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濟南市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25號令)實施以來,我市規範性檔案質量明顯提高,對促進依法行政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存在問題也不容忽視,有的部門和單位對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規範性檔案起草內容違法,制發程式違規,送審率、報備率不高等問題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規範性檔案的管理,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審查工作
(一)規範性檔案起草。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嚴格按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起草規範性檔案。起草規範性檔案應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由本部門法制機構審核,經部門領導集體研究並由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形成規範性檔案草案。起草檔案內容涉及多個部門職能的,應先徵求各相關部門意見。
(二)規範性檔案審查。規範性檔案起草機關要將規範性檔案起草的背景、依據、論證過程和結論等內容形成起草說明,與規範性檔案草案及其他相關材料一併送本級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政府法制機構對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後,出具審查意見反饋給起草機關,起草機關要按照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對不能採納的意見,要向政府法制機構書面說明理由。由部門組織起草擬以市政府及辦公廳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檔案,起草機關要先將上述相關審查材料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查後,再將政府法制機構審查意見、修改後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及有關材料報送市政府辦公廳按程式行文。
二、認真做好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和清理工作
(一)規範性檔案備案。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要在檔案正式發布後15日內,將規範性檔案備案報告和起草說明、正式紙制文本及電子文本按要求報送備案。鄉(鎮)以上政府規範性檔案應報上一級政府備案。縣(市)區級以上政府規範性檔案在報上一級政府備案的同時,須報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縣(市)區級以上各級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應報本級政府備案。規範性檔案向本級及上一級政府備案徑送政府法制機構。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門制發的對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具體套用問題所作的解釋,以及根據地方性法規的委任性規定對某一事項所作的具體規定,在報送市人大常委會備案的同時,還須報送省人大常委會備案。
每年1月31日前,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應當向上一級政府或者本級政府法制機構報送上一年度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目錄。
(二)規範性檔案清理。由政府法制部門牽頭,每兩年對規範性檔案進行一次定期清理,政府各部門要對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及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對本部門已經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和由本部門負責執行的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並將清理情況和有關處理意見報本級政府法制機構。同時,各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和上級規範性檔案的發布施行,隨時對現行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規範性檔案清理後,制發機關要將繼續有效和廢止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向社會公布;未列入繼續有效檔案目錄的規範性檔案,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三、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依法開展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範性檔案送審、發布、統計、通報、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制度。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規範性檔案內容,未向社會公布的規範性檔案,不得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要認真開展規範性檔案審查監督工作,切實做到有件必送、有送必審、有錯必糾。要明確規範性檔案審查和備案工作的責任部門和相關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規範性檔案不報送、漏報、遲報或報送不規範等現象。對不按規定開展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的,由政府法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給予通報批評,並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各級政府要將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情況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加強對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情況的指導監督,切實做好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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