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農牧區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已經2023年12月18日山南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2024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南市農牧區人居環境治理條例
- 施行日期:2024年3月1日
《山南市農牧區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已經2023年12月18日山南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2024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山南市農牧區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已經2023年12月18日山南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2024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24年3月...
2023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批准《山南市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條例》的決定。本條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綜合治理 第三章 人居環境治理 第四章 服務保障 第五章 ...
赤峰市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治理條例於2020年11月6日赤峰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推進...
本條例所稱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是指以規劃建設與管理、村容村貌建設與管理、糞污治理、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為主要內容,對農村人居環境進行規劃、建設、管護和監督的活動。 第三條 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堅持因地制宜、規劃先行、立足...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市中心城區、各旗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各開發區(園區)建成區以外的農村牧區。第三條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治理堅持政府主導、村民主體、因地制宜、規劃先行、示範引領、建設和管理並重的原則...
《濟寧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是濟寧市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首部涉農立法,也是山東省首部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方面的專項地方性法規,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於2022年1月26日由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2...
松原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於2020年5月26日松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
眉山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是在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通過的。發展歷程 2021年8月24日,眉山市召開《眉山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宣傳貫徹會議,讓眉山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有“法”可依。
忻州市鄉村人居環境治理促進條例於2021年6月29日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村人居環境治理...
《白城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已由白城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0年10月28日通過,於2020年11月27日經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2020年12月10日白城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加強鄉村道路和集貿市場建設,綠化美化農村庭院。提倡農戶配建衛生廚房、衛生廁所、農具堆放間、農產品晾曬場地和倉房,營造優美整潔、和諧文明的人居環境。農村危舊房屋,應當及時加固維護。第十六條 施工場地應當封閉施工,按照規定設定隔離...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縣城、工業園區、鄉(鎮)建成區以外的農村。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是指對農村公共區域、林帶、農田、草場、水渠、住宅庭院等進行的環境衛生治理,以及對生產、生活垃圾、污水、人畜糞便、廢棄物等...
第二條 自治縣縣城建成區以外的農村人居環境管理,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農村人居環境管理是指以農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廁所無害化改造、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和加強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為主要內容,對農村人居...
《信陽市城鄉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是為了創造和保持整潔、優美、文明的城鄉人居環境,提高生活品質,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2023年4月25日,信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
禁止將油煙通過私挖地溝、下水管道、破牆打孔等方式排放,防止對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造成污染。第五十二條本市農牧業大氣污染的防治,依照《鄂爾多斯市環境保護條例》、《鄂爾多斯市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執行。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
《婁底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於2022年5月31日婁底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經2022年7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共十六條,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
第五章 農村牧區環境保護 第三十四條 農村牧區環境保護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參與、民眾自主”的原則。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牧區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嘎查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各級...
龍巖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 《龍巖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2年9月28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龍巖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