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於2021年6月24日由山南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山南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
-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山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有效
- 公布日期: 2021/8/4
山南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於2021年6月24日由山南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
山南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於2021年6月24日由山南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
《山西省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條例》已經頒布,並於10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該領域的省級地方性法規。《條例》共6章38條,其核心內容是對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為突出保護重點、增強保護實效,《條例》明確規定,紅色文化遺址實行分級...
第一條 為了加強紅色文化的保護和傳承,充分運用紅色資源,發揚紅色傳統,傳承紅色基因,弘揚革命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是為加強紅色資源的保護,傳承紅色基因,弘揚紅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彰顯甘肅在中國革命和建設歷史進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的條例。由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本條例所稱紅色文化精神資源,是指以水乳交融、生死與共為核心特質的沂蒙精神。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紅色文化物質資源的保存與保護、沂蒙精神的傳承與弘揚,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對紅色文化物質資源中涉及的文物和英雄烈士紀念設施已有...
《林芝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地方性法規,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8月30日,林芝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林芝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2023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韶關市紅色資源保護條例》2022年10月25日韶關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22年11月30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批准。自2023年 5月1日起施行。全文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總 ...
《廣西壯族自治區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22年7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7 月28日 條例全文 廣西...
市、縣(區)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退役軍人事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利用工作。 發展和改革、財政、教育、公安、規劃和自然資源、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以及史志研究機構,按照各自...
《濰坊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條例》已於2021年4月29日經濰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於2021年5月27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濰坊...
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 (2021年4月21日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21年5月27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調查和認定 第三章...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的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傳承利用等活動及其保障監督,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對紅色資源保護利用中涉及的英雄烈士、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等另有規定的,還應當依照其規定執行...
《臨汾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傳承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山西省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條例。2022年11月4日臨汾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
第一條 為了加強紅色文化遺址保護,促進紅色文化資源合理利用,傳承紅色基因,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利用及其...
為了加強紅色資源保護,弘揚海陸豐革命精神,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9月10...
《〈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是2022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 《實施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以上宣傳部門是承擔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指導工作的機構,...
(四)檔案主管部門負責紅色檔案的保護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民族宗教、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文化和旅遊、消防等有關部門以及黨史方誌等有關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紅色文化遺存保護的相關...
文化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管理工作。黨史方誌、發展和改革、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局、民政、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退役軍人事務、應急救援、城市管理、檔案等有關部門...
第六條 市、縣(市、區)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紅色文化遺存的保護管理工作。市、縣(市、區)黨史方誌、發展和改革、教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退役軍人...
2021年12月,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陽泉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傳承條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陽泉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傳承條例》是我市制定的第十一部地方性法規,是我市第一部歷史文化...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紅色文化遺址保護,促進紅色文化遺址資源合理利用,傳承紅色基因,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市、縣兩級文化(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市、縣兩級發展改革、財政、公安、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旅遊、教育等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紅色文化遺存保護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管理,充分利用紅色資源、發揚紅色傳統、傳承紅色基因,發揮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福建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傳承弘揚以及保障監督,適用本條例。紅色資源中涉及的有關文物、檔案、烈士紀念設施、歷史建築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紅色資源,是指...
揭陽市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於2021年5月28日揭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30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紅色資源的保護,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
《佳木斯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經2023年10月24日佳木斯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23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2023年10月...
梅州市紅色資源保護條例,於2020年9月27日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紅色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