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促進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促進條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促進條例》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促進條例
  • 施行時間:2022年3月1日
歷程,簡介,

歷程

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促進條例》。

簡介

《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促進條例》共十章80條,從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災害預防和應對等方面,為寧夏加快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準確把握先行區建設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對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高質量發展等作出專章規定。同時,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將生態環境保護治理作為先行區建設的前提和支撐,對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城鄉生活污染防治等作出嚴格規定,通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讓綠色成為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底色。
《條例》以人民利益為核心價值取向,除了滿足人民民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外,還將加強食品安全、社會治安管理、公共衛生應急應對、安全生產防控,以及鞏固生態移民成果、提高基礎教育質量、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等內容上升為法律規範,回應社會關切,保障民生福祉,滿足民眾所想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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