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2024年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4年5月1日
寧波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2024年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寧波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2024年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共消火栓的管理,保障消防救援用水,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
辦法全文 寧波市消火栓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消火栓管理,確保消防供水,保障國家、集體和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寧波市城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是寧波市消防救援支隊起草的。背景 為了加強城市公共消火栓規劃、建設、管理、維護,確保消防用水,保障國家、集體和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條例》等...
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公共消火栓由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責維護和管理;覆蓋範圍外的公共消火栓由區(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或者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維護和管理。維護管理單位應當確保已經驗收並投入使用的公共消火栓不間斷...
現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對城市公共消火栓確定由公安消防部門和供水企業共同管理。我市2006年制定實施的《寧波市消火栓管理辦法》已經根據相關上位法的規定明確了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城市公共消火栓的管理和保養維修。為此,《修正案草案...
寧波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對《寧波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條:“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第七章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市政公用局負責解釋。時間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11日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市政公用局發布的《寧波市城市自來水用戶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三)對附屬檔案《寧波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分類等級及防禦指南》作相應的修改。五、對《寧波市消火栓管理辦法》(2006年3月23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6號發布)作出修改 將第十七條修改為:“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六、...
《雲夢縣公共消火栓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是雲夢縣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規章制度。制定背景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消火栓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消防用水,提高滅火效率,有效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消防...
隆陽區城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由保山市隆陽區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 為加強城市公共消火栓的管理,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消火栓,是指沿城市道路設定,與市政供水管網連線,專門為滅火救援提供水源的公共消防設施。第四條 本市公安機關和所屬消防機構,以及市住房和建設、規劃、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責,共同做好公共...
第四條 消火栓是城市公共消防安全設施,應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由市政公用事業管理部門負責統一建設。第五條 市政消火栓的安裝、修理由市政公用事業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維護保養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負責。市政消火栓的安裝、修理經費和日常維護保養...
《隨州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是在隨州市實施的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政消火栓的建設和維護,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條例》《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2017年5月27日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大埔縣消防工作“十三五”規劃》指出,為更加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出台《大埔縣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實施方案》、《大埔縣消火栓管理辦法》,每年組織消防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各級消防組織機構。第...
經新余市政府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月8日印發新余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施行。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市政消火栓的管理,確保消防供水,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共財產...
《吉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已經吉安市政府同意,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 2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7月 20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市政消火栓規劃建設、維護保養和監督管理,確保消防供水,維護公共安全,根據《...
《濟南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在2002.10.11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2002年10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二00二年十月十一日 第一條 為加強公共消火栓的管理,確保滅火搶險用水,保護...
《臨夏州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是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31日印發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市政消火栓建設及維護管理,確保消防用水,提高抗禦火災能力,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甘肅省消防...
《撫州市市政消火栓建設管理辦法》已經四屆撫州市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8月 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市政消火栓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消防用水需要,保障人民生命...
《十堰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是十堰市為加強市政消火栓建設和管理,確保滅火救援用水,保障經濟建設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條例》《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和《市政消防給水設施...
《武威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已經武威市政府同意,武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6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全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市政消火栓建設及維護管理,確保消防用水,提高抗禦火災能力,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消火栓,是指與供水管網連線,由閥門、出水口和殼體等組成的專門用於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裝置及其附屬設備。具體包括:(一)市政道路、公共廣場、公共綠地等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簡稱市政消火栓);(二)單位配建...
(五)其他公共消防設施。本辦法所稱消火栓具體包括:(一)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簡稱市政消火栓);(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配建的室外消火栓(以下簡稱單位消火栓);(三)居民住宅區配建的共用消火栓(以下簡稱居民住宅區...
第二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消火栓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宜昌市城區公共消火栓建設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88號)同時廢止。
為加強公共消火栓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確保滅火救援用水,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實際,制定《銀川市公共消火栓建設維護管理條例》。該《條例》經2009年6月10日銀川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審議通過,2009年...
《徐州市消防栓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政消火栓的管理,提高抗禦火災能力,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市政消火栓的規劃、建設、維護、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
《慶陽市市政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經2014年8月22日慶陽市人民政府三屆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9月5日慶陽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8號發布。該《辦法》共19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5年11月21日印發的《慶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