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是2022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6月20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是2022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是2022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實施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以上宣傳部門是承擔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指導工...
《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1年6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6月2 5日 條例全文 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 ...
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紅色資源保護利用的特殊重要意義,認真貫徹執行《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科學規劃、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原則,加強紅色資源...
第一條 為了加強紅色革命遺址遺蹟的保護利用,傳承紅色基因,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四川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廣元...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的決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赤水河流域保護,促進資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態安全,推進綠色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
具體申報辦法由市住建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五條 區(市)縣住建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轄區內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資源開展普查工作;對單位和個人提供的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線索應當組織核實,具有一定保護價值的,應當...
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國土空間、生態環境保護、全域旅遊、鄉村振興、文物保護等規劃相銜接,並體現紅色資源保護傳承的要求。第十四條 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規劃應當符合傳統村落實際,具體包括以下內容:(一)保護...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以向紅色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列入紅色資源名錄的建議。第十二條 紅色資源調查、認定、調整的具體辦法,經自治區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後,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紅色資源保護傳承...
依託四川豐富的歷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和紅色文化資源,打造一批主題特色鮮明、基礎設施配套、文化品味較高的文化旅遊產業園區。依託世界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古蹟、名城古鎮(村)、博物館,大力發展文博旅遊產業。積極開展美食...
2021年12月,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陽泉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傳承條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陽泉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傳承條例》是我市制定的第十一部地方性法規,是我市第一部歷史文化...
2023年5月31日,甘肅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甘肅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立法背景 2019年8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甘肅時強調“甘肅是一片紅色土地,在中國革命歷史進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
第十三條 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制應當組織省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文物)、退役軍人事務、住房城鄉建設、檔案等部門,根據紅色資源重要程度,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分類分級保護要求,制定紅色資源認定標準和辦法。國家級和省級的文物、...
第八條 本省建立紅色資源名錄製度。紅色資源名錄分為省級、市級、縣級。紅色資源認定標準和認定辦法,由省紅色資源保護和傳承聯席會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第九條 縣級以上宣傳、黨史研究、檔案、文化和旅遊、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應當...
條例通過 天津市紅色資源保護與傳承條例 (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 議通過)條例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管理與保護 第三章 傳承與弘揚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
第十條 對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調查認定 第十一條 紅色資源認定辦法和評估標準,由聯席會議辦事機構會同專家委員會及有關部門擬定,報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聯席會議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