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紅色革命遺址遺蹟保護條例,於2020年11月5日由廣元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廣元市紅色革命遺址遺蹟保護條例
-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廣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有效
- 公布日期: 2020/12/7
廣元市紅色革命遺址遺蹟保護條例,於2020年11月5日由廣元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廣元市紅色革命遺址遺蹟保護條例,於2020年11月5日由廣元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
廣東省革命遺址保護條例 (2022年1月16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革命遺址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弘揚革命精神,賡續紅色血脈,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培育和踐行...
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 (2021年6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傳承紅色基因,弘揚紅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
法律、行政法規對紅色資源中涉及的英雄烈士保護、文物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以及檔案管理等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紅色資源,是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革命遺存,是指革命遺址以及可移動革命實物。革命遺址依照《廣東省革命遺址保護條例》第三條所規定的範圍確定。可移動革命實物是指近代以來,革命歷史事件、人物遺留下來的,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可以...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的認定、保護、管理、傳承和利用,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紅色資源是指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傳播馬克思列寧主義和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革命活動所形成的具有紀念、教育意義...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革命文物的保護,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六條 市、縣(市、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保護利用的監督指導;負責本條例所指的舊址遺址和已被核定為文物的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 市、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烈士陵園、骨灰堂...
第三章 文物保護單位 第九條:各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摩崖石刻及崖壁畫、革命遺址、遺蹟及革命紀念建築物等不可移動的文物,應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或轉報上一級...
為了加強對革命舊址的保護,發揮革命舊址的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弘揚革命精神,傳承紅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
《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名錄(第一批)》共納入我省紅色資源136個,包括重要舊址、遺址遺蹟、紀念設施及場所40個(處),重要檔案、文獻、手稿、聲像資料和實物96件(套)。這些紅色資源是黨和人民在艱苦卓絕的奮鬥歷程中留下的光輝印記和寶貴...
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的國家幹線鐵路、高速公路、機場、港口、碼頭、水利工程、生態環境保護等重大項目資本金,免除重點老區出資責任,由省人民政府統籌解決。第八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革命老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革命老區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布局...
此條例已於2016年8月25日廢止。總則 第一條各類革命紀念館是為紀念近、現代革命史上重大事件或傑出人物並依託於有關的革命遺址、紀念建築而建立的紀念性博物館,是有關的革命遺址、紀念建築和文物資料的保護收藏機構、宣傳教育機構和科學...
第十九條 有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保護湖區山林、濕地、特殊地質地貌等自然景觀資源,土地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等應當與湖區自然景觀相協調。應當將湖區(風景名勝區)特色小鎮、傳統村落、文物古蹟、歷史建築、紅色文化遺址遺蹟等人文景觀資源列入...
第十七條 大力宣傳紅色文化,弘揚革命老區精神。加強革命遺址遺蹟保護,建立修繕、維護、利用機制。加大革命遺址遺蹟保護的經費投入,提高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革命傳統教育基地免費開放的補助標準。充分發揮紅色旅遊資源優勢,完善旅遊配套服務,...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紅色文化遺址的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和利用,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紅色文化遺址,是指能夠反映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各族人民進行革命活動所形成的,具有歷史意義、教育意義、紀念意義的舊址、遺蹟和...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出資修繕革命遺址遺蹟的,依法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革命遺址遺蹟保護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革命...
《紅色革命遺址保護研究》是2017年12月江蘇鳳凰美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盧世主、熊野川、王琴。內容簡介 革命遺址保護是“存史、資政、育人”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深化中共黨史研究和教學的基礎性工作。依據作者長期從事中央蘇區革命遺址...
條例原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革命遺址的保護,發揮革命遺址的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作用,弘揚革命精神,傳承紅色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等有關...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紅色資源的保護、管理、傳承和利用。紅色資源中的文物、革命遺址、烈士紀念設施、歷史建築等的保護和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紅色資源,是指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紅色文化遺址的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和傳承,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名稱定義】 本條例所稱紅色文化遺址,是指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進行的重要歷史活動的遺蹟、舊址。主要包括:(一)...
山南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於2021年6月24日由山南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