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黃河河務局

負責《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範圍內的水行政執法、水政監察,依法查處水事違法行為,負責調處水事糾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Megatypers註冊
  • 內設機構:7個
  • 主要職責:5條
  • 兩大職責:水行政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包括水行政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兩大職責。
(一)水行政管理職責
⑵執行水量統一調度指令,實施水量統一調度和監督管理。
⑶負責編制管理範圍內防禦黃河洪水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管理範圍內黃河灘區的安全建設;負責管理範圍內的防汛抗旱指揮部黃河防汛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授權,組織河道管理範圍內非防洪工程的監督管理。
(二)水利工程管理職責
⑴負責管理範圍內的黃河河道、堤防、險工、控導等水利工程的管理、運行、調度和保護,保證水利工程安全和發揮效益。
⑵協助做好管理範圍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監督;負責落實水利工程管理標準。
⑶負責水利工程的運行和觀測;負責汛期巡堤查險的組織、指導、監督工作和水尺觀測工作,並及時向上級河務部門上報汛情,負責險情搶護工作的組織。
(4) 負責水利工程的資產管理;負責簽訂維修養護契約及監督檢查維修養護契約的執行情況。
(5) 負責管理範圍內的黃河治理開發和管理的現代化建設。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主要職責:1、協助局領導對機關各部門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安排和決議事項的督辦,組織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起草重要的綜合性檔案。
3、承辦公文運轉、信息、保密、機要、印鑑等工作。
4、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5、負責治黃宣傳的管理工作。
6、負責文書、科技檔案的整理、保管、利用以及綜合性資料的管理。
7、負責目標管理工作。
8、負責輔助類工作人員的管理。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防汛辦公室
主要職責:1、負責利津黃河防汛的行業管理,指導、協調、督查利津黃河防汛和減災工作,承辦利津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黃河防汛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組織制訂利津黃河防禦洪水預案並監督實施。
3、負責防汛現代化建設。
4、根據授權,組織實施轄區內黃河灘區的安全設施建設。
5、指導重大險情的搶護,推廣搶險新技術。
6、負責應急度汛水毀工程的項目管理和技術審查。
7、負責防汛決策支持系統的管理工作,處理設備運行、維護中的技術問題。
8、執行上級調水指令,負責本單位年度用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調度計畫的編報及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的實施。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水政水資源科(水政監察大隊、黃河公安派出所)
主要職責:1、具體負責《水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2、負責水政監察隊伍的建設與管理。
3、負責職權範圍內的水行政執法、水政監察,協調水事糾紛,查處水事違法行為。
4、承辦利津黃河水行政訴訟和水利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利津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水行政許可有關事宜。
6、負責組織利津黃河水資源的調查評價;組織轄區內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
7、負責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工程管理科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
2、負責編制本單位工程管理規劃、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
3、掌握工程運行狀況,及時處理運行過程中的技術問題;承擔堤防工程、堤岸防護工程、生物防護工程的運行管理工作。
4、負責維修養護的招投標工作,負責簽訂工程養護契約及質量監管、驗收等工作。
5、負責工程運行技術管理統計工作,組織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
6、負責治黃科技工作管理,組織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廣和套用,研究提出本單位科技發展的規劃及治黃關鍵技術的攻關和科技項目的申請立項。
7、負責工程管護範圍內的水土資源開發的規劃、計畫與管理工作。
8、根據授權完成轄區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查工作的相關事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五)人事勞動教育科
主要職責:1、負責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局管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獎懲、交流和後備幹部的培養、考核、選拔、推薦等工作。
3、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定、聘用、考核、管理和人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工作。
4、負責勞動工資管理,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監察和勞動保護管理工作。
5、負責職工的社會保險管理。
6、負責職工的繼續教育及職業培訓。
7、負責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六)財務科
主要職責:1、負責本單位各項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
2、負責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制有關會計報表。
3、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等工作的實施與管理。
4、負責本單位防汛物資設備的管理,並根據授權調度、使用。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七)黨群工作科
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負責組織本單位中心組和機關職工的理論學習。
2、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紀律,履行對黨員的監督、懲處、教育和保護職能。
3、貫徹落實《工會法》,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4、組織職工參政議政,推行職代會等多種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參與、民主監督制度,保障職工行使民主權利。
5、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參與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
6、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7、負責戶籍管理、計畫生育管理。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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