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山東省黃河防汛職責》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黃河防汛職責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山東省黃河防汛職責》印發。
2022年6月,《山東省黃河防汛職責》印發。檔案全文山東省黃河防汛職責2 一、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的黃河防汛職責 (一)推動制定本行政區域黃河防汛相關法規、政策,做好《山東省黃河防汛條例》等法規的宣傳、貫徹。組織監督...
各級黃河河務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參與本級防汛指揮機構的指揮工作。第九條 東平湖防汛指揮機構由泰安市和濟寧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山東黃河東平湖管理局、泰安和濟寧軍分區及當地駐軍的負責人組成,負責東平湖、大清河及所管轄的...
制定並監督實施山東省黃河防汛抗旱措施,組織開展防洪工程應急處理和水毀工程的修復。承擔黃河防汛抗旱技術支撐,協同做好黃河防汛搶險工作。山東省氣象局:負責組織天氣氣候監測和預報預測工作以及氣象災害形勢分析和評估,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黃河水量調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山東黃河治理開發、管理與保護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二)根據黃河治理開發總體規劃,負責編制山東黃河綜合規劃...
省防指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山東黃河河務局下設城市防汛抗旱辦公室、黃河流域防汛抗旱辦公室,分工負責城市防汛抗旱和黃河防汛抗旱日常工作。2.1 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省防指指揮,省委、省政府相關負責同志,省應急...
山東省黃河保護條例 (2024年3月27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管控 第三章 生態保護與修復 第四章 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第五章 防汛與工程安全 第六章 污染防治 第...
山東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於2018年1月23日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33號”對《山東省黃河河道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1.將第十一條第一款中的“經審查同意後,方可按照規定程式履行審批手續”,修改為“工程建設方案未經黃河河道...
(一)黃河、小清河由省里負責;(二)大型工程和重點中型工程由設區的市負責;(三)一般中型工程和重點小型工程由縣(市、區)負責;(四)一般小型工程由鄉鎮負責。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設立山東省防汛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全省的防汛抗洪工作...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黃河河道整治、建設、保護、工程管理、河口管理及其法律責任,依照《山東省黃河河道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黃河水利委員會是水利部在黃河流域的派出機構,行使所在流域內的水行政主管職責,為水利部直屬的事業單位,位於鄭州市。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起源於1946年2月在中國共產黨解放區晉冀魯豫邊區政府所在地山東菏澤成立的冀魯豫黃河故道管理委員會...
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山東省實施〈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山東省黃河防汛條例》、《中華...
黃河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由河南省省長李成玉任黃河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總指揮,黃委主任李國英任常務副總指揮,青海、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陝西、河南、山東省(區)副省長(副主席)及蘭州、北京、濟南軍區副參謀長擔任副總指揮。黃河防汛...
河口河務局、墾利河務局、利津河務局四個縣級河務局和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經濟發展管理局、山東黃河供水局河口分局、東營津泰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公司、山東乾元集團公司等直屬單位,管理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監察審計室)、防汛辦公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第二條 在黃河河口黃河入海河道管理範圍內進行治理開發及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前款所稱黃河河口,是指以山東省東營市墾利縣寧海為頂點,北起徒駭河口,南至支脈溝河口之間的扇形地域以及劃定的容沙區範圍;黃河入海河道是指清水溝河道...
負責管理範圍內的黃河河道、堤防、險工、控導、涵閘等水利工程的管理、運行、調度和保護,保證水利工程安全和發揮效益。協助做好管理範圍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監督;負責落實水利工程管理標準。
2021年9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 通過 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東平湖生態保護和修復,提高蓄水防洪能力,保障黃河防洪安全和南水北調供水調水安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第八章 黃河歷史大洪水及防洪防凌 第一節 新中國成立以前的幹流主要洪水 第二節 新中國成立以後的幹流主要洪水 第三節 冰凌洪水 第九章 重大險情搶險實例 例1 山東省東阿縣牛屯大堤1954年管涌險情的搶護 例2 山東省齊河縣南坦大堤...
《山東省黃河工程管理辦法(2005)》是2005年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基本介紹 【發布單位】山東省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山東省黃河工程管理辦法 (2005年3月2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9...
推進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開展孤島刺槐林修復,提升河口地區防洪防潮能力。實施土壤鹽鹼化綜合治理工程,擴大耕地面積,保障糧食安全。“多支”,即多條支流生態次廊道。突出黃河山東段12條一級支流在流域生態安全格局中的支撐作用,以河道...
國務院關於黃河流域防洪規劃的批覆 農林水利 國函63號 國務院 2008-7-21 法規內容 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
(一)水行政管理職責 ⑴ ⑵執行水量統一調度指令,實施水量統一調度和監督管理。⑶負責編制管理範圍內防禦黃河洪水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管理範圍內黃河灘區的安全建設;負責管理範圍內的防汛抗旱指揮部黃河防汛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授權...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山東黃河河務局防汛辦公室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山東黃河河務局防汛辦公室,隸屬於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山東黃河河務局。所獲榮譽 2022年1月,榮獲“全國水旱災害防禦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下設5個副縣級水管事業單位(梁山河務局、東平河務局,梁山管理局、東平管理局、汶上管理局),1個處級事業單位(山東黃河防汛石料供應處),4個內部企業單位(東平湖工程局、東平湖養護總公司、山東黃河梁山機械廠、山東黃河梁山建築...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落實政府...
河口黃河河務局負責本轄區黃河防汛日常工作;負責本區黃河防洪規劃的實施,河道、堤防等各類防洪工程的運行管理;負責黃河各類防洪工程的汛前普查、防洪工程除險加固及水毀工程修復工作;負責國家常備防汛物資的日常管理、補充與調配;負責漫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