府)
11.加快推進節水技術改造。實施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重點領域節水開源等重點工作,力爭實現增產增效不增水。加大農業節水力度,積極推廣水肥一體化、覆蓋保墒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逐步擴大農業節水灌溉面積。加快工業節水技術改造,逐步淘汰列入國家《高耗水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目錄》的高耗水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強電力、鋼鐵、紡織等高耗水行業用水管理,推廣園區串聯用水和企業再生水回用、水循環利用、污廢水“零排放”等節水技術。推動城市生活和服務業節水,逐步淘汰公共建築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設備及產品,大力推廣使用生活節水器具。(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12.實施引黃灌區農業節水工程。按照“節水優先、開源節流、因水制宜、量水而行”的總體思路,在全市大中型引黃灌區採取鞏固、續建、新建等措施,以灌區水網建設為載體,推進骨幹灌排工程建設,科學設計田間節水工程,配套完善計量設施,提升信息化支撐能力,創建設施完善、管理科學、節水高效、生態良好的現代化引黃灌區。(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有關區縣政府)
13.探索水權制度改革。研究建立水權轉讓交易制度,積極培育水權市場,明晰初始水權,逐步建立市場配置與政府調控相結合的水權轉讓制度,鼓勵各地區、各行業通過水權轉讓方式獲得新增用水。(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14.強化節水監督管理。
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畫(定額)用水管理,建立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強化用水監管。落實節水“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要編制節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再生水設施、節水器具、雨水利用等節水設施,在綜合驗收時嚴格把關。嚴格高耗水服務業節水管理,在洗浴、洗車、游泳館、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洗滌、賓館等行業積極推廣低耗水、循環用水等節水技術、設備和工藝。(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
(四)深入挖潛增效,強化再生水利用。
15.加快再生水利用系統建設。探索推進再生水利用特許經營。加快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設施和再生水主幹管網建設,完成濟南東站片區、西客站片區、工業北路沿線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實施水質淨化一廠、二廠、三廠向經十路以北全福河、柳行河等河道生態補水工程,保障河道生態流量。實施萊蕪區污水處理廠中水系統連通工程、鋼城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工程,提高工業企業再生水利用量。按照市政道路沖洗和公共綠化澆灌的區域範圍、取用水需求,合理規劃再生水設施和取水站點。在城市新建區域道路綠化帶預埋滴灌噴灌灌溉系統,提升綠植清潔養護能力。推動再生水管網覆蓋範圍內市政綠化、環衛用水、河道生態補水、城市濕地補水及單位小區綠化、水景觀等使用再生水。(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
16.強化再生水利用監管。制定全市再生水利用實施意見,科學制定再生水水價,明確再生水設施建設模式、建設規模、運管方式、補助政策、獎懲辦法等。對既有運行效率低的分散式中水處理設施,實施分類處置。建設再生水利用信息化監管平台,實施動態監管。(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五)加強行業監管,提高治理效能。
17.嚴格地下水管理保護。進一步加強地下水開發利用管理,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全面實行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控制。推動超採區地下水壓采工作,加大濟陽區、商河縣深層地下水超採區整治力度,在地下水超採區內,禁止新增取用深層承壓地下水,逐步壓縮地下水開採量,到2025年,完成全市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18.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加強全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組織開展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提高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水平,做好定期監測、合理設定標誌牌,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清查整治工作。對平原水庫,加強引水渠道沿線調水期監管;對山區型水庫和河流型飲用水水源地,加快實行匯水區域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藥、化肥使用量。一級水源地保護區內不得新增農業種植面積,對水源保護區劃定前已有的農田,嚴格控制化肥、農藥等面源污染,並逐步退出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區縣政府)
19.深入推進河湖長制。健全河湖長制工作體系,全面推動治水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落實各級河湖長巡查制度,強化河湖管護責任,不斷增強各級河湖長履職盡責能力。深入開展清違整治、劃線定界、秀美河湖、精細管護、共管共享五大行動,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護機制,推動河湖長制從“全面建立”向“全面見效”轉變。(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河湖長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區縣政府)
20.強化水土流失治理。全面落實《山東省水土保持規劃》《濟南市水土保持規劃》任務目標,做好市南部山區、雪野湖流域生態屏障功能維護,涵養地下水源。加強小清河、玉符河、大汶河、徒駭河等主要河流上下游及沿線生態帶建設,實施系統治理、綜合防治。科學最佳化低山丘陵、山前平原和黃泛平原生態布局。強化人為水土流失監管,加強生產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實現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全覆蓋。依託棲龍灣國家水土保持示範基地,開展典型監測點水土流失監測,強化水土流失治理技術支撐。(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
(六)強化排水管理,提升水系質量。
21.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濟南東站片區污水處理廠、唐冶新區污水處理廠,高新區水質淨化廠改擴建工程和玉頂山污水處理站、雪山污水處理站、董家水質淨化廠、彩石水質淨化廠、唐王水質淨化廠等工程。啟動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國際醫學科學中心污水處理廠建設。加快推進污泥處置中心建設,實現污泥處置“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目標。(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相關區縣政府)
22.紮實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按照“連片治理、分類實施、全面帶動”的思路,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市政道路、小區、院落雨污分流改造,規範新建小區和新建、改擴建道路雨污水管線建設,加快整改雨水和污水混接、錯接管線。“十四五”期間,中心城區(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下同)要結合片區改造工作,最佳化完善管網系統,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其他區縣建成區參照執行。(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各區縣政府)
23.提高城市污水收集能力。完成党家、陡溝、濟微路、段店等區域污水管網完善工程,加快推進東部城區、西部城區、小清河以北片區和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污水收集系統建設。對城區市政污水管網進行全面清淤檢測,根治管網病害,實現污水納管、清水入河。新建城區要提前規劃、建設污水管溝,高標準建設污水收集系統。到2025年,中心城區範圍內基本消除河道污水截流井,建成運行高效的污水管網系統。(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有關區縣政府)
24.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環境敏感區和污染嚴重區後一般區域”的治理原則,優先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周邊、南水北調和小清河及其支流沿線村、黃河灘區遷建安置村、鄉村振興“十百千”工程、美麗鄉村、美麗村居建設省級試點村和獲評A級旅遊景區的鄉村旅遊重點村、重點脫貧攻堅村等實施生活污水治理。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各區縣政府)
25.加強水環境治理。按照“水清、河暢、岸綠、景美、宜游”的總體目標,持續開展小清河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城區河道有水工程。統籌考慮防洪、生態、景觀功能,系統治理劉公河、土河、楊家河,實施全福河、柳行河、萬盛大溝等河道有水工程及大辛河、臘山河等河道生態治理,打造大汶河、南大沙河、北大沙河、浪溪河、芽莊湖等幸福示範河湖,全面改善水生態質量。(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濟南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有關區縣政府)
(七)加強泉水保護,彰顯泉城特色。
26.強化科學研究。運用先進技術開展泉水保護研究,進一步查明市區主要泉群形成的水文地質條件,以及市區西部、東部岩溶地下水與市區四大泉群的水力聯繫和玉符河補源對市區泉水補給效果,科學分析地下水開採與泉水水位的回響關係,最佳化地下水採補方案,為我市保泉供水提供科學依據。(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27.加大依法保泉力度。按照《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規定,落實泉水保護目標和職責,建立市區兩級泉水保護互動機制。針對不同時期保泉形勢和任務,修訂完善保泉應急預案,並根據泉水水位情況,適時啟動應急措施,確保正常降水年份泉水持續噴涌。組織開展全市名泉普查核查,更新濟南市名泉名錄。(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28.加大泉水補給區保護力度。按照涵源保泉至上原則,嚴控泉水直接補給區、泉水重點滲漏帶、城市河道水系、城市山體四條保泉生態控制紅線。嚴格履行建設項目泉水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加強對名泉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實施補給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通過“攔、蓄、滯、滲、補”等措施,提高水源涵養能力,增加雨水入滲。(牽頭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有關區縣政府)
29.實施泉水景觀提升。全面梳理名泉現狀和文化淵源,以歷代七十二名泉為重點,統籌考慮周邊其他名泉,結合“濟南泉·城文化景觀”申遺和旅遊資源要素,保護提升名泉及周邊文化景觀風貌。制定趵突泉、白泉、百脈泉三大泉群及其他有關名泉保護提升三年計畫,2021年全面啟動,2023年完成。將名泉“打造成景、串聯成線、組團成片”,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多條泉水游精品旅遊線路。(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濟南文旅集團有限公司、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
30.加快泉水申遺工作。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要求,結合“中優”戰略規劃,“十四五”期間建成泉水博物館;積極推進“濟南泉·城文化景觀”申遺工作,進一步完善遺產要素的本體保護和修復,提升環境風貌。加快推進“濟南泉·城文化景觀”遺產保護地方立法工作。利用濟南國際泉水文化景觀城市聯盟會議平台,擴大對外交流,加強泉水領域國際合作,促進泉水保護和申遺工作。(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外辦、市文化和旅遊局、有關區縣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要切實強化水資源統一管理,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水資源管理相關措施,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二)加強資金保障。發揮政府在水資源利用和管理中的主導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水資源利用和管理,拓寬投資渠道,形成長效、穩定的水資源管理投入機制,保障水資源節約、利用、保護和管理工作經費。對水資源保障能力建設、管理系統建設、節水技術示範與推廣套用、地下水超採區治理、飲用水水源地及水系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等給予重點支持。
(三)加強督導考核。實施嚴格的用水過程監管,認真執行“年計畫、月調度、季考核”制度,轄區內取用水戶計畫管理實現全覆蓋。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要強化目標督導考核,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完善水資源管理協調合作機制,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四)加強宣傳教育。全方位、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基本水情、水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社會水憂患意識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形成節約用水、科學用水的良好風尚。同時,積極開展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嚴格查處私采地下水、無證取水、無計量取水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維護良好水事秩序。
本意見自2021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4日。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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