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

《〈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是2022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6月20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內容解讀
《實施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以上宣傳部門是承擔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指導工作的機構,負責牽頭建立紅色資源保護傳承聯席會議機制,統籌、協調、推動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研究決定紅色資源保護傳承重大事項等。
《實施辦法》提出,要建立省級、市級、縣級紅色資源名錄,實行分級公布。省級人民政府將全省具有重大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省級紅色資源名錄並予以公布;市級人民政府將本行政區域內具有較大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市級紅色資源名錄並予以公布;縣級人民政府將本行政區域內具有一定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紅色資源列入縣級紅色資源名錄並予以公布。其中,列入名錄的不可移動紅色資源,應當由核定公布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範圍,在名錄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設定保護標識,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設定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列入名錄的可移動紅色資源,應當由保護責任人登記建檔,建立管理制度,妥善管理。
《實施辦法》提出,紅色物質資源的修繕、保養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分類管理、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原則,維護本體安全和特有歷史環境風貌,最大限度保持和呈現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續性。
《實施辦法》還鼓勵通過各類紅色文化主題活動弘揚傳承紅色精神,鼓勵依託紅色資源開闢公共文化空間,發展紅色旅遊及紅色研學旅行,打造紅色經典景區和精品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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